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前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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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行政院會將於近日內通過「兒少未來教育發展帳戶計畫」,藉以協助弱勢兒童成立所謂的教育發展帳戶,預計每年將投入新台幣一億五千萬元的經費,一年要以一萬名的兒少為其協助對象,對每位的兒少每年協助的最高額度為新台幣15,000元,倘若是再透過家長或其他團體的幫助,那麼,每個帳戶每年最高可存入新台幣30,000,十八年後會有新台幣54萬元,再加計利息之後,則是可以作為日後繼續升學或是就業的準備基金,順利的話,這項計畫預定明年正式上路實施。

基本上,該項的「兒少未來教育發展帳戶計畫」,實乃是將過往社會救助法的「二代脫貧方案」(「出人頭地發展帳戶專案」、「樂透圓夢創業計畫」、「青蘋果發展帳戶」、「young young精彩--青年培力希望發展帳戶專案」、「希望起飛築夢帳戶」、「二代心希望工程」、「低收入戶工作方案」、「向陽少年希望工程實施計畫」、「低收入戶第二代能力自主經濟提升計畫--工讀脫貧方案」、「低收入戶第二代夢想脫貧方案」等)予於全面、長期性的推動執行,就此而言,該項計畫是否可行順利,相當程度上,自當還是要回歸到「二代脫貧方案」本身之於需求評估、過程評估、結果評估等等效益評估的綜融檢討機制,是否成形和提出應有的策進作為,畢竟,扣緊包括資產形成、相對提撥、所得維持、資產累積、儲蓄脫貧、教育培力、就業自立到圓夢計畫,關懷旨趣就不單單只是侷限在兒少個人的儲金帳戶,而是該項發展帳戶所相對應的兒少投資策略和家庭穩健運作服務,是否有其分類分級、分階分段與分時分程的策略性規劃?准此,在這裡的論述考察,理應不在於協助人數、經費預算或是儲蓄金額等等的技術性操作,而是「兒少未來教育發展帳戶計畫」的立論基礎、屬性定位、角色功能、脫貧政策及其效益評估,是否獲致所應該要有的整體性探究?

事實上,即便是經費到位的上路執行,潛藏於計畫本身的結構性限制,這也是一項責任政治的嚴肅課題,這其中包括:長達十八年的計畫期程,有無考量到政黨輪替可能的干擾因素?抑或是透過社會救助法的修法工程,以將該項的構思發想,成文化為某項社會救助範疇的法定福利?連帶地,相對提撥所被期待的資產累積,又要如何面對脆弱的人性誘因,像是過長且久的期程,再加上無法中途的提領使用,這多少會削弱家長或民間團體的參與儲蓄意願?換言之,這其中可能糾結的權利義務議題,是否會是過往二代脫貧方案的變相複製?連帶地,「兒少未來教育發展帳戶計畫」所要標舉『教育發展』的主體性意義,反而淪為邊緣角色甚或是不斷地突顯日後有高達50多萬元的儲金規模,如此一來,量化的狹隘思維逕自取代這當中包括認知教育、態度修正與行為導向等等的配套措施,也就是說,對於兒少自身成長的培力重點,並沒有因為該項計畫的實施,而有其比例原則的擴大討論?

冀此,對於「兒少未來教育發展帳戶計畫」的思忖,理當是要有從可行到不可行、從唯一到之一、從管理到治理、從預期性後果到非預期性衝擊影響以及從解套對策到配套措施等等的批判性思考,就此而言,年底之前不到一季的前置作業,這對於該項計畫的推動執行,是否已然是一項水到渠成的亮點政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