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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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
內政部「全國孝行獎」已有44年歷史,選拔孝行楷模,僅以2017至2022年「全台孝行獎」得主為例,共計有161位得獎者受獎時未滿24歲,這其中年紀最小的得獎者年7歲,得獎事由為獨力照顧82歲的外曾祖母,13歲再次獲獎,因其過去6年中仍盡心照顧失能長輩。
參考各國數據,18歲以下照顧者約占2%至6%,如以去年(2025年)全台18歲以下人口370萬人計算,2%保守推估,全台至少有7萬名未成年照顧者,為照顧失能長輩,被迫提早長大以承擔長照家庭的所謂「超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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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有一個名為「孝行之國」的地方,這裡的人們極為重視孝道,將其視為人生最高的美德,每年,國王也都會舉辦一場盛大的「孝行頒獎典禮」,選出那些在孝道上表現卓越的人,並賜予他們榮耀的「孝行獎」,然而,這座國度裡有一位名叫「小星」的七歲女孩,她的孝行故事讓整個國度陷入深思。
第一分:小星的肩膀
小星是個聰明伶俐的孩子,但她的生活並不如其他孩子般輕鬆無憂,自5歲起,她便開始照顧失去行動能力的外曾祖母,小星學會了煮飯、清理、幫助外曾祖母上廁所,甚至於在夜裡守護著外祖母,防止她翻身時跌落床下,村裡的人都讚嘆小星的孝順,並提名小星參加孝行獎的競選。
當小星站在頒獎典禮的舞台上時,她瘦小的身影在燈光下顯得格外孤單,國王親自將金色的孝行勳章掛在她胸前,讚美道:“妳是孝行之國最年輕的英雄,妳的故事感動了我們每一個人啊!”,全場響起熱烈的掌聲,但小星的眼中卻沒有一絲喜悅。
第二分:沉重的勳章
頒獎典禮後,小星回到村莊,生活並未因榮耀而改變,她依然每天忙碌地照顧外曾祖母,而她的課本則是被擱置在角落,村裡的人開始用「孝順」來形容她的一切行為,但沒有人問過她是否快樂。
有一天,「阿民」教授來到村莊,他聽聞了小星的故事後,決定與她聊聊,他問:“小星,妳喜歡妳的生活嗎?”
小星低下頭,輕聲說:“大家都說我很孝順,我應該喜歡吧!”
阿民教授皺了皺眉頭,問道:「那你開心嗎?」
小星沉默了許久,才低聲回答:“我不知道什麼是開心,每天都有太多事情要做,我已經忘記了怎麼笑了?”
阿民教授聽後,嘆了一口氣,他對村民們說:“你們給了一個孩子金色的勳章,但卻忽略了她肩上的重量,這根本不是榮耀,而是枷鎖啊!”
第三分:孝道還是枷鎖?
阿民教授的話在村莊裡引發了激烈的討論,一些人認為,小星的故事是一種美德的表現,是整個國度的榜樣;但也有人質疑,為什麼一個孩子需要承擔這樣沉重的責任?他們開始反思:孝道是否要凌駕於一個孩子的童年與快樂之上?
阿民教授繼續說:“我們賦予孩子們過於沉重的期待,卻忘了他們仍然只是孩子,他們需要的是愛與支持,而不是被迫成為小大人。”
他還指出,國家和社會也有責任分擔這些家庭的負擔,他說:“我們不能將長照責任完全推給私領域的家庭,更不能要求孩子來填補制度的漏洞,我們需要的是一個完善的社會支持網絡,而不是一枚金色的勳章。”、“孝行勳章在某種程度上合理化了未成年人的超齡責任,將家庭照顧的重擔過早地壓在孩子的肩上。”、“未成年照顧者因『孝順』而被表彰,背後卻是掩蓋了社會資源分配不均與長照政策不足的結構性問題”
第四分:天空與風箏
阿民教授用了一個比喻來解釋他的觀點:“孩子就像風箏,他們需要自由地飛翔,但也需要堅韌的線和穩固的手來引導他們,如果我們不斷給風箏增加重量,它勢必是再也飛不起來了。”
這句話深深打動了村民們,他們開始討論如何讓小星和其他像她一樣的孩子重新擁有童年,他們向國王請願,希望取消「孝行獎」,並且要求國家建立更完善的長照制度,以減輕家庭和未成年人的照顧負荷。
第五分:嶄新的開始
最終,國王接受了村民們的建議。他宣布取消「孝行獎」,並頒布了一項新的法令,建立了一個涵蓋長照服務、心理支持、教育資助等多方面的社會守護網絡,他還設立了「兒童守護計畫」,確保每一個孩子都能在關愛中健康成長。
至於,小星她終於能夠放下肩上的重擔,回到學校學習,她開始參加學校的繪畫比賽,畫出了許多美麗的風箏,每一幅畫都充滿了自由和希望。
後記:從道德綁架到社會支持
這個故事提醒我們,在追求美德和榮耀時,我們是否忽視了某些更為根本的人性需求?從長照家庭運作動力的角度來看,小星所承受的不僅是家庭內部角色分工的不平衡,更是社會結構性問題的一種據實體現。
正如阿民教授所指出,在高度強調家庭責任的文化中,未成年照顧者往往被捲入「超齡責任」(age-inappropriate responsibility)的漩渦,他們不僅被剝奪了應有的童年,還可能因為長期壓力而影響到心理健康與人格發展,而這些問題的背後,其實乃是國家職責和社會共責未能有效承擔所導致。
最後,相與對應的批判性反思及其具體建議,包括:
1.取消孝行獎:以獎勵形式美化未成年照顧者的犧牲,是對弱勢群體的一種道德綁架,取而代之,應設立實質性的支持計畫。
2.建立長照社會保障網絡:政府應投入更多資源,用於長照服務、心理健康支持,以及教育資助等方面,減輕家庭負擔。
3.推動社會認知改變:透過認知教育和公共宣傳,消除對於未成年照顧者及其家庭的汙名化,讓社會理解每個人都有權利追求幸福與成長。
4.促進跨部門合作:建立跨部門資源整合機制,以全面支持未成年照顧者。
5.重視心理健康:特別針對未成年照顧者設立專業心理輔導服務,幫助他們處理壓力與情緒問題。
總之,寓言中的小星只是千千萬萬未成年照顧者的一個縮影,我們需要反思的是,在追求孝道與美德時,我們是否忘記了對弱勢群體應有的關懷?或許,我們真正需要的是一片無盡的天空,而不是沉重的枷鎖,只有當每個人都能自由飛翔,我們才能真正實現一個充滿摯愛與希望的共融社會。
誠然,「孝」不是一種競賽,更不是一場表演,不管你是7歲、17歲還是70歲,每個人都應該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去珍愛與關懷家人,而不是被社會價值觀逼得喘不過氣來,至於,「孝行獎」,到底要不要取消呢?或許,答案就在每個人的心中,只是,無論如何,希望未來,我們能看到的不再是孩子肩上的重擔,而是一個共同承擔責任和彼此扶持的「照顧社會」。
請記住:不要讓「孝道」變成「笑話」,更不要讓它變成「消耗」。
(本文的撰寫構思取材聯合新聞網,2026.03.31:「最小得獎者僅7歲… 民團籲取消孝行獎,別道德綁架」)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本文的著作財產權經王順民授權歡迎轉載)

當知道這個「孝行獎」是實際存在我國的獎勵項目時,我感到相當震驚,並且文章提到的僅七歲的得獎者是同樣是實際存在的人物,更讓我感到錯愕。
文中引用的新聞(「最小得獎者僅7歲… 民團籲取消孝行獎,別道德綁架」)提到:2017年至2022年,全國孝行獎共有161位得獎者,受獎時未滿24歲;最小得獎者年僅7歲,而他13歲時又再獲獎,從7歲起獨力照顧82歲的外曾祖母,至今已7年。
我真的難以想像,在一個人最重要的童年時期,全部都花在照顧他人身上,而從沒有想過照顧好自己這件事。
設置獎項的原意是鼓勵、讚揚某見行動或事物,但是在7歲這樣的年紀,「孝行獎」卻將7歲的孩子束縛在了他並未真正理解的責任與重擔之下。
或許在他成年後,了解了人情事故後,會願意承擔照顧的責任,但現在的他卻已被讚美與表揚剝奪了去了解這個世界的機會,甚至扭曲了心智的發展。
在如今政府已將超高齡社會問題列為國策重點的時代,「孝行獎」這類表面上表揚,卻忽略社會責任的制度,確實已不符合時代。誠如文章內所言,除了由政府帶頭將制度修正,社會大眾的認知同樣需要做出改變,了解兒少的、青壯年的、老年人們的幸福,都同等重要。
本文是一篇發人省思的內容。透過「小星」的故事,精準地戳破了社會長期以來用「美德」包裝「結構性失能」的粉紅泡泡。
這不僅僅是一個關於孝道的故事,更是一場關於社會契約與人權底線的嚴肅問題。
1. 美德的「勞動替代」現象
文中所提到的「超齡責任」(Age-inappropriate responsibility),在社會學上常被稱為「親職化童年」(Parentification)。當國家長照資源不足時,社會往往會下意識地讚美那些填補缺口的家庭成員。
— 殘酷的對比: 當一個 7 歲孩子因為獨力照顧長輩而獲獎,這其實是社會福利體系的恥辱,而非該國度的榮耀。這意味著在孩子最需要被保護的時刻,系統缺席了。
2.「孝行獎」的心理陷阱
文中提到的「道德綁架」非常深刻。當社會賦予孩子「英雄」或「楷模」的頭銜時,其實是在進行一種心理禁錮
— 難以求助: 既然是楷模,小星就更難開口說「我累了」或「我不想做了」,因為那會毀掉大眾期待的完美形象。
— 自我的消失: 如同小星說的「我不知道什麼是開心」,她的自我價值被簡化為「照顧者的功能」,這對人格發育是長遠的傷害。
3. 從「私領域」轉向「公領域」的必然
文中呼籲,正是現代福利國家的核心轉型:照顧責任的公共化。
— 數據的警示: 2025 年台灣推估有 7 萬名未成年照顧者,這不是少數個案,而是龐大的「隱形群體」。
— 制度勝於獎章: 一個穩定的居服員體系、喘息服務,對小星來說,遠比那一面金色的勳章能讓她睡得更安穩。
4.結語詞所帶來的力量
「不要讓孝道變成笑話,更不要讓它變成消耗」
— 孝道(Piety): 應是基於愛的自然流露。
— 笑話(Joke): 是當制度無能卻要求弱小承擔時的荒謬。
— 消耗(Depletion): 是指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不可逆的磨損。
「孝行獎」重點不在於那個獎項本身,而在於「選拔的標準」。如果獲獎的原因是因為「在缺乏資源下犧牲人生」,那這樣的獎項確實該轉型。
我們需要的不是「苦難的展示」,而是「支持的展示」。如果未來獎項是頒發給「在完善制度支持下,依然能保有溫馨親情的家庭」,那樣的榮耀才具有正向的社會意義。
讓我們看見省思到說,一個進步的社會,不應讓孩子被迫成為家中的支柱,而應成為孩子最堅強的後盾。
這篇文章以「孝行之國」的寓言切入,讓我重新思考社會對「孝順」的理解。表面上看似是在肯定孩子的付出,但實際上也反映出制度將原本應由國家分擔的照顧責任轉嫁到家庭,甚至落在未成年身上;像小星這樣的孩子,被賦予照顧失能長輩的角色,雖然被稱為榜樣卻也同時失去了應有的童年與選擇。
我覺得值得注意的是,社會往往用「孝」來包裝這種現象,使其看起來理所當然甚至值得讚揚;但如果仔細去想,當一個孩子必須長期承擔照顧責任,甚至影響到就學與生活,其實已經不是單純的美德而是結構性問題的呈現;換句話說我們在讚美這些行為的同時,可能也忽略了背後資源不足與制度缺位的事實。
當然,孝道本身並沒有問題,但若變成一種無形的壓力,甚至讓孩子被迫成為「小大人」就值得被重新檢視。未來若要改善這樣的情況,我認為除了增加長照資源與支持系統外,更重要的是讓社會理解照顧責任不應只落在個別家庭,更不該由孩子承擔。
最後,我們需要的也許不是更多被表揚的孝行,而是一個能讓孩子安心成長的環境。
我曾也是個”孝女只是是成年後,”照顧母親的那段日子,是我人生中最深刻也最沉重的一段經歷。母親逐漸失去自理能力,從陪同就醫、餵藥、協助洗澡,到半夜起身照顧她的生活起居,身為子女,我跟姐姐從未想過放棄,總覺得照顧母親是天經地義的責任,也是為人子女應盡的孝道。然而,長期日夜奔波、身心俱疲,最終讓我自己也病倒了。當老公跟我說很害怕不是我媽先走而是我先走時我才真正體會到,照顧者其實也是需要被照顧的人,有時朋友親戚聽到我們的照顧都會說我們真孝順,但是我只是想說我們不是孝順,我們只是沒有逃!
這段經歷讓我深刻感受到,家庭照顧不應只是個人或家庭獨自承擔的重擔,更需要社會福利制度的支持。許多像我一樣的家庭照顧者,往往默默承受壓力,卻缺乏喘息的空間,孩子就該有在孩子時期該有的樣子。因此,我真心希望政府能提供更實際的協助,例如增加居家照顧服務時數、提供短期喘息照護、設立照顧者心理諮商資源,以及給予照顧家庭適當的經濟補助與看護人力支持。同時,也應建立更完善的社區長照據點,讓照顧者在需要時能即時獲得協助。唯有讓照顧責任從家庭走向社會共擔,才能真正減輕子女的壓力,也讓長輩與照顧者都能擁有更有尊嚴的生活,大同篇不是說了~”幼有所長 壯有所用,老有所終”真的要讀以至用。
在華人文化的觀點中百善孝為先,孝順永遠是排在第一順位,也因為這樣的文化影響下每年都會舉辦孝親楷模的頒獎典禮,頒發獎狀鼓勵這樣孝順的行為。其中如果又以年輕的照顧者獲得這項殊榮的話,大眾普遍首先想到的第一個想法應該會是這個小孩怎麼這麼孝順?父母真會教小孩,然後將他當作自己教育孩子的標準,希望自己的孩子也可以像他一樣孝順。但是很少人第一個關注的是以這個孩子本身的年紀本來就不應該承擔起主要照顧長輩的責任,反而社會大眾以孝順之名行枷鎖之實套在本該無憂無慮成長、盡情學習的孩子身上,我認為這是非常不合理且停滯的思考。因為這代表了這個家庭需要協助卻沒有得到應有的相關資源和協助進到家中,才會讓年輕的孩子背負如此沉重的照顧壓力與負擔,從某種角度上來說這是國家、政府的失職,沒有落實健全的相關長照資源與政策,才會將照顧的全部壓力與責任轉嫁到未成年的孩子身上。
況且每當在表揚這些未成年照顧者時,難道不是變相在鼓勵大家向他們學習然後又再次加深大眾的認知:讓未成年的孩子承擔起這樣的照顧責任才是對的,才是一個孝順的好孩子?所以相比舉辦這樣的表揚儀式,我認為倒不如真正的通盤檢討長照資源、政策的制定和評估實際落實使用家庭上的現況與限制並且提出方向調整改進才是最有幫助的。而且我想,在這個社會變遷快速的世代,過往百善孝為先的想法應該適度地被挑戰,尤其在這種未成年照顧者的身上,我們應該不希望看到因為這樣的孝順觀念進而扼殺孩子本該無憂的成長,讓每個孩子快樂地成長並且在他們的能力範圍內學會尊重、關愛家人才是我們這個社會樂於看見的孝順。
以小星的故事點出未成年照顧者的困境,表面上是對「孝道」的讚揚,實際卻揭露制度不足下的無奈。孩子被賦予超齡責任,失去應有的童年與學習機會,而社會卻以獎項加以合理化,形成一種道德壓力。我認為孝順不應建立在犧牲自我之上,更不該由孩子承擔主要照顧責任。與其頒發象徵性的孝行獎,不如強化長照制度與社會支持,提供家庭實質協助。唯有讓國家與社會共同分擔責任,才能真正保障兒童權益,讓孩子在健康與關愛中成長。
閱讀完王順民教授這篇關於「孝行獎」的文章,塵封已久的回憶如潮水般湧現,帶我回到了那段充滿無奈與不快樂的往時光。
我的童年色彩是灰暗的。父親常在酒醉後癱躺地板,槌地怨懟老天不公;他沉迷賭博,總幻想一夜致富,最終讓家裡債台高築,連薪水都拿來填補無底洞,親戚們唯恐避之不及。
而母親的性格尖銳偏激,言語刻薄且生活極度吝嗇。她不斷向我們灌輸負面觀念:家裡很窮、爸爸不負責、我們什麼都買不起。從小我和妹妹只能穿別人的舊衣破鞋,不分男女款式,這讓我在極度自卑與不自信中長大。每當父母激烈爭吵、互相辱罵時,我只能抱著妹妹躲在房間,一邊顫抖啜泣,一邊強裝鎮定地安撫更年幼的她。或許,埋怨父母的種子在那時便已深埋心底。
小三那年,父親瞞著全家偷偷賣掉房子,家散了,我們從此失去了避風港。
到了專科時期,生存的壓力正式落在我肩上。專二時,母親斷了我的生活費,我被迫在校宿生活與飢餓間掙扎,靠同學接濟度日,那種尊嚴掃地的卑微感至今難忘。專三後,我搬出宿舍瘋狂打工,一邊讀書一邊支應房租與學雜費。
畢業前夕,一場車禍換來的保險理賠金,本是我考插大、翻轉命運的希望,母親也曾答應讓我補習。然而,那筆錢最終卻被父親揮霍殆盡,母親僅以一句「家裡需要錢」要求我直接就業。看著升學夢碎,我對父母的埋怨轉化為更深的傷痕。
成為母親後,我雖能體諒母親當年的難處,卻無法認同她「情勢所逼、我也沒辦法」的說法。她要求我對她的無奈照單全收,卻不曾看見我的犧牲。
身為長女,我帶著「保護家庭圓滿」的包袱,在父親持續欠債、弟妹與母親決裂後,成為家中的糾紛調解者。36歲那年我選擇離婚,獨自帶著孩子離開,母親卻因為擔心「沒飯吃」而極力反對,這種為了生存而要我無視屈辱的想法,徹底寒了我的心。
父親過世前的十幾年極難照護,母親則以愛為名,強勢要求子女完全服從與配合,導致家庭關係徹底破裂。我傾盡全力在照護與調解間周旋,最後卻落得「裡外不是人」:母親指責我不孝、覬覦財產;弟妹則認為情緒勒索是我自願承擔,選擇與我斷絕往來。
直到現在,母親依然試圖以愛為名進行情緒勒索。但現在的我,想明白了。過去我被原生家庭的枷鎖囚禁,現在我要把焦點放回自己身上——我的人生主角是我自己,我的圓滿不應建立在無止盡的委屈求全上。
文中提到7歲的小星獲得「孝行獎」,在我看來這並非值得讚揚的喜事。我不禁想問:父母的責任去哪了?若有不可抗力,政府的社會安全網又在哪?
「孝行獎」的光環對小星而言,究竟是榮譽,還是另一種重擔?誠如順民教授所言:「孩子像風箏,需要自由飛翔,也需要穩固的手來引導。」如果我們不斷往風箏上掛重物,它再也飛不起來了。
我想,適當的經濟補助與合法的安置措施,遠比一個沉重的獎座,對於這些孩子來說顯得更重要。
「寫下這些,不是為了批判,而是希望更多像我一樣在黑暗中長大的孩子能明白:愛與責任不應是單向的透支。願每個受傷的靈魂,都能學會先擁抱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