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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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政治大學校方今年初發出公文,規定新進教師每學期需授ETC(English Taught Course)課程,各院也應與國合處規畫ETC課程數,並由教務處協助提供英語授課課程科目數,對此,政大教師會發起連署公開反對,要求廢止違法並且是凌駕於學術自治的所謂『強制英語授課條款』,事實上,其它學校的出現陸續跟進的類似措施,這使的相與衍生出來的議題論述,便有它嚴肅看待的必要。
基本上,該項『強制英語授課條款』的本身已然是充滿愛憎兩難的多重解讀,這是因為接軌世界而來國際性競爭力,這使得透過共通語言的英語授課,得以擴充本國籍學生的視野見識和加速在台外籍留學生的學習適應,而此一彼此共贏的和合策略,理應是有它作為某種領頭羊的示範作用,但是,又何以會遭致教師團體的反彈,顯然,這當中所糾結的諸多謎團,還是有待進一步的廓清,畢竟,從要求新進教師須具備有英語授課能力的必要條件,之於後續所可能會衍生出來的各項要求,那麼,從教師的工作權到學術的自治權以迄於新生世代的教育培力權益,在在都有值得深究的議論空間,比如:該項嫁接在一定範疇經濟的外籍學生人數,而使得英語的授課獲致某種的正當或迫切性,但是,從高教市場的膨脹擴充到退場善後的根本提問,這才是表相問題的癥結所在,而非徒以「No Chinese」的英語授課,藉此苟延殘喘於未來高教的可能出路?事實上,即便係以用來推動多元化的學習環境,但是,何以要棄守於在台求知以習得包括語言在內的台灣文化,也就是說,要求老師具備英語授課的基本要求,實有本末倒置之嫌,從而忽略了英文授課背後所要涵養的獨立思考能力。
冀此,要如何與時俱變且因勢利導於課室管理的各種互動技巧,那麼,教師本身的語言能力當只是適任與否的充分條件之一,也就是說,關注點還是在於大學與大學教師所扮演之知識授予和思辨養成的基本提問,以此觀之,從教學內容到學習成長,就不盡然是全部取決於英語本身的溝通媒介,而是一種『聽-想-讀-寫-說』彼此間的串聯關係,要如何得以有效貫通?連帶地,用以檢視當前羸弱不堪的大學生外語能力和國際視野,那麼,逕自「No Chinese」的英語授課,就顯得突兀且弔詭,畢竟,提不勁、少了學習的意願和欠缺翻轉的蛻變動機,這使得師生之間的互為成長,更不能只是侷限在語言工具一途上,至於,是否獨尊英文,而忽略了多元文化的融合交流,乃甚至造成某種程度的資格排除?最後,倘若ETC課程的建置推動是有它的燃眉之急,那麼,理當是要一體適用於所有的授課教師,而非以新進教師為其標地對象?准此,在這裡的論述真義就不單單只是要求教師兼具英語的授課能力,而是宜通盤針對現行課室裡不盡理想的師生互動,以思謀可能的解決對策,究竟是聽不懂還是不想聽?抑或是有聽沒有懂還是聽懂之後所需要追索的獨立思考能力?
總之,單純一項政大校方的行政作為,其所引爆出來的卻是含蓋巨視層面之高教市場發展危機、中介層面之學術自治權和師生間的互為成長,至於,回到微視層面的思辨反省,那麼,英語授課更不應該是一項原罪,也非是用以和世界接軌或知識經濟的神主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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