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培育原住民法律人才,東華大學及輔仁大學獲教育部核定,全國首創「原住民法律專班」和「財經法律學系原住民碩士在職專班」,106學年度招生,分別招收20及25名原住民學生。課程以原住民族傳統價值觀為核心,除了讓學生到部落服務,將法律知識帶進部落,也會請耆老教狩獵、採集等實務課程,相互為用。

近年來,有關原住民傳統領域的畫定涉及原漢土地權利概念的衝突,以及原住民狩獵和國家公園保育概念的爭議,仍舊是漢人的「現代司法體系」在主導。

此外,原住民涉及司法案件的數量,一般性案件年均量超過萬餘件,文化抗辯案件(野生動物保育法、森林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其他自然資源利用法規等)依舊居高不下。

然而,原住民法律人才卻很稀少。104學年度全國大專院校法律學門碩士班在學學生人數5974名,原住民在學生有27名,僅占0.45%。

東華財經法律所教授蔡志偉表示,台灣原住民法律人才(律師、司法官、檢察官),若以最低標準的台灣人口所占的比例計算,應達200人才算相當,但至今仍只有個位數原住民律師。此外,因應原住民族自治的進程,將有大量的原住民族自治行政人才的需求,但國內尚無大專院校對此有所著墨。

蔡志偉說,除將現行各項原住民族法規全盤納入課程教學計畫中,也會開設如國外法學院行之有年的「法律診所實務(legal clinic)」課程,在法扶律師的指導下,讓學生實際參與辯護案件;更設計「部落實習」課程,協力部落有關法律事務工作的進行,像是部落會議、部落公法人等等。

他舉例,原基法增定「部落」經核定者,為公法人。至於「公法人」概念為何,從法律的觀點,有既定的法學論述。專班課程可以將此帶入部落,不過,相對的,部落要如何理解「公法人」,卻是需要進一步從部落觀點加以充實。這樣一來,則有相互為用的發展可能。

蔡志偉說,原住民對原住民狩獵、採集,有既定的個別法規範解釋,但一般法學教育缺乏原住民族傳統生態智慧的理解。因此會規畫實作課程並請耆老指導,讓學生獲得傳統文化的養分。如與野保法、森林法相關的狩獵、採集等自然資源利用的實作,以及「原住民族傳統智慧作保護條例」所涵蓋的「編織、祭儀、雕刻等傳統創作。

輔大法律學院長張懿云表示,政府在推原住民轉型正義的同時,關於土地正義等問題,需更多原住民法律人才來努力。因許多原住民有經濟上的問題,因此提供很多獎學金方案,並讓學生以在職方式進修。

東華大學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教授陳張培倫表示,法律人才為目前原民社會迫切需要,以處理族群所面對的各種法律事務。但依現行升學保障辦法,每年外加名額考上各大學法律系的原民生通常最多只有約20、30位,人才庫其實並不足夠。此次東華和輔大開設碩士專班,每年各自招生20以及25位,具有一下子讓原民法律人才成倍數成長的效果。

陳張培倫說,原民社會所需法律人才,最理想的狀況,除熟悉法律專業之外,更應對自身族群文化以及原當代議題有一定程度的認識。但是,一般大學法律系極少開設與原民相關課程,就讀的原民生,除一般法律專業課程之外,極少涉獵原民相關知識。(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6.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