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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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因應於台北市養兒育女的大不易,台北市社會局宣布溯自今年(2016年)1月1日起,原有的友善托育補助將加碼新台幣3,000元以達到每月最高新台幣8,500元的托育補助,藉此希望家長將2歲以下的嬰兒送托至合作登記的系統保母或私立托嬰中心,以讓收托的費用能夠壓低到新台幣1萬元以下,對此,關於該項針對性質的政策性福利措施,是有它進一步思量的探究空間。

基本上,對於該項福利行政作為的考察切入點,實則是要扣緊人、事、時、地與物而來的論述架構,以此觀之,養兒育女的大不易背後所指涉的乃是一項含蓋就業穩定、所得維持及其經濟安全的綜融性考量,換言之,回應於婚、生、教、養、衛之照顧家庭政策藍圖與福利服務網絡,這才是問題針砭的癥結所在:連帶地,要如何從社福以延伸到經濟、衛生、教育、民政抑或是司法所構築的照顧管理體系,這多少突顯了該項加碼給付的友善托育補助,比較是侷限在單一側面的微視思考,如此一來,對於所謂友善托育補助的聚焦點,就不在於補助金額的多寡及其政策效益,而是該項補助究竟是為了回應嬰兒的收托費用、服務品質還是照顧家庭的整體運作問題?

連帶地,即便是落實在補助金額多寡的工具性範疇,那麼,散見於公辦公營、公辦民營、公私協力與民辦民營的各個托育服務型態,終究是一種去商品化與商品化的相互拉扯,就此而言,理當是要還原回到托育補助措施的規範性層次,藉此爬梳該項福利津貼性質的補助定位,這其中特別是直指從對價關係的市場化以轉換到公民權益的公共照顧化之際,此一過渡期間的解套對策和配套措施為何的基本提問?也就是說,即使是將補助的金額提高到每個月新台幣8,500元的最高額度,但是,政策性福利津貼的人為手段要如何弭平無形之手的市場運作機制?准此,在這裡的論述真義,斷然就不在於補助金額的不斷調漲,而是要去反思補助措施所可能招致預期或非預期性的各項外部性代價?遠地不說,彰顯平價、普及以及品質的托育照顧精神,那麼,政府公部門積極性的差別待遇作為,又有無具實地正視到糾結於問題診斷、需求評估、資源盤點與服務模式的當前托育生態環境?否則,任何的加碼補助,當只是用來進一步深化既存不平等的階層關係?

總之,當公辦民營的托嬰中心出現『僧多粥少』的結構性限制,那麼,徒以金額加碼的貼補方式,當只會淪為殘補性質的消極應對,為今之道,理應是要通盤檢討包括托嬰、托育、幼兒園以及課後安親等等公共照顧的功能定位和角色扮演,否則,一味地逕行福利擴張的民粹思維,後續的財政危機、正當性危機與合法性危機,當會引爆出來更多的發展性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