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大學今年2月修訂「106年度專任教師員額核給原則」,擬依照各學院教師的英語授課能力核給員額,有政大老師表達不滿,難道中文系、中國哲學都必須要用英文授課才能給員額?台灣歷史中的「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要怎麼翻譯?質疑「政大究竟是開一間英語學校,還是一間大學?」

其實,政大校方去年初發出公文,要求新進教師每學期需授一門ETC(English Taught Course)課程,不分系所全部適用,當時即引發政大教師會發起連署公開反對。

依據政大「106年度專任教師員額核給原則」,政大在未來5年內,將面臨大量教師離退潮,需要預為因應立即遞補心血,同時,該校的生師比相較於其他頂大偏高,為了達成理想生師比將其降至20左右,5年後專任教師總人數以800人為目標,比現行教師總人數增加95人,這些師資必須兼備高度教育熱忱、卓越研究潛能和國際化能力。

政大指出,延攬優秀教師人才,是該校當前的首要工作。員額核給策略並非是將離退教師缺額直接補回其原離退院、系所,而是審酌該校發展需求,依原則核給。將以未來5年全學院屆齡退休教師人數的1/3,撥至各學院,依各學院新制課程精實方案執行績效及專業基礎,其中包括「教師英語授課情形」。

一名不願具名的政大教師表示,依照政大新規定,學校若要撥給系所或學院員額,必須要開設一定數量的英語授課的課程,「對於理工科或商學院而言比較容易,但對於文史、社會科學卻很困難。」

這名教師指出,平常用中文授課時,學生已經不一定聽得懂,尤其是講「思想」的時候,或是台灣歷史中的「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該怎麼翻譯?他認為,授課的重點,應該是讓學生對於整體內容更有興趣,「用一個聽不懂的語言授課,怎麼會讓學生有向學心呢?」

另一名政大教師也說,以他自己留學的經驗,第一年、第二年光是要聽懂老師的字面意思就很難了,何況是學生身處母語國家上課,卻要用自己不熟悉的語言上課,「到最後知識沒增加,可能英文也沒有變好。」

政大新聞系教授馮建三指出,這消息若屬實,「很要不得」,此規定妨礙自由,造成學人與學子不能自由選擇自己最專長的語言傳播與溝通知識。另外,誤以為英語教學強化競爭力,事實,適得起反,在不是最自由,從而最舒坦狀態的教學下,氣氛與教學及學習效果及效率,必然低於自由與舒坦。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劉宏恩指出,政大現在有愈來愈多外國學生,但因為外國學生的中文能力不夠好,校方希望可以開設多一點的英文授課的課程,讓外國學生選擇,這是校方好的用意跟目的。但他認為,還是要考量不同科系的學科性質的不同,以法律系為例,很多教師都是留德、留日,留美老師反而占少數,政策如果調整成「外語授課」就好,不一定要限制英文,因為國際學生也可能來自日本、德國。(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7.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