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公教人員可領子女教育補助政策已實施多年,但人事行政總處今天宣布,今年8月1日起,退休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只有在月退金額2萬5000元以下者可領取,至於軍人則需要是中校以下並支領退休俸者才可領取。預估人數由現行4萬人縮減為1.7萬人,年需總經費則由目前約17.58億元縮減為6.62億元。

今年初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總預算案時,時代力量黨團提案刪除軍公教退休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民進黨立委尤美女也曾表示過去因軍公教人員薪水較低所以給予補助,但現今狀況已改善,這部分應該要全面檢討,該刪就刪。

人事行政總處今天表示,行政院依立法院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決議,並基於「照顧弱勢」及「對國家有重大犧牲貢獻」的精神,自106學年度第1學期,也就是8月1日起,修正退休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之發給對象為支(兼)領月退休金在2萬5千元以下,以及因公失能或退休時未具工作能力,且經審定機關審定仍支(兼)領月退休金者或於審定當年度支領一次退休金者。

人事行政總處說,至於退伍軍職人員則考量其服役特性,修正為中校以下並支領退休俸者,另在職期間因作戰演訓或因公失能者,參照退休公教人員發給。

人事總處進一步說明,退休人員子女教育補助係政府為照顧退休人員生活,實施多年的照護措施,自應隨著政經及社會環境變遷有所調整,同時更需尊重立法院審查預算案時,對此一措施的決議意見。

人事行政總處說,本次修正皆採與年終慰問金及三節慰問金發放基準為一致性處理,但審酌退伍軍職人員的平均退役年齡較早,子女多仍在就學階段,故有不同於退休公教人員之請領條件,以減少其衝擊,也符合對國家有重大犧牲貢獻意旨。(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7.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