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前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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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針對塑膠袋的限用政策,將自明年(2018年)的1月1日起擴大實施,對此,管制的對象將從現行由現行包括公部門、私立學校、百貨公司、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等7大類,一舉倍增到包括藥粧、醫療器材行、3C零售、書店文具店、洗衣店、飲料店及西點麵包店等14大類,兩者合計約有10萬個店家,這其中攸關到一般民眾生活習性的限塑部分,則是未來購買像是手搖飲料、麵包、蛋糕或是藥妝品等,民眾都要自費購買塑膠袋;連帶地,主管機關的環保署也預估,該項限塑擴大施行以後,每年可再減少15億個購物用塑膠袋。

基本上,該項要求民眾自費購買塑膠袋的環保行政作為,關注的重點所在不單單只是可以再行減少塑膠袋的耗費及其減緩對於生態環境的危害,像是一舉擴充一倍的店家對象以及管制數量從目前的2萬家新增到四倍之多的8萬家等等的量化思維,而是倘若塑膠袋的使用已然是一項戕害生態環境的原凶,那麼,面對此一必要之惡的非常手段,就要有通盤性的綜融考量,也就是說,相與關聯的解套對策和配套措施,就不能只是侷限於塑膠袋的減量思維,畢竟,從過去物品售價的內含塑膠袋到不主動提供而需要另行的購買,這當中的交易成本與機會成本,兩者並不符合比例原則的衡平關係?連帶地,塑膠袋本身的單價購置,是否可以提高到足以自行攜帶或暫時不買的抑制效果?至於,除卻塑膠袋本身的購置與否,又有無其它變通的權變做法,而非只是對決於民眾就只得自行購買塑膠袋可以了事?

除此之外,值得玩味的還包括自明年的1月1日起,由販賣場所供民眾購買的購物用塑膠袋,現行須達0.06mm厚度的規定,未來也會取消該項的厚度限制,藉以回歸到業者自行選擇最適合厚度的塑膠袋,而塑膠袋的售價將也由業者自行訂定之,換言之,此一回歸到市場功能的機制設計,一方面係可將塑膠袋減量的相關應變措施,藉由市場機制以達到更多的發想,畢竟,需求可以用來創造出來供給,供給進而也會衍生出來更多的需求,這使得國家機器之於限塑減量的政策定位或角色扮演,宜是要還原回到戰略層次的『管事』,而非是工具層次的『做事』,換言之,政府機關欠缺『理事』的基本要求,致使出現過度或不當介入而來的政府失靈與市場失靈,終究造就多方共輸的預期後果。准此,檢視該項塑膠袋限用政策的擴大實施,聚焦點自然不在於所謂的「擴大實施」,而是該項塑膠袋禁制使用的全面退場時程,要如何嫁接在對於此一嫌惡物的替代方案或是多元選擇,否則,當只是將對於環境破壞的成本,轉換成為乍看之下由個人加以吸收,但是,背後龐大的社會成本與地球浩劫,卻還是依舊存在,甚或是用商品化的消費主義加以正當化。

總之,明年起買手搖飲料和麵包等等的生活需求用品,塑膠袋是要另行收錢的,只不過,該項外加式的銷售成本,是否可以從表相的行為以進一步延伸到認知教育或態度微調的行為導引,那麼,塑膠袋的使用與耗費,就不只是單純的另行購置,而是要如何增加交易成本而來的觀念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