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校園割頸案讓各界重新審視少年事件處理法條文,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教授兼教育學院長鄭瑞隆主張,現行全面塗銷犯罪紀錄方式應改有條件塗銷,且輕、重罪分開處理。不過也有資深少年隊警察表示,少年犯前科於成年時應塗銷,給予改過重生機會。
鄭瑞隆表示,現行少年犯罪事件若三年內不再重犯,就能塗銷犯罪紀錄,但建議觀察少年改變狀況、被害人家屬及社會是否諒解,並考慮有無其他重大犯罪,經考核才能塗銷。
鄭瑞隆說,應思考是否過度保護重大犯罪人,避免少年犯對犯罪抱持「無所謂」的態度;司法處遇應區分犯罪嚴重程度,輕、重罪分開處理,但是以現行的刑度,很難再修法加重,只能仰賴少年法官視犯罪惡質性、家屬傷害性,予以增加量刑。
曾從事少年犯罪防制及偵辦刑事犯罪的北市吳姓警官指出,少事法的塗銷機制確實有檢討空間,少年若一時不懂事,犯下竊盜或打架等輕罪,塗銷可讓少年有改過機會;但若犯下殺人、槍擊等重罪,應該由第三方專家、學者組成公正會議審核,不讓少年誤認可在少事法的保護傘下為所欲為。
吳姓警官指出,過去不少重大槍擊案及傷害案,背後不乏有幫派指使,幫派的話術之一就是「十八歲前犯罪,成年後就能塗銷,不會有前科」,因少年犯罪成本低,也讓許多少年因此被利用。吳說,若引入分級或第三方審核機制為塗銷把關,增加少年的犯罪成本,能有助於降低少年的犯罪動機。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指出,少事法第八十三條規定,涉及少年的相關資訊須予以保密,但若在重大案件中,連基本的案件處理過程與相關資料都無法被公開討論,社會難以釐清責任歸屬。
以割頸案為例,涉案少年背後理應有保護官等輔導與監督機制,但相關資訊皆未被揭露,外界無從了解制度是否失靈,重大案件不應僅以「保護少年」為唯一考量,也須兼顧公共討論與制度檢視。
另外,王瀚陽表示,「具教化可能」不應成為沒有標準的判斷,而應建立在嚴謹的專業調查與再犯風險評估之上,必須有明確且可檢視的依據,才能判定是否具備再教化的可能。(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6.03.15)

這起事件讓人很難再用單一立場看待少年事件處理法的初衷。原本這部法律是建立在少年仍可改變的信念上,希望避免年輕人因一時錯誤被貼上終身標籤,但當案件嚴重到奪走他人生命時,社會自然會質疑:這樣的保護是否過了頭。
我覺得關鍵不在於要不要給少年機會,而是什麼樣的情況下應該給、怎麼給。像鄭瑞隆教授提出的有條件塗銷其實是一種比較務實的做法,因為它承認人可以改過,但也要求改變必須被證明,而不是時間一到就自動清除紀錄。這樣既保留了教育的可能,也避免制度被濫用。
另一方面,警方提到幫派利用未成年犯罪成本低這點,其實非常值得重視。當法律本意被扭曲成犯罪工具時,代表制度設計出現漏洞。如果不調整,等於間接讓更多少年被推向犯罪,而不是被拉回來。
同時,我也認同王瀚陽理事長的觀點:重大案件若完全不透明,社會很難檢視制度是否失靈。保護少年固然重要,但如果連制度責任都無法被討論,長遠來看反而會削弱公眾對司法的信任。少年司法不該只有保護或懲罰二選一,而應該是更精細的平衡。輕罪可以更寬容,重罪則需要更嚴謹的審查與責任機制。真正成熟的制度,不是完全相信人會改變,也不是完全否定改變,而是建立一套能夠判斷誰真的改變了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