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前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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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有立委因應於頻傳的食安問題,而提案連署修正警政署組織法,主張設立專責的「衛福警察」,並且將食品的稽查工作納入應作為的警察勤務項目;連帶地,對於違反衛生相關法令的案件,所稱的衛福警察亦可立即啟動偵查機制,來掌握時效主動追擊,以共同打擊不法。

基本上,對於該項「衛福警察」的構思發想,當可以還原回到什麼人、什麼事以及問題可以解決到什麼程度的相關提問,就此而言,「衛福警察」本身的概念內涵,是有它進一步廓清的必要,誠然,相應於專責而來的將會是諸如專職、專用、專款、專人以及專業等等的命題思考,以此觀之,倘若是將食品的稽查工作,納入警察的勤務事項,那麼,一則是否會危及到警察保家衛國的本職業務,再則,即使是投入食品的稽查工作,但是,該項關乎到食品之生產技術、產品項目、製作流程抑或添加成分等等的專業判斷,這已然是超乎傳統警察的培力訓練。准此,在這裡的論述真義就不全然只是限縮在「衛福警察」或「食安警察」的稱謂上,而是從『食安』、『衛福』到『警察』的一線之隔,實乃是一項跨域整合的綜融業務,也就是說,除非是進行制度性培養主責食品安全的「衛福警察」,否則,多一種的勤務項目,當可能成為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更遑論疊床架屋式的無助益於議題現象的真正解套。

冀此,攸關到食品安全的把關工程,本身即有來自於像是經濟、衛福、警政等等各自職掌的個案式工作,至於,展現出捍衛食安的行政效能,更有它回應於建構食安守護網絡的布建思考,換言之,問題的針砭所在應該是要聚焦於一套跨專業、跨知能、跨技巧、跨部門抑或是跨層級的個案管理機制,是否建構妥善並且穩健運作,就此而言,小則要如何針對日益困難的稽查工作,以思索運作失能的內因外緣及其相與對應的配套作為,而不是因為稽查人員不具司法警察權,就去要求警政機關應設置專業警察來協助稽查的執法工作;連帶地,當犯罪的手法已然是日新月異,那麼,如何強化稽查機制運作的統合效果,這多少點明了舊思維和慣性作法,自然是無法達到即時有效因應的權變目的,以此觀之,所謂超越本位認知、超越單一專業、超越科層官僚以及超越學習限制的心靈結構,這會是問題思辨的真義所在,否則的話,又是一項忽視真相且不顧事實和突顯情感知覺的『後真相』(Post Truth)?

總之,擁有公共資源的政府機關,理應要思索的是如何得以善用主管機關與各目的事業主關機的相互統合機制,而此一隱含著某種治理困境的發展性危機,這會是看待該項設立專責「衛福警察」的批判性思考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