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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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某因自製「重裝型噴火槍」引發社會恐慌而遭羈押禁見,此事件不僅引發媒體和大眾的廣泛關注,也揭示了家庭教育、社會監管以及個人行為背後的結構性問題,對此,本文將從事實描述、原因探究、改善對策及批判性反思四個層面進行分析,並結合相關理論觀點和統計數據,探討家庭教育、少子女化社會背景下的挑戰,以及社會性保護與法律制度的作用。
一、事實描述:事件背景與核心問題
孫某因在北投河堤公然引燃自製「重裝型噴火槍」並散布影片,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刑法〉相關罪名,被士林地檢署聲押禁見,據報導指出,孫某自學改造噴火槍並在公開場合進行試射,雖聲稱已採取安全措施,但其行為仍引發公共安全隱患,並造成社會恐慌,尤其更令人擔憂的是,他的手機中存有大量未公開的試射影片,顯示此類行為可能具有持續性。
在火槍事件發生後,其父母的反應亦成為輿論焦點,母親在直播中護子心切,甚至稱其子是「天才」,而父親則是表達了對事件的遺憾,並坦言家庭溝通存在挑戰。此一事件不僅暴露了家庭教育的問題,也折射出少子女化背景下,父母角色分工失衡的現象。
二、原因探究:家庭教育與社會結構的影響
1.家庭教育的角色分工與相關挑戰:孫某火槍事件凸顯了家庭教育中的角色分工問題,一方面母親在直播中提到,兒子成年後便放手讓其自負盈虧,但她的護子言論卻顯示出家庭教育中缺乏一致性,就此而言,父母在共親職中理應建立起一致性的認知教育理念,以避免角色分裂對子女造成混淆,然而,母親過度保護的態度與父親相對理性的回應形成鮮明對比,這種分歧可能使子女難以形成明確的行為規範。
2.成年人巨嬰化與少子女化社會背景:孫某的行為某種程度上反映了成年人巨嬰化的現象,這一現象在少子女化社會中尤為突出,當家庭資源集中於少數子女時,父母往往過度保護或放任子女,導致其在心理成熟度和社會責任感上出現滯後,誠然,台灣的出生率逐年下降,少子女化問題加劇家庭教育中的矛盾,更使得子女化(即成年子女仍依賴父母)現象愈加普遍,尤其是在其成長過程中未能建立自主生活的責任感和自律性。
3.法律與社會性保護的不足:孫某能夠輕易獲取製造火槍的零件並進行改造,顯示出法律監管和社會性保護機制的不足,根據〈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規定,持有改造槍枝屬於嚴重違法行為,但在網購平台上卻是存在監管漏洞;此外,全社會對於危險行為的警覺性不足,使得此類行為得以持續進行而未被即時制止。
三、改善對策:家庭教育與社會機制的整合
1.強化共親職與父母效能訓:家庭教育中需強調父母角色分工的一致性,避免因過度保護或放任導致子女行為失序,換言之,宜凸顯「易子而教」的認知理念,通過第三方專業機構介入,協助父母提升管教能力,對此,政府應加強推動家庭教育中心的運作,提供父母效能訓練課程和設立清晰的行為規範,同時適當引導幫助家長掌握正向的管教技巧。
2.建立有效的少子女化陪伴措施:少子女化背景下,家庭資源集中於少數子女,容易導致過度性保護或缺乏監督,政府應推動相關政策,如提供家長心理支持、增設親子教育課程等,以促進子女獨立性和社會責任感;同時,可考慮引入家庭守護服務體系,協助有困難的家庭改善親子關係。
3.完善法律與網絡監管機制:針對網購平台上危險物品交易的漏洞,應加強法律規範和技術監控,政府應推動建立全國性危險物品交易監控系統,並加強執法力度;同時,強化全民安全意識教育,提高民眾對危險行為的警惕性。
四、批判性反思:結構性條件與社會責任之間的張力
孫某火槍事件並非孤立個案,而是少子女化、家庭教育失靈以及成年人巨嬰化等多重結構性問題交織而成的結果,首先,在少子女化背景下,家庭資源集中於少數子女,使得部分父母在管教上出現極端化傾向:要麼過度保護,要麼就是縱容放任,這種失衡的管教模式容易導致子女在心理成熟度和社會責任感上的缺失。
其次,此一火槍事件反映出法律防治與社會性保護機制的不完善,儘管擁有相對完整的法律框架,但在執法層面仍存在漏洞,使得危險行為未能被及時制止;此外,社會對於成年人巨嬰化現象的認識不足,也使得一些不負責任行為得以被合理化。
最後,此事件也凸顯了當代家庭教育中的性別角色矛盾。在傳統文化中,「為母則強」經常成為女性在家庭中承擔過多責任的理由,而男性則可能因缺乏參與而無法有效履行共親職責任,這種性別角色的不平衡不僅影響家庭教育效果,也可能會對於子女的人格發展,產生深遠影響。
結語:迎接少子女化社會中的挑戰
孫某火槍事件是一個警示,它提醒我們在少子女化社會中,如何平衡家庭教育、法律監管和社會性保護之間的關係,如此一來,政府應加強政策支持,包括完善法律監管、推動家庭教育中心運作、提供心理支持和提供家長培訓等,以促進子女心理成熟和社會責任感;於此同時,也應深入探討成年人巨嬰化背後的結構性條件,提出具體可行的解決方案。
面對未來人口結構變遷帶來的新挑戰,我們需要以更全面、更系統性的方式來處理家庭動力運作和社會治理問題,以確保每一個體都能在安全、健康且充滿責任感的環境中成長。
誠然,法律的秤盤,搖晃著天才的重量,社會的目光,如火般炙熱;玩火的天才啊!創意與危險交織,究竟是英雄,還是罪人?河堤的火焰已熄滅,但家庭的餘燼仍在燃燒;少子女化的社會氛圍,過度保護的枷鎖,天才的火焰,能否燒出新希望的未來天光?
(本文的撰寫構思取材聯合新聞網,2026.05.16:「自製火槍玩過頭?孫安佐複訊態度良好,但『有再犯之虞』遭士檢聲押」)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本文的著作財產權經王順民授權歡迎轉載)

共親職要共擔,社會別只會共怕
孫某「噴火槍」把家庭教養的裂縫燒成公共恐慌,母親直播護航、父親理性切割,看似愛子不同調,其實是共親職失靈,規範不一致,孩子就學會鑽漏洞,界線不清楚,社會只剩情緒化式的補破網。
從社工視角觀察,這不只是單一天才失控,而是少子女化下的過度保護,以及過度放任同時上演,家裡怕孩子受挫,就把風險當成創意,社會怕出事,就用羈押與獵巫替代預防,結果是右手把他當寶,左手把他當炸彈。
共親職的一致是父母可以共同訂:可以做、不可做、出事後如何處理的邊界線。危險行為早期通報、家庭介入、家教支持、心理評估、社區資源,而非等到上新聞才處置。網購與材料監管:高風險零件追蹤、平台責任、可疑購買警示。社會性保護要有比例:保護公共安全,也保護青年走回現實的路。火可以熄,制度若不改,下一次只就會換成另外一種形態的「玩火」。
該如何教養孩子我想對於每一位父母而言都是一項不容易的課題,父母教養的尺度該如何拿捏?家人、外人對於父母教養的評斷眼光何嘗又不是給予父母極大的教養壓力。更何況在過往的社會文化中,女性通常多是擔任照顧者與教養的角色,男性多是家中經濟的來源,因此男性或許就比較不會花費心思在教養孩子上;又或者當夫妻兩人的教養風格或是教養方式不同時,在教導孩子時就會需要花費更多的心力在其中協調平衡。
從這次的新聞報導中看到除了原先藝人家庭所帶來的效應外,也能夠從中思考在教養孩子的議題上,其實是不分有名不有名;是不是藝人;有錢或是沒錢等,所有的父母對於如何教育孩子都有可能會有力不從心的時候或是需要協助幫忙的時候。此外,在網路上的評論我覺得有點太過道德理想化,一面倒的都在批評父母沒有把孩子教好才會讓他一直做出這樣違法或是出線的行為,我認為除了批評的聲音之外,我們也要從另外的面向去看到這對父母目前或許就只能做到這樣子,並不是只會在網路上留言說不會教就不要生之類無意義的話,不是誰天生就會當父母,每對父母都是需要學習並且練習和磨合才能找到適合他們自己和孩子的教養風格與互動頻率。
因此,如果以最後的結果來下評斷「你看,孩子做了壞事你就是一個不適任的父母」如此簡單的結論,我認為那會是省略掉許多孩子個人的以及父母雙方整個家庭動力互相交織所產生的複雜脈絡性。為了不要忽略這些複雜交織的因素所呈現出來的狀態,或許我們可以從幾個面向去嚴肅看待與思考:
1、家庭教育:家庭是一個孩子認識、接觸世界的第一個場所,當父母的互動關係、教養風格不一致或是教養知能匱乏時,所形成的家庭動力都很有可能會對孩子帶來影響。因此,應該提升父母在教養上所欠缺的部份,提供他們所需要的資源,例如:開設溝通互動課程提供需要的父母參與;亦或是協助父母了解自己的教養風格,並提供更多教養上不同的方式給父母選擇。
2、認知教育:目前的社會環境對於父母而言不太友善,社會大眾的認知仍會停留在當孩子表現出偏差行為時,第一個會被檢討通常都會是他的父母,這對於父母而言壓力是很大的,因此我覺得應該改變提升大眾的認知教育,孩子的行為不應該這麼快就跟父母的教育掛勾在一起,少一些責備的聲音,多一些理解父母的不易,我認為這樣對於父母們在育兒上是友善的。
3、傳統性別角色的分工:傳統社會文化中,由女性擔任教養與照顧者的職責,男性都是擔任家中經濟來源的角色,這樣的性別角色分工將養育孩子的責任壓在女性的身上,讓女性承擔了許多育兒的壓力,然而,孩子並不是只是女性單一個人的責任,應該是夫妻兩個人的責任才對,在認知上改變大眾對於男性參與育兒的刻板印象是需要繼續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