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Domestic Violence)

家庭暴力簡稱家暴,指涉的是對家庭成員施以身體或精神上的傷害行為,在受暴對象部分包括有兒童(子女)、女性(妻子)、男性(丈夫)、老年人(父母或祖父母)以及兄弟姊妹;至於,家暴類型包括有經濟的虐待(不提供或嚴格限制合理遊玩和招待的費用、不提供或嚴格限制生活費、胡亂揮霍家庭財產或賭博欠下債務、惡意破壞家庭財產、過度把持家庭財產與限制或妨礙配偶工作);身體的虐待(逼令家人負擔過量家務、拒絕家務,使家人受損、給家人提供不健康的飲食或不提供飲食、以物理上的暴力行為傷害家人身體);社會的虐待(不忠出軌,或以此暗示或威脅伴侶、監視或限制家人行動、嚴格限制家人正常社交、 監視家人隱私或個人資訊、無故或過度的辱罵斥責抱怨、施展語言暴力、蔑視家人,斥責其無能,比不上別人、他人面前或網際網路指責斥罵誣衊家人、刻意無視忽略家人、威脅離家出走、威脅離婚,甚至剝奪伴侶財產、暗示要自殺/自殘,或暗示要傷害/殺死伴侶兒女其他親人朋友/寵物、惡意欺騙家人)以及性的虐待(強迫伴侶性交或在伴侶需索時拒絕、性交時極其被動,甚至拒絕情趣行為、對伴侶的性器官和性能力的侮辱、嘲笑和以性交權來威脅伴侶)。

 
資料來源:現代婦女基金會
延伸概念:保護令、目睹兒、恐怖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