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學年公立幼兒園招生即將開始,教育部表示,「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身心障礙幼兒」、「原住民幼兒」、「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及「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等六類幼兒,列為公立幼兒園優先招生對象。

教育部表示,家有符合優先入園資格子女的家長,在報名公立幼兒園之前,可以先向戶籍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洽詢招生資訊,並依照各縣(市)政府的規定,先行辦理身分認定作業。

此外,各地方政府除了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的優先入園對象外,會再依據各地區供應量及就學需求,因地制宜訂定其他可優先就讀公立幼兒園的對象。因此,教育部呼籲家有適齡幼兒的家長,近期留意所在地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訂定的公立幼兒園招生規定,及早辦理報名事宜。

同時,為減輕經濟弱勢家庭的負擔,教育部「五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補助就學當學年度滿5足歲,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所得新臺幣50萬元以下家庭的幼兒,可以免費就讀公立幼兒園;家戶年所得逾50萬元至70萬元以下家庭,除免學費補助外,一學期另補助6千元;對於2歲以上至未滿5歲中低收入戶的幼兒,每學期也有6000元就學補助!

教育部彙整各縣(市)政府公布的105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優先入園及招生資訊,家長可到全國教保資訊網(http://www.ece.moe.edu.tw/最新消息)查詢,或打電話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詢問。(時事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2016.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