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制校園的手機成癮,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學校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讓學校可依實際需要,來輔導或管理影響學生健康的物品或行為,以因應手機等行動載具可能帶來的成癮風險。
針對新興菸品,三讀條文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全面禁菸、電子煙及新型態菸品,並不得供售菸品及類菸品、酒、檳榔、尼古丁產製品及其他有害身心健康物質,進一步堵住新型態菸品進入校園的風險。
教團籲釐清權責 設統一標準
教團批評,全文都採取「概括性文字」,未明確交代「誰來管、怎麼管、管到哪裡、出事誰負責」,引發基層強烈疑慮。像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副理事長張瓊方憂心,抽象規範將管理責任全丟給學校,恐讓校園再度陷入手機管制的衝突困境,中央應盡速畫清權責、建立全國統一管理標準。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呼籲,應建立教師合法管教的「免責條款」,給予第一線實質後盾,才能真正保護師生權益。
手機與行動載具普及,讓成癮問題成為新挑戰;藍綠白都有提案,根據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條文,學校可依學生年齡、學習階段及校園實際需要,針對影響學生健康的物品或行為,適時進行輔導、管理或限制使用,並訂定適當管理規範,因應行動載具使用及其他可能影響身心健康的成癮風險。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在立法說明指出,青少年花在社群媒體和通訊軟體時間過長,對其心理健康、身體、睡眠品質都有負面影響;愈來愈多國家頒布校園手機禁令或限制,而行動載具的管制或限制,宜配合時間管理和正確使用觀念的輔導。
教部:修訂規範 評估必要性
民眾黨團提案提到,影響學生健康的物品或行為,包含行動載具使用,以及其他足以影響學生睡眠、專注力的情形,學校得依個案及校園實際需要來處理。民進黨立委徐富癸表示,透過增訂校園行動載具等可能影響學生身心健康物品的管理規範,以強化對學生手機成癮等行動載具管理。
至於這次修法與現行校園手機管理規範有何不同?教育部表示,一○八年函頒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規範學生在校園內一般性的手機使用;此次修法則是從學生健康角度出發,將可能影響身心健康的行動載具使用及其他成癮行為納入規範。修法通過後,不代表校園手機管理方式立即改變,後續將評估是否有修訂相關規範的必要。
此外,昨天三讀通過的條文還包含明定主管機關應協助學校備置生理用品、推動月經教育,並將「聽力不良」納入學生常見體格缺點或疾病的預防及矯治項目,強化學生身心健康防護網,明定學校開設健康相關課程等。(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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