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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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雙北地區房屋老化問題的日益嚴重,都市更新(簡稱為都更)成為必要的解決方案,然而,現行的都更政策卻使得老房子不再是居住選項,而是成為建商的開發工具,進而推高了房價,根據官方統計,台灣的房價在過去十年間持續上漲,特別是在都市中心地區,這使得低收入家庭面臨更大的居住壓力。准此,作為城市發展一項重要手段的都更,固然旨在於解決老舊建築的安全隱患、提升城市空間利用效率,並促進城市的現代化,但是,隨著都更政策的推行,其所引發的爭議卻日益升溫,特別是在居住正義的議題上表現得尤為突出。
事實上,根據內政部的數據顯示,臺灣地區的平均房價已飆漲到難以想像的天價,這使得經濟弱勢的「生計難民」,無論是在買屋或租房上,皆面臨到巨大困難,這種情況不僅影響了他們的生活品質,還加劇了全社會的不平等;連帶地,政府推動都更時,最常見的解決方案是提供容積獎勵,表面上雖然看似能夠促進開發,但實際上卻是對於未來公共資源的過度透支,畢竟,過度釋放容積獎勵導致了資源分配的不公,讓已經擁有房產的人獲得了更多的利益,相形之下,無房者和弱勢群體的需求則是卻被社會性漠視、忽略。
冀此,在這一背景下,我們需要深入探討背後的結構性條件,這是因為,都市更新的政策設計往往缺乏對於社會公平的深層考量,導致居住正義的缺失;此外,社會心理學的觀點也顯示,居民對於都更的信任感下降,進一步加劇了社會的分裂,換言之,當都更作為一種改造城市面貌的重要政策工具,其效果不應僅以經濟指標來加以衡量,而是更需關注其對於社會公平和人類福祉的發展影響,從而避免都更政策陷入於一種「資本邏輯」主導的自我矛盾困局,甚或是讓弱勢群體在這場城市改造中,招致被邊緣化的社會性排除。
至於,為了有效解決當前的居住正義問題,以下的幾個對策值得考慮:
一、重新評估容積獎勵政策:應該制定更為合理的容積獎勵標準,確保其能夠真正促進社會公平,而不是單純追求經濟利益。
二、強化住民的社區參與:在都更過程中,應加強居民的參與機制,讓他們能夠主動參與到決策中,增強對於政策的認同感和信任感。
三、建立完善的安置方案:政府應該保障經濟弱勢者的居住權,制定相應的安置政策,確保他們在都更過程中不會被迫搬遷。
四、推動公益性回饋:都市更新不應僅僅追求經濟利益,還應該注重公益性回饋機制,讓社會底層的弱勢群體能夠分享到都更發展的社會紅利。
五、加強法律法規的完善:應該針對都更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修訂,確保其能夠真正保障居民的權益,並促進社會的公平正義。
誠然,儘管都市更新在某種程度上能夠改善城市面貌,但若是無法兼顧居住正義,最終只會導致全社會的進一步分化,畢竟,這其中糾結容積獎勵的過度依賴、缺乏有效的安置與保障機制、信任缺失與制度透明度不足、人口環境的結構性條件制約等,就此而言,真正需要重建的,就不僅僅是建築物本身,還包括政府與市民之間的共好信任,藉此確保每一位市民的基本居住權,這不僅僅是對於居住正義的追求,更是對於社會穩定的保障。
總之,居住正義不應只是口號,而是反映在每一項政策設計與實施中的核心價值,都市更新作為一項關乎城市未來的重要政策,其推動過程著實需要以民主參與、公平分配與公益性回饋為其運作基石,未來的都市發展應當以人為本,重建政府與市民之間的信任,方能為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奠定穩健基礎,也就是說,都市更新究竟是為了誰?係為了少數既得利益者,還是為了全體市民?如果未能正視此一根本問題,那麼,無論政策做如何的調整,都很難實現真正的居住正義。
(本文的撰寫構思取材經濟日報,2026.02.10:「都更帶來了什麼?業者沉痛自省:窮人連老房子都住不起」)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本文的著作財產權經王順民授權歡迎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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