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貴芝(淡江大學管理科學研究所博士生)

 

摘要

      有鑑於民眾對於長期照顧機構之需求日益增加,住民入住機構後,在心靈上需面臨適應新的機構生活,為其重要議題。近年來靈 性照顧服務逐漸受到關注,顯現對此專業人力之需求與重視。靈性照顧服務能滿足機構住民在機構生活中心靈上的撫慰與寄託,促進身心靈之全人健康,幫助定位自我生命價值與意義,更能提升機構生活滿意度,顯示靈性照顧對於機構住民之重要性。本研究為探討靈性照顧之人力培育現況與導入專業服務於長期照顧機構之接軌契機與發展方向,以滿足住民對於靈性照顧之需求,做為日後推廣與培育靈性照顧專業人力之參考。

 

壹、前言

臺灣於1993年正式成為高齡化國家(aging nation),即65歲以上老人人口占總人口達7%以上,預估在2018年將達到14%,邁入高齡社會(aged society),政府為因應高齡所衍生之長期照顧需求,於2007年核定「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大溫暖社會福利套案之旗艦計畫」(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2012;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2013)。隨著社會型態變遷,在長照十年計畫中(2007-2016年),長期照顧機構為建置完善長期照護服務模式的重要一環,將會有愈來愈多的老人必須依賴機構式照顧,根據2015年六月底統計資料顯示,實際進住機構人數從2007年的37,128人,成長至46,354人,增加24.8%,顯示臺灣對於機構式照顧需求比例逐漸上升(衛生福利部統計處,2015)。

 

就機構式照顧類型區分,長期照顧機構所提供的類型包括:長期照護型、養護型及失智照顧型等三類服務,其所照顧的對象,多數為家庭成員無法自行照顧,需依賴機構提供專業的照顧服務,機構亦可能成為老人人生的最後一站。然而,多數老人處於非計畫性被迫送往機構,心情無法調適,產生遷移壓力症候群,造成機構生活適應困難,身心受創而影響其生活品質,甚至導致死亡而無法善終(侯慧明、陳玉敏,2008;曾姿瑛、陳玉敏,2006)。目前長照機構較著重於醫療照護品質的提升,較少針對心靈層面提供整合性照顧,老人在入住機構後,需重新適應機構生活,尋求自我內心統整,藉此回顧自己的生命歷程並思考自我的生命價值與意義,以找尋在機構的生活目標與提昇生活滿意度(宋芝萍、周肇南、鄭愉心,2003;李孟羲、江蕙娟、胡月娟,2008;洪櫻純,2012)。

 

近年來靈性照顧議題在臺灣逐漸受到重視,提供身心靈的全人照顧,包含:宗教、護理、心理等領域皆投入靈性照顧之發展,醫院更將靈性關懷人員納入評鑑項目之一,未來對於靈性照顧人力之需求,將日益增加。然而,靈性照顧牽涉層面甚廣,但目前對於長照機構之靈性照顧服務著墨較少。再者,靈性照顧是一門跨領域的專業服務,需由專業人力提供服務。因此,本研究透過文獻回顧方式,介紹目前靈性照顧的人力培育與相關服務的現況,並以長照機構的角度探討住民對於靈性照顧服務之需求,最後提出靈性照顧專業人力如何導入長照機構之策略及未來展望,希冀能提供住民完善的靈性照顧服務以提高生活品質,並做為政府與民間機構日後推廣靈性照顧與人力培育之參考。

 

貳、靈性照顧之人力培育與服務現況

靈性(spirituality)係指「個人對生命最終價值所堅持的信念或信仰」,目前靈性照顧之提供,多為末期病人,提供病患追求生命意義與面對生命終章之希望。靈性照顧(spiritual care)提供病患與有相似生活背景的人,分享生命經驗的與照顧陪伴,共同尋求生命的意義與價值,對此,靈性照顧提供者可以是醫療團隊成員中的任何人,例如:醫護人員、志工、社工或宗教人員,讓病人在生命末期,藉由宗教、心理精神或靈性的服務方式來闡釋生死,並運用不同的服務介入方式,例如:生命回顧、音樂治療、繪畫治療、芳香治療、祈禱、冥想、信仰儀式等,讓病人願意去分享以自己的觀點看待自己的生命,來滿足對病人的身心靈之需要,因此靈性照顧係指「緩解病人心靈困擾,藉以促進個人身心靈的健康之照顧服務」(杜明勳,2004;杜明勳,2008;曾愉芳、杜明勳,2007;曾愉芳、杜明勳、陳如意,2007)。

 

靈性照顧範圍甚廣,依照目前臺灣的醫院評鑑基準,針對安寧照護服務,已要求「需有專責心理師、志工或靈性關懷人員提供服務,且需受過安寧療護教育訓練並有紀錄」(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2015)。本研究依此指標做為靈性照顧人力之參考依據,整理與介紹目前的靈性照顧的人力培育與發展現況。

 

一、財團法人基督教史懷哲宣道會:靈性關懷師

2011年起與安寧照顧基金會共同舉辦「靈性關懷師」培訓課程,參訓資格需大專教育程度以上,完成初階與高階課程並通過實習訓練後,即可取得服務資格,主要服務重症與安寧病患。目前已有超過800位以上完成初階課程及200位以上完成進階課程的靈性關懷師,其中更有近100名學員完成實習課程。課程內容包含:安寧療護觀念介紹、死亡學與靈性關懷、悲傷輔導、靈性需求評估與照顧、瀕死症狀及處理、病房宗教禮儀、協談原則與技巧等(財團法人基督教史懷哲宣道會,2015;林可欣,2014)。

 

二、財團法人佛教蓮花基金會:「臨床佛教宗教師」與「安寧志工」

(一)臨床佛教宗教師

1998年開始與台大醫院緩和病房合作,提供有志參與醫療的法師,如何運用基本的醫學及佛法在臨終病人的訓練,參訓的法師需為28歲以上,50歲以下,出家五年或學佛十年以上的僧眾,且大學或佛學院畢業,接受約60小時的課程,及約80小時的實習,在法鼓山佛教學院校長釋惠敏法師及台大醫院家醫科主任陳慶餘教授的帶領下,逐漸確立了臨床佛教宗教師培訓的制度,至今有126人(包括2位修女)參與訓練,35位法師加入全台39間醫院安寧病房服務(財團法人佛教蓮花基金會,2015a;陳榮基,2015)。

 

(二)安寧志工

為培養更多服務人員並有別於宗教法師,基金會另設立安寧志工學苑,專責培訓安寧志工。參加資格為20至60歲,國小以上畢業,受訓學員註冊後,採學級制度(共分五級:伴羽學員、懷羽學員、愛羽學員、慈羽學員、恩羽學員),學員修完必修(課程或實習)並累積足夠學分,便得以依序晉級,至少需完成志工基礎訓練12小時,必修課程50小時,必讀書目6本,累積達80學分以上,取得愛羽學員以上資格,才得以進入安寧病房,擔任安寧志工,並需要每週服務3小時以上,持續一年,或至少每年服務滿 100 小時(財團法人佛教蓮花基金會,2015b)。

 

三、南華大學生死系所:生命關懷師

2015年起以南華大學生死系所針對在校或五年內畢業之學生及外界相關專業為主要對象,規劃必修的7門生死學課程學分,包含:生死學基本問題探討、諮商與心理治療理論、諮商與心理治療技術、悲傷輔導與表達性藝術治療、臨終關懷、(正念與禪修研究、催眠治療與神經語言程式學、道教養生、心理劇與失落療癒,四選一),實習144小時,及直接服務至少20位個案,通過考核後授予「生命關懷師」證照,期盼藉此提昇各相關專業領域工作者之生死知能,以因應生命關懷上所需之人力需求(南華大學生死系所,2015)。

 

綜觀上述,目前所培訓的靈性照顧專業人力,多數服務對象為重症與安寧病患(曾愉芳等,2007;鄭文婷、陳淑芬,2014),安寧照顧為一團隊照顧的服務,結合:包括醫師、護理師、社工師、宗教師、臨床心理師、藥師、營養師、物理及職能治療師、行政人員、志工等人員,而靈性照顧的角色多半委由宗教人員來執行,在人生最後一段路,提供病人信念的支持與信仰,並尊重個別信仰,來圓滿人生(吳庶深、沈麗靚、張利中,2005)。由於政府目前尚無靈性照顧的相關專業證照與培訓制度,故現有的人力培育均仰賴民間團體或學校組織,提供專業培訓。歸納上述的培訓制度,顯示對於靈性照顧人力的專業要求,如:大專學歷、接受一定時數的專業課程,並完成實習,才能取得證照或服務資格,顯示對靈性照顧專業人力培訓的嚴謹度,對此,顯示靈性照顧專業人力,應具備有緩和醫療、瞭解不同專業間的互動、具備一般的照顧能力以及專業素養,特別是有別於醫護人員、社工師、諮商心理師等,以及須具備專業的知識與豐富的實務經驗者,方可擔任(釋宗惇、陳慶餘、釋惠敏,2007)。

 

 

參、長期照顧機構住民對靈性照顧之需求

依照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之規定,長期照顧機構所照顧對象多為罹患長期慢性病、生活自理能力缺損、需鼻胃管或導尿管護理服務、罹患失智症等特定症狀,需接受照顧之老人(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2014),也就是說,因為家庭無法照顧,常有老人在未預期心理下被送進機構,導致日常生活型態、社交網絡與支持系統的改變,進而衍生出生理、心理、社會等適應問題,同時也會伴隨著焦慮、憂鬱、無望及孤寂,影響其健康,甚而提高死亡率(陳曉梅、黃美智,2013;謝佳容、蕭伃伶、劉淑娟,2007)。

 

隨著老人對於長照機構的需求日益增加,相較於照顧對象生理的老化衰退,心理及靈性卻能持續滋養成長,靈性健康可促進個人生理、心理與社會支持層面的正向發展,因此機構應著重於心靈健康的促進,提供住民調適心靈、情緒抒發、減緩焦慮之照顧服務,協助積極融入機構生活,以提昇生活品質(曾愉芳、杜明勳,2007;溫芯寧、吳宏蘭、李先茹,2014;蕭雅竹、簡麗瑜、李香君,2009),以此觀之,對於靈性需求不是末期病人才會出現,每個人都有靈性成長的需求,對於機構住民而言,受到被安置在隔離環境、被遺棄的無奈以及面對死亡的失落感等不安因素之影響,會影響到個人行為表現、生活調適技巧、人際關係,進而危及其身心健康(杜明勳,2008;曾愉芳、杜明勳,2007)。因此,個人會期待受到他人肯定,瞭解自己需要被關懷,希望分享個人生命歷程的經驗故事,顯現個人對靈性照顧的需求與重視(楊克平,1998),期待獲得更多靈性需求上的滿足,例如追尋意義的需求、感受到寬容與諒解的需求、愛的需求、希望的需求、信念與信任的需求、平靜與舒適的需求、祈禱與支持的需求(杜明勳,2004;林笑,2000)。

 

靈性照顧是對人的持續關懷,從關懷住民的需求做起,透過陪伴與引導的過程,促進靈性健康,藉以提升自尊,增加人際互動,降低因陌生環境與工作人員所導致之焦慮,進而為個人帶來生命圓滿之感受(曾愉芳、杜明勳,2007;溫芯寧等,2014)。相關研究指出透過靈性照顧介入,讓住民有較高的靈性安適感,能協助適應機構生活、提昇健康自覺、重新界定人生意義、肯定自我、及提高生活幸福感(李昭憲、楊燦、賴家欣、陳琬柔,2015;曾姿瑛、陳玉敏,2006;蕭雅竹等,2009)。靈性照顧是難以用特定服務來涵蓋,但對機構住民的重要性卻不言而喻,靈性展現個人對生活、社會及精神之意義與價值(杜明勳,2003;趙可式,1998)。機構業者應以住民之最佳利益為照顧核心,體認靈性照顧的對於生理、心理、及社會等層面之助益,透過多元化的照顧服務方式,滿足住民對於靈性的需求,促進自我成長與身心靈和諧,讓生命有所意義與圓滿(陳曉梅、黃美智,2013;鄭文婷、陳淑芬,2014)。

 

 

肆、靈性照顧於長期照顧機構之發展策略

根據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規定,機構應配置的基本工作人員包含:院長(主任)、護理人員、社會工作人員、及照顧服務員等,上述工作人員有其特定服務工作需執行,實無暇在針對靈性照顧提供完善的服務規劃。近年來由於安寧療護與臨終關懷逐漸受到重視,專業靈性照顧服務人力之提供就顯得格外重要。靈性照顧的困難在於每個人的需求不同,難有固定的服務模式,住民的需求只能仰賴平時的觀察獲知,(鄭文婷、陳淑芬,2014),而靈性照顧對於住民實有其效益存在,應讓靈性照顧服務於入住安寧病房前,就應先行落實機構照顧之中,而非等到生命的尾聲,才來思考如何提供,因此專業靈性照顧人力的導入有其必要性。

 

依循臺北市安養暨長期照顧機構評鑑指標,站在政府的立場,非常鼓勵機構能有創新措施:包含服務模式、服務策略、專業資源策略等,可作為評鑑加分依據(臺北市社會局,2015)。研究指出機構對於各項新興服務的導入持正面態度,但對機構服務實際的臨床經驗是非常重要的,專業服務人力更應著重在實際服務經驗累積,才能為機構業者所接受,乃至於變成常態性服務,甚至付費或聘僱(高銘麟、姜義村,2011)。為使靈性照顧專業人力能積極導入於機構中,促進住民靈性健康成長,下列提出幾項具體可行的策略,期能增加靈性照顧服務曝光機會,縮短理論與實務之落差,提高日後靈性照顧專業人力進入機構服務之機會。

 

一、透過非營利組織與機構業者進行靈性照顧服務說明

機構可能會有靈性照顧服務人力之需求,但是,往往不知人力資源在哪裡?靈性照顧專業團體,應主動前往機構,對業者進行宣導並提供生命靈性教育系列關懷課程,向機構宣導生命靈性教育對機構之重要性。

 

二、提供機構業者有關靈性照顧服務之相關資訊

靈性照顧專業人力,可藉由所成立的專業團體或協會,來為靈性照顧服務專業背書,並出版相關靈性照顧專業刊物,發送至各機構中,讓業者能接觸到相關資訊,或透過研習會或在職訓練的方式,讓機構從業人員能瞭解靈性照顧服務之概念與服務效益,進而增加導入專業人力的機會。

 

三、讓機構業者實際感受靈性照顧服務效益

為讓機構業者接受靈性照顧專業人力,取得服務機會,可運用志工服務,或將培訓的實習課程安排至機構,藉由免費服務的體驗,讓業者實際瞭解靈性照顧服務對於住民或機構的效益何在。

 

伍、結語

長期照顧機構住民需要全方位的身心靈照顧,隨著年齡老化與疾病衰退,靈性照顧服務越顯重要。目前在醫療體系已提出靈性關懷人員的服務介入,機構應可思考如何將靈性照顧的服務模式、策略、及專業資源,做為創新服務。專業靈性照顧人力應積極將其服務導入機構,以讓住民提早於入住安寧病床或成為末期病人前,獲得自我靈性健康之促進。綜觀上述,以下針對靈性照顧專業人力之發展,提出幾項建議。

 

一、推動政府於靈性照顧領域之職能認定與證照制度

應督促政府正視靈性照顧專業人力的服務價值,訂定明確的培訓制度與職能定位,搭配專業化證照的考核,藉以突顯靈性照顧服務人力之專業性。

 

二、建立靈性照顧人力資料庫提供需求者快速媒合

為即時滿足靈性照顧需求者,培訓單位應整合目前可提供服務之人力,供需求者查詢,提高服務效能,增加專業曝光機會。

 

三、大專校院應培育具有特色之專業靈性照顧人力

宗教、音樂藝術、生死、心理諮商、及老人照顧等相關科系可針對靈性照顧服務開設學程,增加學生第二專長與對塑造對靈性照顧的專業定位與創新服務,透過與長期照護機構的產學合作,增加學生畢業就業機會與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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