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變社會工作(Radical Social Work)

基變社會工作概念的興起,源自於1930年代的經濟大恐慌,這使得社會工作產生思潮上的蛻變,對此,基變社會工作有著對於當時主流右翼思潮的反省,認為傳統的社會工作將複雜的社會問題化約為個人心理的解釋,亦即,將社會問題個人化,從而強化與遵循具壓迫性質的資本主義社會秩序,也就是說,基變社會工作對於案主的問題成因強調背後的社會結構因素,換言之,加總之後所呈現出來的個別問題,主要還是起因於政治、經濟、社會或結構上的限制和壓迫,而非個人的能力不足抑或是自身的適應不良問題。     常見的壓迫包括主流意識型態的限制,像如「男主外、女主內」的觀念或是對於同性戀的成見、歧視等,因此,問題的解決之道主要是透過政治行動與社會行動手段,來改變上述不公義、不合理的社會結構,其作法一方面增強案主的主控權,另一方面則是倡導與改革服務機構和政府機制,以及訴求社會工作專業得以對相關需求滿足有所具體回應,以此觀之,基變社會工作的實施也意味著某種結構性或革命性的改革行動,至於,社會工作者要因應被壓迫的角色以發展出包括:(一)協助人們瞭解疏離的根源;(二)協助人們建立自尊這兩項不同的對抗策略。

資料來源:曾仁杰(2015)。「社會工作理論」,收入於古允文總校閱<社會工作概論>。台中:華格那。
延伸概念:社會主義、女性主義社會工作、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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