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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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公共自行車的普及,越來越多的學生族群選擇騎自行車上、下學,對此,根據最近的統計數據,六都學生在騎自行車時發生的交通事故件數和受傷人數,皆出現逐年增加趨勢,特別是在上、下學的高峰時段,僅以臺北市為例,國小生騎自行車上學的人數比例,已經從2021年的0.59%增至2024年的1.49%,即使是主管機關教育部已經推出交通安全5階段課程模組,但是,各個地方政府的實施狀況,卻因缺乏統一標準而呈現出不同的效果,像是桃園市的做法要求國中生在騎自行車前必須通過駕照考試,並且須接受安全教育課程,相形之下的高雄市,則是自2020年起推動自行車安全駕駛訓練班,試圖將交通安全教育納入學校課程,只不過,這些的策進措施似乎並未顯著減少交通事故的一再發生,反而是在某些地區顯示事故增加的惡化趨勢,如此一來,相與關聯的議題現象,實有進一步深究之必要。
誠然,造成學生單車族事故增加的原因,係可從多方面探討,這其中包括:(一)首先,學生的道路危險感知能力普遍不足,一方面,多數學校的交通安全課程大都是在社團活動中進行,欠缺系統和深度的整體性規劃,此外,家長和教師對於學生騎自行車的安全性,也是持以保留態度,認為學生的技能不足以應對複雜的交通環境,如此一來,欠缺來自於家庭動力所應該給予的支持量能,更遑論於國、高中對於道路規範的有限理解,且普遍缺乏對潛在危險的該有敏感度;(二)其次,社會文化因素也不可忽視,畢竟,臺灣社會裡的『騎行文化』尚未完全成熟,致使家長們對於孩子騎車的安全性持以懷疑態度,如此一來,更益影響學生的騎乘意願和教育培力,況且家長本身可能也缺乏相關知識與技能,而難以在日常生活中為孩子提供正確的安全指導;(三)最後,政策定調和法律規章的缺失,交通安全教育的實施,因為缺乏有效的監督考核和司法抑制機制,導致各地實施的課程效果不一,難以形成一種相互合力的安全守護網絡。
冀此,為了有效降低學生騎自行車的事故發生率,理應考慮以下幾個改善對策,像是:(一)推行「預備駕照」制度:建議由學校或相關權責單位發放所謂的「預備駕照」,以確保學生在接受基本用路訓練後才能上路,能夠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讓家長放心、放手於學生族群的自立生活目標管理;(二)統一課程標準:中央主管機關應制定一致的交通安全課程內容,並建立考核機制,以便於檢視各校的教學成果,如此一來,更可促進各縣市間的經驗交流和資源共享;(三)家庭與社會的交織合作:鼓勵家長參與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強家庭的交通安全意識,同時,基於通學巷而來的社區性支持,宜創造安全、友善的騎行環境,藉此營造一個人本交通環境,比如設置專屬自行車道或減速區域,據以有效降低事故發生率;(四)強化法律保障:政府應加強對交通安全的法律規範,對違規行為提高罰款金額或實施教育性處罰,藉此提升全社會對交通規範的重視程度;(五)綜合性教育方案:設計涵蓋交通安全、法律知識和社會責任的融合性教育方案,以讓學生在多方面獲得全面教育。
總之,就其推動預備駕照制度的建置化過程中,必須反思現行交通安全教育的不足之處,這是因為,學校的課程設計缺乏實際操作性,導致學生在課堂上學到的知識,未必能夠有效應用於實際情境中,因此,相關的變革課程設計除了要強調實踐與理論的結合,更應強化學生在真實的交通環境中進行模擬和訓練;此外,大眾對於交通安全意識的社會性認知,也有加以精進之必要,尤其是如何透過媒體和社區活動,以提升對於人本交通的重視,來讓每一位成員皆能成為交通安全的守護者,換言之,從學生個人到家人與外人、從家庭到學校和社區、從交通素養到騎行環境等多方協力,方能有效降低學生騎行事故的發生率,就此而言,從學生族群到全齡世代、從行為導向到認知模塑、從安全駕駛到人本交通,以迄於從依法懲治到騎行文化,直指出來預備駕照的建置化工程及其配套措施,當比想像中來得廣泛、深邃,畢竟,推動預備駕照制度以及相關配套措施,不單單只是為了解決學生騎自行車事故問題的一種手段,更是有其作為用以提升臺灣整體人本交通文化的一次轉化契機。
(本文的撰寫構思取材自中時電子報,2025.06.29:「學生騎單車事故增,專家倡預備駕照」)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本文的著作財產權經王順民授權歡迎轉載)

以自己平時騎乘機車的經驗來看,台灣的道路對所有用路人都不友善。多數騎士與腳踏車都行駛在車道右側,但路邊往往同時擠滿路邊停車的汽車和穿梭的行人,左邊是汽車,右邊是行人與障礙物,使得大家在縫隙中穿行,這種結構性的道路規劃與空間設計不足,我覺得在所有因素中占了不小的比例。
路權與道路的劃分應明確區隔車與人的空間,設置連續的騎乘專用道。其次,政府應同步推動減少路邊停車政策,以及增加停車空間。最後,制訂有效的執法與交通秩序管理制度。
學生單車事故的問題,不只是用路者自身或之間的問題,也包括整體道路規劃對「非汽車使用者」的忽視所導致的高風險局面。若只著眼於教育與宣導,而不正視空間分配與道路規劃的不合理,那麼事故只會持續發生。
常常開車在市區,剛好碰到學生放學時間,總是會看到兩三個學生騎腳踏車的狀態,令我捏一把冷汗。但是靜下心想想,從前和現在的比較,好像各有利弊。以前的學生,常常騎腳踏車,單車雙載,用站姿站在後方加裝的火箭筒上方,非常危險,但是相對的,以前的汽機車比較少。現在在馬路上,幾乎很少看到學生單車雙載的現象,但是汽機車相對較多。我的戶籍是在桃園,我知道桃園這區學生,要騎腳踏車上課,必須先在學校考取到駕照,並且騎乘的時候,一定得帶安全帽。以我們以前騎乘腳踏車的經驗,我認為這樣並不難。但是,我建議學校,是否每學期加開個駕駛禮儀課程或者宣導危險駕駛可能會造成的意外與傷亡,可以透過看影片的方式給學生觀看,讓他知道危險駕駛對自己、路人、他人的傷害性有多麼嚴重。
前天的新聞報導中,三名國中生因相約騎腳踏車,下坡失控,衝撞對向車道而不幸身亡,這一事件讓人感到無比心痛。根據統計,近五年來,台灣平均每年約有2萬名騎乘自行車(包括電動自行車和輔助自行車)交通傷亡,且這數字呈逐年上升的趨勢。針對學生騎腳踏車上下學所引發的交通事故件數與受傷人數也有逐年增加的情況,應該推動預備駕照制度,提前進行道路安全講座的教育,讓國中生與高中生能夠充分了解常見的交通狀況與安全措施。從小灌輸「馬路如虎口」的觀念,讓學生小心謹慎地遵守交通規則,因為馬路的危險性高,存在許多不確定因素,這些都增加了發生嚴重事故的風險。因此,從教育面著手,幼稚園階段可以開始教育孩子認識交通號誌、過馬路時走斑馬線的基本知識;小學可進行騎腳踏車的安全講座或演練;國中高中以上的學生則應提前接受更深入的交通安全教育,並獲得合格證書。大家也都應該知道,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違規可開罰,亦包括自行車,且條例明訂違規定義和用路安全常識,避免發生交通事故,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此外,政府應明確規範自行車專用道,並加強取締摩托車亂停或汽車阻礙腳踏車行駛的行為。大車也應該讓小車,確保所有交通使用者的安全。
交通安全人人有責不是口號,是指交通安全不是單方面的責任,是所有參與交通活動的人共同的責任。 只有每個人都能夠遵守交通規則,互相尊重,才能夠確保交通安全,讓大家都能夠安全地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