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電子發票愛心碼9595995、9595520
在這個充滿希望的世界裡,卻是隱藏著一些不幸的故事,特別是關於幼小學童的遭遇,這些故事背後,潛藏著對於學童課後照顧服務迷思與弔詭的雙重論述,讓人深感不安,話說,某教會的易姓男子,身為社區的課後輔導教師,竟在2017年至2024年間,對一名少女施以強制猥褻,達352次之多。近日,地方法院對此案件進行審理,易姓男子認罪並賠償110萬元,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看似簡單的該起司法案件,卻是揭露出結構性限制的變遷意涵,遠比我們想像的來得嚴肅且複雜。
從媒體報導引發的各種思考中,我們看到許多議題交錯而成的網絡,像是從〈兒少及家庭社區支持服務方案(守護家庭小衛星)〉到〈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的法源依據,再從「社福型課後陪伴」到「教育型課後照顧」的各自為政,無形中這些都形成了錯綜複雜的拉扯關係,至於,地域屬性的民間團體與合法立案的課照中心的互不踩線,小衛星服務據點與課後照顧中心的界限模糊,以及像是從刻板意象課後輔導到依法辦理課後照顧的認知混淆、從特定背景輔導人員到專業自我另類教師的互不干擾、從綜融屬性課後輔導到職務分析課後照顧的各自登山、從有人來做就可的公共治理到要求專業人來做的市場生存法則、從兒少服務經驗資格到教訓考用的專業培力、從強調廣為布建的成效考核到捍衛最佳利益的兒少權益、以迄於從兩軌並行的職責分工不清到不當對待的兒少戕害情事發生,在在直指該項匪夷所思的惡狼行徑,已然是因為源頭把關失調及其制度設計失靈所造成的一種預期性的演變後果。
冀此,對於這名惡狼的懲處,更只是冰山一角,要加以深層的反思在於,媒體報導中所提及的“課後輔導教師”與“教會”,已然模糊了包括屬性、資格、訓練、配置、職能及其形象等該項課後照顧服務,所應該要有的專業認知和社會認可,如此一來,亡羊補牢的必要性愈發明顯,據以重新檢視目前雙軌並行的混雜情勢,從而回歸於〈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簡稱為課照法)的立法宗旨,在這運作過程當中,即使是有必要強調社會福利的出發點、社區的特性以及志工的導向,而有其課後臨托與照顧、家庭關懷訪視或輔導、兒少團體與活動、家務指導、家庭支持團體及活動、寒暑假生活輔導及休閒活動、創新及特殊需求服務等社區支持服務,但是,也是需要將推展該項多元服務方案的課照從業人員專業要求,納入課照法的依法行政框架之中;除此之外,針對存在已久的「學校體制教育培力」及其「民間協力全人照顧」等一體兩面的雙重守候機制,須進行通盤檢討,畢竟,隨其當代臺灣的社會變遷脈絡,攸關到兒童放學後的學業輔導與照顧服務發展軌跡,早已經出現量、質劇變趨勢,這也讓上述的媒體報導及其用字遣詞,這何嘗不是再一次地映照對於課後照顧服務的僵化認知基模,依舊是投射出某種『無知之幕』的社會性想像。
就此而言,官方政府斷然不能採便宜行事的苟且心態,再行將包括「教育型課後照顧」或「社福型課後陪伴」在內的該項民間協力全人照顧體系,定位為補充或保護的次級、二軍屬性,相形之下的父母家長或民間業者則是已將課照服務窄化成為某種替代性質的職能角色,多方對照之下,顯現出來的乃是各種的突兀情境,像是一方面除了彰顯現行校園課後照顧班或民間課業輔導班對於弱勢學生優先招收和免收費等積極性差別待遇,進而宣示社會性投資的受教權益保障外,就其教學設計、活動規劃、教學技巧、公共關係、情緒管理、危機處理、問題解決、溝通表達、跨域協力、服務創新、社會責任等實質性的課照素養、課照現場或經營運作議題,這已經是超出單純有人加以照顧的低端思維;另一方面則是課後照顧財貨服務商品化的市場運作機制,早已瀰漫於全台各地供需媒合之間的各憑本事,乃甚至於因應當前勞動環境逼迫課後照顧的需求增加,讓原本所隱匿的大量照顧成本,已然重置於檯面上並進行公開競足角力,更是在「政策—政治—政商」的『三政共構』裡進行強化論述,其結果則是導引「以人為本」、「最佳兒童利益」的「政略」語言,逕自於課後照顧商品市場的自在優遊而怡然自得。
總之,該項令人痛心的社會時事新聞,傳達出來的不單單只是個別孩童的不幸遭遇,而是要如何痛定思痛以找出該項『照顧安全網』應有的機制設計,特別是該起案件揭示了臺灣課後照顧服務體系中的多重問題,像是從制度設計的失靈到專業標準的模糊,反映出結構性限制與治理漏洞,就此而言,該項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及其機制設計,就其角色定位、功能運作和系統整合的整體性布建,實屬必要且迫切。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本文的著作財產權經王順民授權歡迎轉載)
我們的社會發生什麼事情了?現在的父母工作繁忙、家庭結構改變等因素,從幼兒時期到國中小階段,需要仰賴托嬰、課後安親等照顧模式,父母安心的讓孩子們去這些學習的場域,希望孩子可以健康、快樂的長大,但事情總和想象的不一樣,不知道什麼時候變了調,孩子開始懼怕、萎縮、焦慮外出,個性開始有了轉變,最終發現孩子受了傷害,這些傷害會跟著孩子一輩子,不知道需要花多少時間治癒,甚至難以癒合,但加害者的懲罰跟孩子的傷害相比已經微乎其微,甚至可以繼續過著順遂的人生,而這些懲罰是有證據、有被發現的案例,那些隱藏在角落不為人知的故事,可能多到無法處理,或是處在深淵裡,深不見底,何時我們可以有一個讓孩子、讓父母放心的環境。
由於雙薪家庭變多,對於現代的國小孩童,下午不在學校中的時間,若是沒有全職家長的陪伴,大多前的去處有三個,除了補習班外,就是校內的課後照顧班及各類民間團體開設的「課後照顧班」。前者在學校中不論是由編制內的老師授課或是委託辦理皆受到《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規範,其托顧或照顧者需具備相關資格,且大多受到學校行政監督。而後者方案內容的「課後臨托與照顧」是不受〈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所規範的,只能透過補助或評鑑間接管理。
而老師在文中提及的「學校體制教育培力」及其「民間協力全人照顧」看似雙軌並行毫無交集,但兩者目標一致,期待未來兩者可以未來有更多合作的可能性。
如讓公立學校成立「公立課後照顧班」,但師資與活動由社福機構提供,這樣可以受法規監管,又能保有NPO的彈性;或是由教育局或社會局出資,委託社福團體進駐學校辦理課後照顧服務,並納入正式管理辦法,我想這些也許都是具備討論空間的作法。
資料來源: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陳盈宏(2017)。國小課後照顧班公私協力治理議題之探討。教育行政論壇,9(1),96-115。https://www.airitilibrary.com/Article/Detail?DocID=P20161017001-201706-201709040007-201709040007-96-115
林淑女(2025)。關於「從守護到拯救孩子:重建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的信任與專業」 的延伸性思考。檢索自 [https://www.sunnyswa.org.tw/43105/%e9%97%9c%e6%96%bc%e3%80%8c%e5%be%9e%e5%ae%88%e8%ad%b7%e5%88%b0%e6%8b%af%e6%95%91%e5%ad%a9%e5%ad%90%ef%bc%9a%e9%87%8d%e5%bb%ba%e5%85%92%e7%ab%a5%e8%aa%b2%e5%be%8c%e7%85%a7%e9%a1%a7%e6%9c%8d%e5%8b%99
孩子是未來重要的棟樑,我們應重視孩子們的問題、狀況,許多家長對各種課後班的實際運作並不完全了解,應該設立一些監督機構,定期稽查課後班的運作,並提供家長與學童匿名反映問題的機制,確保任何不當行為可以及時被發現和處理,還有課後班對於許多人觀念上還是覺得是讓孩子們有人可以幫忙照顧,但應該要加上專業在其中,讓孩子即使在課後班也能有所成長,能夠培養人際關系、培養個人專長和興趣,不是只是單單照顧而已,讓更多人願意投入在這行業當中,還有課後班競爭激烈,民間單位很多各樣不同的課後班,誰家可以最便宜甚至免費的單位,當中也讓老師的薪資有一定的天花板高度,無法提供令老師滿意的薪資,造成流動率高或一位老師需照顧多位,無法提供品質較高的照顧等的問題,都是需要被重視和了解的問題。
關於臺灣課後照顧服務體系的問題,特別是強調了制度設計的失靈、專業標準的模糊,以及結構性限制和治理漏洞。這些問題揭示了現有體系中存在的多重挑戰,並突顯了課後照顧服務在運作和整體設計上面臨的迫切需求。
確保制度設計能夠有效地滿足兒童和家庭的需求。具體來說,應該針對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改進:
角色定位:課後照顧服務應該清楚地界定其功能和責任,確保各方利益相關者(如學校、家長、照顧人員等)在服務運作中的角色不重疊,且具備清晰的協作機制。
專業標準:需要明確設立專業標準,對照顧人員的專業能力、培訓要求等進行規範,確保提供的服務具備專業性與高質量,避免服務質量差異或不符合需求的情況。
結構性限制與治理漏洞的解決:在政策層面上,應該針對現行制度中存在的結構性問題,進行必要的調整和改革,保障資源的合理分配與服務的平等性,減少行政效率低下和管理漏洞。
系統整合與協同運作:建立一個協同運作的多元平台,將不同的資源、機構和服務整合,並設立一個能夠協調各方需求的中樞機構,提升整體運作效率,避免重複與浪費。
總結來說,臺灣的課後照顧服務體系需要從制度設計到實際運作進行綜合性規劃和調整,確保它能夠提供全方位的支持與保障,滿足兒童和家庭的實際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