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Social Protection)

社會保障的意含包括有在規範性層次上所指涉某種的政策目標,藉此達到追求福國利民的終極目標;至於,在工具性層次上則是特指透過建置化的典章制度,用以促進或保障勞動市場的人力資本,對此,落實在相關的策進作為上,其範圍則是從干預勞動工作到所得維持的就業服務、失業保險或退休給付。准此,社會保障機制的操作性定義乃是聚焦在工作貧窮與年金貧窮等所得風險控管一事上,扣緊特定事故、生命歷程以及生命週期,使其一方面得以減輕低所得家戶或經濟弱勢人口所可能遭致的人身戕害,特別是攸關基本服務的需求滿足,另一方面則是藉由租稅手段、社會移轉或其他的誘因條件,以利於家戶之間的所得重分配,特別是面對低迷、負向的經濟環境,得以促進社會的融合與公平,對此,無論是崇高報勳、侍從福利、社會賠償、融合促進到公民地位等不同的社會保障機制設計,宜要有特定時空環境脈絡的不同考量,僅就當前台灣社會的年金亂象為例,不外乎是無法回應精算原則、財務自主之「多繳」;忽略薪資水準、所得替代之「少領」以及財政缺口、世代會計之「晚一點退休」的整體考量,這也使得訴求於要妥善規畫過渡期、要拉近各職業別差距、要降低不確定因素以及在修法過渡期要維持既有給付條件等的四要建言,需要的更是更大幅度的社會變革工程。

資料來源:陳麗芬、王順民(2014)。<社會福利服務析論--當代台灣地區的方案計畫討論>。台北:洪葉。
延伸概念:工作貧窮、年金貧窮、世代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