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協力(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

公私協力是目前「後新公共管理時代」用以解決公共問題的萬靈丹,其目的是為了要達到非零和的雙贏效果,也就是說,公私協力的精神是強化「私部門」參與「公部門」事務的權力和能力,而這種新治理之協力式責任、夥伴關係的經營,實乃是奠基於兼具目標認同、策略一致以及分工負責的認知信念上,其理念不僅是要將民間部門的『企業創新精神』與『成本效益分析』導入政府服務功能中,藉此提升政府的服務效率,更重要的乃是讓民間組織基於公民參與和共同承擔公共責任的自覺,從而透過夥伴關係以共同承擔公共事務和公共建設工作。換言之,隨著民主政治的推動以及民間組織自主能力的逐步增強,公共事務的治理已然是朝向「多元中心途徑」(polycentric approach)的方向挺進,對此,政府當只是僅扮演眾多治理角色之一,而這也讓諸如委託辦理、購買服務契約或是公設民營等等的公私協力型態,成為了面對福利國家危機(crisis of welfare state)的各項解決對策,更是蛻變成為一股私有化(privatization)福利思潮。
於此同時,學者對於公私協力的討論有三種不同的觀點,首先是公民參與理論強調公民資格、社群主義及參與民主理論,亦即,在民主價值的普及下,公、私部門體認到公共服務的提供,是需要民眾的高度支持和協力合作意願,因此,透過協力合作的理念與作法,以帶動公、私部門的組織文化和結構變革;其次,合產觀念強調公、私部門的互動過程中,能在平等互助、共同參與以及責任分擔下進行合作,藉由公、私部門共同承擔公共服務的提供,以減輕政府的財政負擔,從而建立政府與民間的雙贏關係;最後,公私協力的網絡概念強調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性,亦即,透過網絡關係以建立公、私部門的策略聯盟和順利運作的網絡管理,並以管理觀點結合網絡關係來整合公、私部門的力量,強化彼此之間的夥伴關係,藉此協助永續發展工作的推動。

資料來源:彭懷真(2014)。<非營利組織:12理>。台北:洪葉。
延伸概念:福利國家危機、私有化、後新公共管理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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