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艱苦人一個死後尊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日初審通過「殯葬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法減輕低收入戶負擔,讓低收入戶身故後,在使用火化場、入厝靈骨塔能夠免費。

根據增訂的初審條文,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列冊的低收入戶,使用直轄市、縣市或鄉、鎮所經營或委託民間管理的、代理及代管的公立火化場、骨灰骸存放設施,免收使用管理相關費用,免費標準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定之。

內政部指出,目前除了彰化、新竹及連江縣外,台灣各縣市幾乎對低收入戶都有免費的殯葬措施,例如納骨塔免費。

國民黨立委張麗善說,台灣有33萬低收入戶,政府設立的公立火葬場及納骨塔能就近照顧社會弱勢何樂不為,一個人費用不會超過4萬元,這是減輕艱苦人的負擔。(時事新聞來源:自由電子報,2017.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