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紅十字會(International Red Cross)

國際紅十字會是由紅十字國際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Red Cross,簡稱為ICRC)、紅十字與紅新月國際聯合會(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Red Cross and Red Crescent Societies)及各國家紅十字會或紅新月會所組成的,是全世界最具影響力、組織最為龐大且遍佈全球的人道志願救援組織。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成立於1863年,總部設於日內瓦,是國際紅十字會的第一個組織,源起於1859年,瑞士銀行家Henry Dunant(亨利•杜南),在義大利目睹蘇法利諾一役中,成千上萬傷兵遭受痛苦的悽慘畫面,遂出版<蘇法利諾回憶錄>(A Memory of Solferino)一書,藉以提出兩個嚴正訴求:(一)各國在和平時應建立志願的民間救援組織,在戰時以中立的姿態救助傷兵;(二)各國能簽訂國際公約,保護這些傷兵救護組織的中立地位,冀此,Dunant等五位的日內瓦公民於1863年共同成立了「救援傷兵國際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ttee for the Relief of the Wounded),此即為國際紅十字運動的起源。   1864年之際,紅十字運動迅速地伸延至歐洲的12個國家,並於日內瓦首度簽署《改善戰地陸軍傷者境遇之日內瓦公約》,此即位第一條日內瓦公約,而後的「救援傷兵國際委員會」於1875年正式改名為「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並向外擴張至伊斯蘭國家,只是,伊斯蘭教徒不願意接受基督教宗教符號的『十字』,因此,1876年在奧斯曼帝國採用紅新月標誌,波斯帝國則是採用古老的獅子和太陽圖案,不過,1929年國際紅十字會則是同時承認這兩個符號,因此,紅十字會聯合會也在1991年改名為「紅十字與紅新月國際聯合會」。     依照《日內瓦公約》的規定,紅十字會具有國際法上的效力,戰時則作為戰地醫療人員的保護標誌,任何武裝部隊均不得攻擊標誌紅十字的車輛、人員、設施,否則即為當然戰犯,也由於紅十字會在戰時的特殊地位,許多國家的紅十字會都是由國家領導人擔任榮譽負責人職務,實際主事者也多由政府官員轉任。最後,紅十字運動的七項基本原則為:人道(humanity)、公正(impartiality)、中立(neutrality)、獨立(independence)、志願服務 (voluntary service)、統一(unity)以及普遍(universality)。

資料來源:林萬青(2009)。<遷台後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領導之研究>。台灣師範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延伸概念:非營利組織、非政府組織、國際性非政府組織 (本則小百科由林淑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