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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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第二次的社會工作師考試業已結束,但是,相與衍生出來的議題思索,依舊是有它嚴肅以對的必要。

雖說是為期二天的國家考試,但是,卻有來自於分類而來的論述意義,亦即,合格社工員只要是累計5年以上的年資,便可享有抵科減考的特殊優惠,只不過,該項積極性的差別待遇,是要有進行結構性探究的必要,這其中包括:為何係以5年的累計年資為底線,而非3年或其它不等的年數?至於,從工作年資累計而來的量化思考,是否也要有服務場域和風險等級的深度思辨?換言之,要如何就其兒童、婦女、老人、少年或身障者之「對象別」;一級、二級或三級之「風險別」;支持、補充、保護或替代之「屬性別」;抑或是直接或間接之「性質別」,藉此思忖年資累計而來的比例加權?准此,這裡的論述真義用以指陳出來的還是在於如何深究社工之於人群服務及其相與對應的生態環境,從而找尋一套包括專業教育、學用合一、資格認定、訓考整合、職業證照、在職訓練、制度保障等等的機制設計,連帶而來的是,相較於其它專業領域的證照規範,那麼,糾結於從學分班社工到科班社工、從社工員到社工師、從社工師到公職社工師、從公職社工師到高級社工師以及從社工師到專科社工師,究竟此一藉由考試通過與否所被特意劃定的專業衡鑑,這除了加惡原有的階層深化關係外,是否還有助益於社工從個人認同邁進到團體認同以迄於從道德認可延伸到社會認可的諸多典範建構?

事實上,扣緊社工師考試的制度失能或失靈情形,也不單單只是年資抵科的弔詭情事,這是因為訴諸於社會工作所想要塑立或標舉的專業自我,那麼,從工具範疇到規範層次的雙重進路,小則社工師的考照制度或是大則整個的社工專業教育,在在都有進行解構、重構與新構的迫切性,就此而言,何以學分班社工的職前教育養成,需要被範定在必修的15科,而非有其它選修或群組的類別化規劃?何以學分班社工要和科班社工或資深社工,參加條件或處境被視為是完全相同的不公平競賽?再則,現行應試7科的社工師,無論是專業考科的界定、考題本身的鑑別度、試題的題型抑或及格或是錄取的適格原則,也要有推動結構性探究的必要,特別是當社工師的考照制度,從資格取得到專業自我這一路下來的貫通或斷裂,突顯出來的乃是:從除了成名立萬的考試一途外,包括專業知能、情緒支持、教育培力、薪資水準、福利待遇、自我概念、人格特質、生命歷程、社會練達等等的綜融性關照和整體性擘劃,如何可能和建置完備?以此觀之,從社工師考試的過關與否的歸因探究,背後所直指的將會是一種批判性思考(critical thinking)的心靈結構,是否被發想和衝撞所謂的專業霸權或專業霸凌?

總之,社工師的考照,不只是一幅成功或失敗的倆相對照,而是要有包括人性誘因、典章制度、結構環境、文化因素等等的審辯式思考,畢竟,金榜題名的剎那,終究還是要回歸到案主較佳利益和引領社會的良性變遷為其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