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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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交通部將拜會教育部進行溝通,以讓中小學的學生每學期可以多增加6小時的交通安全教育課程,藉此減少交通事故的不幸發生,然而,此一構思舉措卻也引來諸如『請各部會尊重教育專業!勿再,干擾孩子教學,幫你們做業績!』的呼籲發文。

基本上,關涉交安教育的推動一事,倘若是回應於近年來所不斷增生的交通事故,那麼,該項由學校端以向下紮根的認知基模建構,是有其預防性介入的正當迫切性,就此而言,扣緊高達三千多人死傷案件的交通安全事故,那麼,即使係以機車、老人和酒駕位居交通事故的前三項課題,而沒有直接涉及到國小學童的肇事責任?即使並沒有確切證據或是實證研究以顯示每學期多六小時的交安教育,可以有效地降低上述的死傷人數?但是,從個人遭遇到生命歷程以迄於事故風險,點明出來包括就學期間的交安教育,是有它分齡分類之機制設計的必要,畢竟,防範於未然的心靈結構,要如何從認知到態度以至於行為的調整改變,這斷然不是一次對位的變革措施,便可完備成功的。准此,在這裡的思忖探究理當不只是聚焦在每學期所增加的交通安全受教時數抑或是所可能產生的排擠效應,而是該項早已融入成為中小學課程設計的交安教育,從需求評估的教育計畫到過程評估的學習狀況以至於改變情形的結果評估,究竟有無一套相對嚴謹的效益評估,藉以作為交安教育時數增減或是規劃內容的對照參卓;連帶地,交安教育時數增加的量化思維,又要如何對應於從預防交通事故到減損事故傷害以及藉此維護人身安全的質性關照?

事實上,環視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的互動拉扯,那麼,處於稚齡階段的國小學生,經常是一群遵守規則但卻也是較無自我防衛能力的交安事故弱勢族群,就此而言,來自於可能受害一方的交安教育,是要有從學校端的體制設計以進一步延伸到到日常生活世界裡的機會教育?以及從交安硬體工程以擴及到事故應變教育之併進檢視的相關提問?至於,包括父母家庭、學校制度與社會環境在內的生態系統脈絡,這多少也指陳出來現行包括交安教育、培力宣導、安全駕駛、法治觀念、危險路段以及風險管理等等的改變效果,是有其通盤檢討的必要,以此觀之,逕至增加6小時的交通安全教育課程,是否會淪為某種通識教育的形式主義,而相與對應的建置規劃又要如何回應於不同年齡層的誘因條和結構限制?冀此,在這裡所需要進行的批判性思考就不在於交安教育措施的成效良窳,而是一項攸關到共同連帶的生命教育,要如何從珍惜自己到愛護家人或他人、從不必要的人為戕害到結構性損傷的減緩以迄於從需求滿足到風險規避而來的交安事故善後安全網?

總之,推動交通安全教育的策進作為,實則隱含的是人、人性以及制度這三者之間的牽扯互動,對此,時數增減的交安教育,反而只是用以模糊焦點的某種便宜行事,因為,真正要增益的乃是一種對於人作為存在本質的深層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