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前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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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在台擁有廣大信眾的某位修道者,傳出門下弟子自行集資送他二輛高4000多萬的名車,對此,除了引來熱議外,相與對應的宗教社會現象,是有它延伸性探究的必要。

「宗教」一詞意指包括個人感應授受之『宗』以及藉由不同形式來加以傳頌之的『教』的和合意義,換言之,當微視範疇的個人認知被加總以成為巨視層次的社會性認知,那麼,這當中所出現各項令人匪夷所思的突兀行徑,就不應該只是對於個別舉措及其諸多的信仰行為,訴諸於惑人迷信與異端邪教等等的道德性譴責,而是要進一步深究「宗教」的本質所隱含像是功名、利祿、疾病、訴訟、長生等等的終極關懷及其所對應脆弱的人性誘因,究竟是如何被人為的過度操作抑或是已然喪失蛻變自我的信仰初衷。就此而言,如何因應於大千世界裡諸多的橫逆考驗,藉此得以找到一種安身立命的信念力量,這會是相迎當前宗教信仰超級市場的一種必要性的自我檢視,連帶而來的各種供養捐輸或是出入名車,都當只是諸相非相即見如來的一項自我觀照!

事實上,身處於類末世的混濁世道,「宗教」不僅不會消失殆盡,反而會藉由不同的機變法門以直指苦悶、怯志、憤世、積德、福報、迴向等等的宗教信仰基模,就此而言,與其去指責悖離常情的宗教性行為,倒不如藉此反思對於『宗教-信仰-宗教信仰』所可能潛藏的認知失調、認知障礙或是認知混亂,特別是作為某種集體意義的宗教從眾行為,這當中的社會認知機制又是如何被簡化成為某種超凡入聖的人性捷徑,冀此,無論是持名或觀想的成佛之道或解脫之路,明師、大師、經師與人師的中介,自當是需要還原回到信仰主體性意義,值得注意的是從字根上來說,中國宗教的「宗」者指的是宗祖、宗廟;「教」者則為教訓、教化而有上施下效之意,因此,「宗教」意指的是以宗廟所祭拜的祖先為其規範,藉以用來教化後世,就此而言,人與祖先(神)的關係是一條連續譜,人神之間的關係是可以轉變的,但是,西方的「Religion」,「Re」是“再”;“Ligion”是link結合,對此,Re-Link 是人與神的再結合,但是,由於人是自上帝處斷裂出來的,因此,西方宗教是藉著儀式、教牧或者中保,以使個人得與神再一次地溝通、交會與聯繫,就此而言,人與神是二個截然不同的存在,本質上是無法轉變同時也是不可能超越的。

誠然,此一人與神彼此之間的界分轉換,似乎也可以用來說明當前所謂的宗教亂象,就此而言,需要被加以檢視的又豈止是名車的供養,而是更多宗教財所匯集產生的諸多黑天鵝現象,當然,勇於掀開宗教潘朵拉的同時,人及其存在的本質、意義或終極關懷,還是一種人們的鄉愁以及心靈的最後依歸所在,更遑論於漫長無邊的信仰追逐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