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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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針對性剝削兒少的安置現象以及擅離議題而來的創傷知情個研會議,背後所糾結的乃是一顆想飛的心及其所投射出來的現行兒少安置困境,特別是關乎到整個安置系統性失靈的深究討論。

話說:包括多次性、破壞性、計畫性、攻擊性、從眾性、集體性以及難以喝止抑制性的安置機構擅離事件,這也讓個體加總而來的集體意涵,便有還原回到整全和多層的綜融性思辨之必要,這是因為:(一)首先,關於性剝削兒少學員的多次擅離舉措,固然顯露學員或生輔員之於「個體層次」、緊短安置之於「制度層次」,以及兒權至上之於「大環境層次」等技術性變革議論,但是,更為基本的提問會是偏向暫時性替代安置機構的「定位」、民間單位屬性的「權限」、從社政視角出發的「專業」,及其一主責、多協力的「配套」等環扣鑲嵌而來的模糊、拉扯和混亂,如此一來,導致出現多次擅離的真正歸因,還是在於整體安置系統性運作失靈所致;(二)其次,扣緊「擅離之前—擅離之中—擅離之後」的考察意旨,直指出來的是,一方面,何以要用逃脫的擅離手段,來擺脫不甚自由的禁錮心靈,特別是針對夾雜兒童保護、脆弱家庭、高危機家庭、性剝削的這群逆境兒少,應在安置過程中全面導入創傷知情框架,包括培訓工作人員掌握創傷相關知識與技能、建立安全且具有包容性的環境,以及設計針對個體需求的心理支持方案,畢竟,來自於經濟、親情、課業、重大事故等多樣、積累、滾動的身心剝削,如此一來,進案入園後出現擅離的正常心理反應,這其中必然有亟待解惑的替代性創傷,更遑論於進案性剝削兒少在其入園之際,早已是充斥物質濫用、身心疾患、行為乖張、價值混淆等合併行為的嚴重脫序心靈,這又豈止是主管機關的社政本業所能夠一肩挑起和迎刃而解的,特別是3個月為限的緊短安置,更是難以有效應對特定兒少的長期且複雜需求,像是心理復元、行為培力、教育輔導、職業重建、自立生活、表達參與、子職教育。

冀此,關注的針砭之處就不全然只是聚焦於擅離議題,而是背後所糾葛的命題意旨,像是:從恣意逃離到接受處分之「推—拉」、從擅離逃逸到不斷滋事之「攻—守」、從承接的民間家園到官方的家防中心之「內—外」、從3個月為限到機構安置之「短—中長期」、從安置效果到不滿反抗之「助力—阻力」、從復元培力到身心困頓之「優勢—限制」、從照表操課到差別性待遇之「被動—積極」、從事前介入部署到事發停損設置之「防制—防治」、從性剝削進案到個別性差異之「同儕—異類」、從剝削到家園小團體之「次文化—反抗文化」、從安住其心到非行叛逆之「依附—叛離」、從團體動力到個人動力之「團體中有個案動力—個案加總有團體動力」、從緊短安置到多元處遇之「離園—下一站幸福」,以迄於從捍衛兒童權利到遷善改過之「兒權—懲戒權」等更待爬梳、釐清的變異因子,況且還有進一步擴及到中央與地方之「垂直串接」、部會與局處之「橫向對接」、網絡伙伴之「協力銜接」,以及跨域協調之「體制嫁接」的行政管理旨趣思索。

最後,腦力激盪的該項個案研討會,鎖住創傷知情的微視面向,但是,涵蓋有「個體動力」之生理、心理、認知、經濟、社會;「家庭動力」之性別、年齡、教育、職業、婚姻;以及「環境動力」之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綜合的生態系統,點明:印照所謂的性剝削宿命或輪迴式困境,就不單單只是所謂復元、復歸、復發及其逃家、回家、離家的一字之差,而是一線之隔的背後,實有必要重新檢視對於諸如生存與發展、不可歧視、最佳利益、表意權等等用以體現《兒童權利公約》精神的文明化內涵,特別是從優勢充權的反脆弱到結構性暴力的去權威、從權利行使到責任義務、從包容不等於縱容到信任不等於放任的變遷意義,尤其是關乎到『逃了,卻是管教不得』的束手無策和喟然而嘆。

總之,性剝削安置兒少的擅離議題,著實反映了現行安置系統性失靈的深層結構問題,不僅揭示個體層次的心理創傷與行為脫序,更是凸顯制度層次的資源不足與專業侷限,以及大環境層次對兒權的模糊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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