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電子發票愛心碼9595995、9595520

前情提要:
根據法務部統計顯示,近20年因性暴力提告卻因時效因素而不起訴者,高達有1,097人,這其中還不包含尚未提告的統計黑數,對此,立委呼籲盡速修正〈刑法〉第八十條,規範對未成年者犯妨害性自主罪,刑事責任追訴期應「自受害者成年之日」起算,畢竟,性侵犯罪具隱密性,同時,考量到被害人案發時若未成年,身心尚未成熟,往往因心理創傷,或未理解法律權利,或與加害人間權力不對,而未能及時尋求救助,因此,有必要進行條文的增修。
未來朝向對於未成年犯強制性交、猥褻等罪,被害人成年前應不計入追訴權時效,以確保追訴權延長和真正落實兒少保護,但是,也有人擔心多年前的記憶或證據保全,是否可能會影響到法院發現真實的能力,尤其是無止境的追訴,也會損及到法的安定性,而有浪費司法資源之虞。

………………………………………………………………………………
第一幕:隱秘的傷痛與沉默的聲音
第二幕:阿民教授與法之林的改革之聲
第三幕:法之林的辯論風暴
第四幕:時效之鐘的新生
寓言的啟示:邁向更安全的社會

從前,有一座名為「法之林」的國度,這裡的居民以法治為榮,人人相信正義是會遲到或晚到,但絕不缺席,然而,這片林地中也隱藏著許多黑暗的角落,尤其是針對兒少的性侵害案件,這些案件往往因為受害者年幼無知,或因恐懼與羞辱而選擇沉默,最終在時間的洪流中被掩蓋。

在法之林的深處,有一座巨大的「時效之鐘」,這是法之林最古老的法律象徵,鐘聲響起時,法律的追訴期限便開始計時,時效之鐘的運作自古以來就有一條不成文的規矩:所有罪行都必須在鐘聲停止之前被揭露,否則,便永遠無法追究,然而,這條規矩卻成了兒少性侵案件的一道無形枷鎖。

第一幕:隱秘的傷痛與沉默的聲音
在法之林中,有一個名叫「小羽」的女孩,她天真無邪,卻在一次親友聚會中遭遇了無法言說的傷害,當時的小羽只有九歲,她不懂得如何為自己發聲,也不知道該向誰求助,她只能將這段痛苦深埋在心底,隨著歲月流逝,這段慘痛的記憶,也成了她成長過程中的人生陰影。

小羽成年後,終於鼓起勇氣向法律尋求公義,然而,她發現時效之鐘早已停擺。她的案件因超過追訴期限而被駁回,小羽感到絕望,但她並不孤單,畢竟,在法之林中,有太多像她一樣的孩子,因為時效的限制而無法獲得正義。

第二幕:阿民教授與法之林的改革之聲
法之林中有一位德高望重的學者,叫「阿民」教授,長年致力於研究兒少性侵害案件的防治,他指出:“兒少性侵害案件具有高度隱密性與權力不對等特性,受害者往往需要多年時間才能走出心理陰影並尋求幫助,然而,現行的時效制度卻忽略了這一點,反而成為加害者逃避責任的保護傘。”

阿民教授提出了一項改革方案:修訂時效之鐘的運作規則,讓兒少性侵害案件的追訴期限,應該自受害者成年之日才開始計算,他認為,這樣的改變不僅能更好地保護受害者,也能讓法律更具人性化。

第三幕:法之林的辯論風暴
阿民教授的提議在法之林引起了廣泛討論,一些人認為這是正義的必要步驟,他們指出:“兒少性侵害案件中的受害者需要時間療癒,而非被法律逼迫在短時間內作出決定。”,另一部分人則是持保留態度,他們擔心:“如果時效無限延長,那麼多年前的記憶與證據可能已經模糊,難以確保審判的公平性。”

在一次立法會議上,一位長老提出了質疑:“我們是否要犧牲法律的安定性來追求正義?無止境的追訴是否會浪費司法資源?”

另一位支持改革的代表則回應:“我們不能因為擔心資源問題就忽視受害者的權利。法律應該是為人服務,而非僅僅維護制度。”

面對這些質疑,阿民教授站出來發表了自己的見解,他說:“確實,我們需要考慮證據保存與司法效率,但我們更需要考慮的是,那些被壓抑的聲音與被遺忘的正義。如果我們不給予受害者足夠的時間與空間,那麼,法之林還能承載公平與正義的普世價值?”

第四幕:時效之鐘的新生
經過多次辯論與調整,法之林最終通過了新的法律修正案:對於未成年受害者所遭遇的性侵害案件,其追訴期限自成年之日起才開始計算,這一改變被比喻為時效之鐘的新生,它不再是壓迫受害者的枷鎖,而是成為保障正義的有效工具。

新的法律實施後,小羽與許多曾經沉默的受害者終於有機會站上法庭,為自己發聲。雖然過程依然艱難,但他們感受到來自社會與法律的支持。

寓言的啟示:邁向更安全的社會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法律不應該是冰冷無情的機器,而應該是充滿人性的守護者,兒少性侵害案件不僅僅是個人悲劇,更是全社會需要共同面對與解決的問題,特別是從停損設置的事後補救,積極地延展至預防介入的事前防制,對此,阿民教授提出以下建議:

1.加強教育:在學校推廣性別平等與法律的認知教育,提高兒少對於自身權利的認識與辨識。

2.完善社會安全網:建立更有效率的通報與輔導機制,讓受害者能夠及時獲得幫助。

3.提升司法敏感度:培訓司法人員處理兒少性侵案件的專業能力,避免二次傷害。

4.推動社會反思:針對少子化社會,我們更應珍惜每一個孩子,打造一個對於兒少友善且安全的成長環境。

時效之鐘的新生只是第一步,正如寓言所言:“正義或許會遲到,但只要我們不放棄,它終將還是會來到,不論何時,正義永遠是不會缺席的。”

請記住:或許,我們的其中一人可能就是潛藏於時效之鐘和隱秘傷痛的受害人,在追求正義的路上,需要的不僅是制度上的修正,更是對於弱者聲音的傾聽和行動的支持,來讓這片大地更加溫暖與包容,即使是如何平衡正義與秩序,這仍然是一道待解、難解和未解之題。

(本文的撰寫構思取材聯合新聞網,2025.12.01:「修法草案…兒少遭性侵,追訴時效成年才起算」)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本文的著作財產權經王順民授權歡迎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