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資本(Social Capital)
   
社會資本一詞的概念最初是由經濟學的“資本”演變而來的,事實上,古典經濟學將資本、土地與勞動並稱為三大生產要素,一般認為,真正的社會資本理論,是從Pierre Bourdieu(布迪厄)的研究開始,他最早將「社會資本」的概念引入社會學研究領域,而James Coleman(科爾曼)則是從理論上對社會資本給予全面而具體界定和分析的第一位社會學家;在Coleman以後,經由R. D.Putnam(普特南)等人的發展,社會資本理論才成為具有重要的跨學科影響的思潮之一。對此,Coleman將社會資本分為政府社會資本和民間社會資本,這其中前者被定義為影響人們為了相互利益而進行合作之能力的各種政府制度,包括有契約實施效率、法律規則,至於,民間社會資本則是包括共同的價值觀、規範、非正式網絡與社團成員等等這些能夠影響個人為實現共同目標所進行合作之能力的各種制度因素。

參考來源:黃志斌(2004)。<綠色和諧管理論:生態時代的管理哲學>。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延伸概念:公共事務、公共信任、志願性結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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