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
晴天電子發票愛心碼9595995
報載自2011年開始台灣高鐵開放旅客可以在四大超商購票取得所謂的老人身障愛心票,但是,由於將身分證、身心障礙手冊的把關責任交給超商員工,以至於竟成為有心人士買半價車票的漏洞。
基本上,該項的權變措施,主要還是讓愛心票的買賣增益可及與可近性,而不至於因為制度設計的諸多限制,造成口實不惠抑或是徒具形式之憾,只不過,制度設計所誘發出來的諸多人性投射,這使得上述個別性的投機行徑,已然是隱含著某些集體性的結構意義,而值得加以深究,這其中包括有:規劃愛心票的貼補初衷為何?究竟是考量到生理弱勢族群的經濟條件,而逕自給予車票半價的差額補貼,對此,老人或身障者各自的個別屬性、社經水準、生計條件,是否有需要進行分類與分級的範疇性考量,亦即,全民買單性質的高鐵愛心票,有無回應於排富、排貧與排他等等排除條款的基本提問?畢竟,除了是對於老殘當事者的差別優惠外,倘若是一併納入陪伴者的差額補貼,那麼,問題的針砭所在就不全然在於四大超商的證件把關抑或是高鐵當局的稽查措施,而是愛心票補貼政策的正當性為何?連帶地,即使是訴諸於社會參與或健康促進的融合目標,但是,同等分享的『平等』(equality)又要如何嚴肅以對合理分享的『公正』(fairness),藉此讓『公平』(equity)原則得以達到公共資源合理配置與有效改變的多重目的!?
冀此,藉由政府編列預算以補貼高鐵敬老愛心票的半價差額,此一全民埋單的外部性(externality),一直都是被特意忽略的,於此同時,從高鐵半票到路邊停車優惠抑或是免徵身障牌照稅等等所謂的積極性差別待遇,這多少指陳出來無論是隱含社會補償或社會促進的「福利津貼」手段,都有它回應於解套與配套的必要性考量,就此而言,糾結著像是結構調整模式、審查條件、身分評估、資格取得、特定需求、福利增進以及政府租稅等等概念內含的「福利津貼」手段,是需要進一步地嫁接在福利服務手段(涵蓋資源服務模式、專業評估、篩選符合、項目服務、專業照顧、社會參與、全人關懷與指定用途稅收等概念內含),才能達致提供積極性差別待遇的良法美意。准此,在這裡的論述真義就不單單只是陷入各種投機取巧之道德危險行徑(moral hazards)的情緒拉扯,而是藉以思索『普及』不等於大家都能享有、『平價』須進一步考量外部成本以及『優質』有其所要面對的代價等等的綜融性思辨;連帶地,標舉公民社會及其公民德行的相關訴求,那麼,推動公共照顧的國家責任之際,民眾己身又應該要履行那些的義務?而此一「國家」和「人民」以及「政府」和「社會」相與對峙的發展性危機,這才是問題探究的真義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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