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

(本篇晴天評論感謝簡月鳳女士的文字認養,編號2013003)

    報載有近40%的在台非法逃逸勞工,一旦歸化為我國的國籍之後,便隨即與國人離婚,再以依親之名引進外籍的原配偶,以致於形成所謂二度移民的不良現象。

表:歷年來歸化國籍一覽表

年度別 總計 男性 女性 為國人配偶 自願歸化 位國人養子女 未成年人之雙親為國人 其它
2002年 1,533 117 1,416 1,272 208 10 26 17
2003年 1,465 54 1,411 1,360 85 2 7 11
2004年 6,552 111 6,441 6,438 55 3 42 14
2005年 11,302 112 11,190 11,220 35 5 27 15
2006年 11,976 72 11,904 11,882 74 1 16 3
2007年 10,764 94 10,670 10,600 148 4 10 2
2008年 13,230 149 13,081 12,983 228 13 6
2009年 9,853 188 9,665 9,576 248 2 18 9
2010年 7,692 171 7,521 7,421 226 4 33 8
2011年 5,923 139 5,784 5,662 215 2 31 13
2012年 5,597 182 5,415 5,320 234 1 44 8

資料來源:內政統計資訊服務網。

    基本上,移民的運作機轉包括有投資移民、婚姻移民以及工作移民這三種不同型態,這其中的投資移民,對台灣來說,顯然不盡然具有較強的競爭條件,畢竟,從依 賴理論或發展觀點來看,台灣雖然已經擠進已開發國家之林,但是,攸關到國際分工推拉之間的誘因結構,台灣在跨國人口流動的優勢條件上,還是有它進步的拓展 空間;至於,工作移民的弔詭之處,乃是在於ㄧ方面限縮於法令規章而暫時沒有積極開放的使力空間,頂多是延長在台的工作時間,這是因為ㄧ旦合法移民而來的身 份取得,其所造成的各種衝擊影響,斷然不僅僅只是居留問題,而是隱藏諸多社會融合的權利義務;最後的婚姻移民,主要還是侷限在婚姻斜坡理論的運作法則,而 這也使得台籍男之「大」以及外籍女之「小」的媒合情形,短期之內依舊是主流的婚配模式。

    准此,在這裡的論述真義所指涉的會是:在比上不足但比下有餘的情境底下,中南半島之於台灣本島,在其從邊陲國家、半邊陲國家到核心國家的移工轉換過程當 中,財力早已被勞力和體力所取代,而成為移民的重要憑藉,至於,兩性結合的真正意含,也因為諸多人性的現實考量,而使得中長期抑或是終身的二度移民,似乎 成為一項預期之中的發展性後果,就此而言,要如何進行停損點的部份解套,那麼,關乎到外勞之非法逃逸與非法僱用的供需問題,就有它嚴肅以對的必要,誠然, 逃走的外勞圖以惡劣的職場環境、勞動條件和額外多賺,就如同違法聘用的雇主一般,思謀較低的聘僱成本、企業成本與社會成本,因此,在彼此共贏的合縱連橫底 下,自然是會擠壓出結構性的縫隙,以致於出現假打工、假結婚、真移親和真移民的最終目的。

    最後,從微視面來看,外籍勞工個別的漂流尋岸以追求更好的未來,理應是人之常情,尤其是嫁接在當前辛苦、低賤與骯髒等特定產業之人力增補的結構環境,只不 過,該種的福利移民現象,對於宗主國的台灣社會來說,在兼具外勞人權、就業機會、勞動條件、資源分食、道德危險、排擠效應和公民權益等諸多的考量底下,台 灣的集體安全自然還是要優先於外勞的個人自由,只是,這亦點明出來從外勞、外子到外國人,不只是一字之差,而是因著缺工的結構性限制以及身份的制度性保 障,以致於會因為鋼索上的緊張、衡平和失據,而形成更多的處遇難題;連帶地,要如何思索針對外籍人士來台工作就業甚或是移民定居的移民國家政策定調?要如 何廓清不同福利身份的階層化效應?以及要如何檢討現行對於外勞不當的社會性對待,顯然,所謂二度移民的議題現象,應該會是一項方興未艾的變遷課題!?

     總之,關於外勞之假結婚和真依親的延伸性思考,實則點明:傳統的跨國婚姻已然是出現內涵上的轉變,亦即,以婚姻為基礎的移民行為,被轉化成因為工作條件而 來的二度移民現象;連帶地,即使是相同的婚配關係,但是,過去的迎娶外籍新娘已然是出現出嫁於外籍男子的變遷趨勢,至於,婚姻商品化的主體亦從外籍新娘轉 移到本國婦女,而性別(sex)與種族(race)的干擾變項,更是豐富了既有的跨國婚姻內含,不過,即便如此,雖然上述兩者同樣都是因為歸化國籍而得以 擁有公民資格,但是,無論是生產力、勞動力抑或是私領域、公領域,這兩者之間的生態環境、問題診斷、需求評估、資源盤點和對應措施,已然是分殊差異極大的 標定人口族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