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改會今日偕同病友團體指出,高達八成醫院社工反映近年民眾對醫療社福金的需求增加,但近三年財團法人醫院投入的社福金自醫療收入結餘的39%降至去年的26%,其中八間財團法人醫院盈餘成長,但社福金占率卻下降。醫改會認為應將非醫務盈餘納入社福金提撥基、把餅做大,並強化監督標準,讓享免稅優惠的財團法人醫院負起社會責任。

貧困、若是病人無法負擔醫療費用而需援助的事件有所聞,此時醫院可視情況撥用醫療社福金協助。醫改會董事長劉淑瓊指出,財團法人醫院過去被認為具醫療公益性質而享免稅,為讓醫院善盡社會責任,醫療法規定其應提撥年度結餘的10%以上辦理醫療救濟、社區醫療等服務,但此標準太寬鬆,並未如同美國規定以醫療公益投入程度作為抵稅標準,所以近三年財團法人醫院投入的社福金比率才下降。

醫改會研究員沈珮涵援引針對醫院社福金進行的「全國社工大調查」 指出,超過七成社工建議增加醫療救助經費比例;過半社工認為經費用途狹隘,例如特定醫療項目補助額度僅幾千元、但自費需上萬,讓社福金無法有效到位;過半社工反映不清楚有哪些項目可申請,超過七成病友或社工認為醫院社福金資訊不透明。

醫改會提出三大修法訴求,第一,將醫院美食街、停車場或股利收入等非醫務盈餘納入社福金提撥基礎。第二,修法增設公益監察人,且由公正人士、社區病友董事組成委員會參與社福金管理,並立法讓財政部、衛福部共同訂出嚴謹的公益免稅標準並聯合查帳審核,確保用在醫療公益的費用才能抵稅。第三,醫院應在官網、門急診佈告欄或護理站張貼補助辦法,並提供給當地社福團體或社會局,同時上網公布帳目。(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6.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