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教界狼師議題受重視,立法院昨天初審通過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修正草案,除補教老師採實名制,未來補習班外籍老師首次入境需檢附良民證。要求落實實名制的家長團體表示欣慰,但有補教業者擔心,外師申請良民證程序繁複,強行上路恐造成「招師」困難。

女作家輕生案使補教相關法令受重視,被視為「防狼師條款」的補教法修正案昨通過初審,送院會後可望二讀、三讀通過。教育部將依立法院附帶決議,兩個月內訂定相關辦法。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司長黃月麗說,修法通過後,補習班招生、書面契約、廣告或宣傳,涉及負責人、教職員工姓名時,應揭露真實姓名;申請立案及人員如有異動,須檢附教職員工名冊及警察刑事紀錄等證明文件(良民證)陳報地方主管機關;業者若得知有性侵害、性騷擾等情事,須向地方教育機關通報;違者可處5萬至25萬元,最重可撤銷立案。

此外,黃月麗指出,這次修法也規定,補習班聘用外籍人士擔任教職員工,第一次申請聘僱許可時,需檢附外籍人士原護照國開具的行為良好證明文件,主管機關應主動查證及得派員檢查,希望入境前就做不適任人員管控。

全台有1萬8146家短期補習班、4800多名外籍老師。立委柯志恩指出,透過此次修法,將把管理準則,包括實名制、罰鍰、外籍老師限制及資料庫的建立等納入修正,落實補習班管理,達到杜絕狼師目的。

補教業對此有不同看法,英文科補教老師路呈麟認為,不會有補習班願意賭上倒閉的風險,採用不適任教師,業者有自主管理機制,不必大費周章修法。

路呈麟指出,補教業一片低迷,從事補教人人喊打,感覺被汙名化。他認為公布教師基本資料並不妥當,現正處於招生階段,許多家長會主動詢問老師資料,有些老師教得很好,但未必來自一流大學,老師學歷與教學成效未必成正比,但家長只選學歷好的,學歷普通而認真教學的老師反倒被忽略。

北市補教協會總幹事張浩然認為,外籍老師附良民證是一視同仁的做法,但過度理想化,執行時會面臨困難。許多國家沒有良民證,或申請程序相較台灣繁複,如美國須經過聯邦調查局才能取得,長則數月,擔心衝擊外籍老師來台意願,衍生「招師不足」等問題。

黃月麗表示,外籍教師檢附良民證措施,韓國與日本等皆已實施,台灣並非首例,如無法提出證明文件,將無法入境教書。(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7.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