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汗醫護問題難解,外界抨擊醫院未將盈餘優先回饋給員工,造成醫療人力流失。行政院會上午通過《醫療法》修正草案,新增財團法人醫療院所於完納稅捐、彌補虧損,及辦理法令規定事項後,應將年度收入結餘優先辦理提升員工薪資待遇及補充短缺人力事項,以便提供優良的醫療服務。

衛生福利部表示,醫療院所的年度收入結餘優先辦理提升員工薪資待遇,不限提升員工薪資,也可提供值班宿舍、值班夜歸員工車資補助或派車接送,以及職災或職安相關保護措施,以及醫療糾紛保險等,加強保障醫療人員。

至於補充人力短缺,衛福部指出,中央主管機關可透過醫院評鑑或醫療法人輔導訪視,檢視法人設立或附設機構的護看比、薪資等,並與其他醫療機構比較,了解是否招聘足夠的醫護人員。

此外,對於目前部分財團法人醫療院所出現「萬年董事長」的情況,《醫療法》修正草案也對董事長連選連任次數予以限制,僅限定連任一次;同時,規定納入社會公正人士及醫院的員工代表擔任董事會成員,以擴大社會和醫院員工的參與。(時事新聞來源:蘋果日報,2015.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