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長榮空服員抱病執勤,返國後住院不治,多名立委昨質詢指出,長榮長年存在超時加班、未給假等問題,光今年已挨罰近三百萬元,視勞動法規為「塑膠」。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若勞工請病假,就被沒收當月的全勤獎金,並不合理,也不該如此,勞動部將制度性保障勞工權益。
現行勞工請假規則,只有婚假、喪假、公傷病假及公假,還有因流產的普通傷病假,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換言之,勞工若請病假、事假,雇主是可以扣全勤獎金的。
工商團體、人力銀行都認為,全勤獎金非經常性薪資,應該要有公平性,如果就這樣修改,將來恐衍生更多爭議。1111人力銀行發言人莊雨潔說,制度上來看,有些企業認為全勤獎金是恩惠型給與,鼓勵員工準時出勤、不要請假或是遲到早退以方便人力調度,並不是勞務報酬,員工只要正常出勤,就能獲得額外獎金。學者也擔心全勤獎金恐因此取消。
立院衛環委員會昨進行「長榮空勤人員因病延誤就醫,應立即檢討航空業職場健康保障飛行安全」專案報告。洪申翰會前受訪說,若雇主拒絕勞工請病假,可依事業單位規模、違反人數、情節加重罰鍰,最高可開罰一五○萬元,且根據勞動部函釋、法院判決,全勤獎金是工資的一部分,他認為請病假就被沒收當月的全勤獎金,「這其實不合理」,勞動部後續將研議制度性保障勞工權益。
至於是直接修正勞工請假規則,還是比照勞動部二○一五年函釋,勞工育嬰留職停薪前後,若未足月提供勞務,雇主仍應就勞工出勤比率給付全勤獎金?洪申翰僅說,各種路徑都在評估。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長何淑萍表示,民航局除要求長榮航空檢討改進應變通報處理、SOP等,有關勞工請假權益,將配合勞動部要求長榮做深刻檢討,並能透過勞資座談協商。針對各界質疑,在事件調查清楚前,長榮航空不作回應。
此外,多名立委質詢時也指出,長榮航空長年存在超時加班、未給假等問題,光今年已挨罰近三百萬元,立委王育敏列出長榮近年違規紀錄,涵蓋違反勞基法、工會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其中,育兒減少工時、留職停薪、請生理假、家庭照顧假遭不利對待處分遭罰,頻率之高,每次卻只罰兩萬元,跟營業額高達上百億對比起來,裁罰是否不痛不癢?
立委劉建國質疑,也不只有長榮,去年的違規慣犯如南山人壽遭罰八次、英業達七次,中華航空也挨罰七次,「空中飛的都有這些問題存在」。他要求勞動部應啟動勞基法修法,全面上修裁罰基準,尤其對大型企業該有嚇阻力。
洪申翰坦言,勞檢裁罰金額確實太低,若是連續、常態性違規,當然不該以這樣的金額開罰。他強調,除了將對長榮航空加強專案勞檢,也研議適度資訊揭露違法慣犯,達到一定的嚇阻效果。(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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