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12日)下午處理攸關停砍年金的「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但由於11日協商三黨均無共識,今日藍白各投自己的版本,最終藍營挾帶人數優勢,通過國民黨版停砍年金版本。未來公教人員年金回溯至113年不再逐年調降,且隨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達正百分之五時,年金應隨之調整。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1月5日、6日先後初審通過國民黨立委等所提,停砍公教人員年金的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由於藍白版本不同,國民黨版本退休金所得替代率112年標準計算,113年1月1日起不再逐年下降所得替代率;民眾黨版本則是自114年以後,各年度所得替代率不再逐年降低。藍白今日各自投票,最終通過的是國民黨版本。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三讀後的版本指出,本法於修正公布前或後退休生效者,一律以所定中華民國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之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認定之,有關自中華民國113年1月1日以後,逐年下降所得替代率之部分,不適用之。

條文也指出,公務員退休後所領月退休金,或遺族所領之月撫卹金或遺屬年金給付金額,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百分之五時,應依該成長率調整之︔或至少每四年應予檢討,適當調整,但成長率為零或負數時,不予調整;其相關執行規定,於本法施行細則定之。(時事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2025.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