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幼兒園女園長之子毛畯珅因強制性交、猥褻及拍攝兒童性影像,四十五名幼童受害,最高法院、台北地院今年分別判毛廿八年八月徒刑定讞及卅年徒刑;去年底北市陳姓教保員也因猥褻四名幼童,一審遭判八年。警政署統計近兩年半未滿十二歲幼童因「性交猥褻」成為被害人的通報件數達一二四七件,數量遠超過幼童因駕駛過失事故報案的八六三件。
司法院未針對幼童遭性侵害案件做常態統計,不少官員聽到數字也覺得詫異。有法官指警方的數字為「受理」件數,檢察官可能處分不起訴,到了法院有些案件可能又因證據不足而判無罪,直接將警方統計數字當作性犯罪件數有盲點,當然也可能有黑數。
警政署統計二○二三年至今年上半年,幼童「性交猥褻」被害人數從二○二三年的四九六人,到去年攀升到五四六人,今年上半年則有二○五人;換句話說,每季平均超過百名幼童遭受性侵或猥褻,不但是幼童被害的最多案件,兩年半下來更超過千名幼童受害。
統計顯示,近兩年半幼童受害案類,以性交猥褻居冠,有一二四七件,一般傷害一一八六件居次,駕駛過失八六三件排第三,幼童性犯罪通報數量超越被認為常見的傷害與交通類型。
今年上半年的性交猥褻受害幼童有二○五人,占去年四成,看似趨緩,但今年第二季受害有一一七件,較第一季八八件增加三成三。
負責婦幼案件的王姓警官指出,幼童性交猥褻案件,家庭與熟人環境成為主要風險,他認為國內性教育「身體自主權」與通報「安全求助」,應往下移動至幼兒園及低年級階段。以往案件顯示,低齡族群性侵害案件的加害人多為熟識者,包括家人、鄰里與照顧者,並非陌生人突襲,他指出「當性暴力風險比交通事故還高,代表社會對家庭與校園場域的監督仍有死角。」
不過王也表示,相關單位當然要重視幼童被害案件增加,但也反映社政與教育單位通報意識提升,數據上升不單代表犯罪變多,也顯示更多受害者願意說出經驗,如何讓制度不只「揭露傷害」而是「預防發生」,才是最重要的事。(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5.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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