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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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環境問題的日益嚴重,菸蒂的亂丟現象也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對此,根據環境部統計顯示,2023年臺灣地區香菸銷售約362億根,但是,卻有四分之一的菸蒂遭到隨手亂丟,這意味著每年至少有90億根菸蒂流入生活環境中,特別是因為菸蒂的主要成分為醋酸纖維,環境分解的時間更是長達十年或更久,這對於生態環境所造成的持久污染,實比想像中來得嚴峻、複雜,這也讓標舉「菸蒂不落地」以作為任內的重點工作之一的環境部長,急於推動〈廢棄物清理法〉的修正工程,草案裡特別新增舉證倒置的做法,將開罰的對象改為實際汙染的行為人,而非是一律針對車輛的所有人,藉此更有效地制裁該項的亂丟行為。

誠然,造成菸蒂亂丟集體現象的背後,著實反映出來的是多重性社會因素,這其中包括有:(一)首先,全社會對於菸害的認知仍然不足,尤其是對於菸蒂的危害更是缺乏足夠的認識,也就是說,菸蒂不僅是環境污染的源頭,還對人體健康造成威脅,況且一手菸和二手菸、三手菸對於兒少年身心健康,所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如此一來,所謂的菸害與菸蒂就不僅止於個人的健康問題,更為家庭、社會與環境帶來沈重負擔,也就是說,如何揭示涵蓋健康成本、家庭負擔及醫療資源、環境負荷等菸害、菸蒂的多重性影響,實乃是一項值得深思的社會成本;(二)其次,缺乏有效的公共政策和執法措施,這也是導致菸蒂亂丟的歸因之一,畢竟,現行法律對於亂丟菸蒂的處罰執行力道不足,且執法不嚴,造成抽菸的民眾對於亂丟菸蒂行為存有僥倖心理,更遑論於現行規定的執行困境,像是有人檢舉亂丟垃圾或菸蒂行為時,因為丟棄者並非車主而未被受理,這也讓許多潛在的違法行為得以逃避懲罰,從而形成某種的社會性模仿行徑;(三)再則,社會文化的影響也不容忽視,這是因為多數民眾已然是將亂丟菸蒂視為是一項習以為常、無關大雅的恣意行為,欠缺對於環境保護的公民性覺醒,如此一來,包括菸蒂、飲料罐之類的隨手丟棄行為,不僅影響公共空間的整潔,還對社會風氣造成某種破窗效應且從眾跟進的負面影響。准此,扣緊菸蒂亂丟成因的關懷旨趣,從認知不足、執法不力到文化習性,以了解該項迷亂現象背後所實有的結構性問題。

冀此,相對應的改善對策,像是如何強化公共教育和充權宣導,藉此讓全社會認識吸菸、丟棄菸蒂對於自然人或環境法人的多層次危害;連帶地,如何加強法律的執行力度,特別是對亂丟菸蒂的行為加大罰則,就此而言,修正〈廢棄物清理法〉的該項舉證倒置做法,針對於實際的汙染行為人進行開罰及其相關處遇措施的違法成本,藉此達到降低亂丟菸蒂的行為發生率;除此之外,針對菸害問題的各項防治措施或防制對策,政府應該制定更全面的公共政策,包括破解香煙產業與經濟利益的糾葛關係、全面禁菸的中長期擘劃、擴大禁菸區的短期效應、解構青少年的吸菸次文化或工作場所的吸菸文化,以及健康促進活動等策進作為,這除了有助於減少菸蒂亂丟行為外,並能從根本源頭上降低吸菸率,進而改善全社會的健康水準。

總之,菸蒂亂丟的現象不僅是一項環境汙染問題,更是糾結社會文化和公共政策的綜合反映,通過對於這一現象的相關分析,當可看到有待改進空間的必要、迫切性,如此一來,從「菸隻不叼嘴」到「菸蒂不落地」的菸害、菸蒂零容忍目標,及其所攸關到制度變革、行為禁制和認知模塑的併行策略,將會是該起議題亂象及其訴求「無菸社會」的針砭真義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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