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元月1日起,舊金山市成為全美第一個城市給予初為父母的員工「全薪育嬰假」!

舊金山通過的此一「全薪育嬰假」,將適用於所有雇用20位員工以上的企業與商家造成衝擊,並將分3個階段逐步實施。新實施的「全薪育嬰假」,特意排除了雇用20位以下員工的商家,以避免增加小商家的負擔。

目前,加州規定:初為父母的員工可申請帶薪育嬰假,以便在家中照顧其初生嬰兒,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星期,而且,只能領取其薪資的55%,並非全薪。但在舊金山市的受雇員工所獲得全薪育嬰假,除了加州負擔的55%之外,其餘多付的部份則轉嫁到雇主,由雇主來承擔此一相關償付。

舊金山市議會於去年4月就一致通過新立法:允許初為父母的員工,包括領養嬰兒在內,可以獲得較高額的帶薪假。在市議會全票通過之後,市長李孟賢亦於4月21日簽署而成為法律。

該一法律定於2017年1月1日起分階段實施。凡是在舊金山雇用50位員工以上的企業或商家,將自1月1日起立即實施;雇用35位員工以上者,則延至7月1日起實施;雇用20位員工以上者,將可延至明年1月1日才實施該一全薪育嬰假法。(時事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20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