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電子發票愛心碼9595995、9595520

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顯示,去年(2024年)在超過6,000件的家內受虐案件裡,這當中的受害者有高達20%係屬於發展遲緩或過動的學齡前幼兒,進一步分析更是發現到,接受家外安置的受虐兒,有30%為身心障礙或發展遲緩者,這些數據顯示,遲緩兒在家庭暴力事件中占有相當高的比例,這些孩童的特殊需求往往未能得到足夠的重視與支持;連帶地,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估計,全球發展遲緩兒童的盛行率約在6%至8%之間,然而,在臺灣一地,去年6歲以下發展遲緩兒童的通報率卻僅為4.3%,而實際接受療育的比例,更是低到只有2.7%,同時,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的患者盛行率為10%,但是,接受診斷和完整治療的比例分別僅為2%和1%,這些數據皆足以顯示對於發展遲緩及相關行為問題的篩檢聯評與介入處遇,相關的執行效率有很大的改善空間,值得注意的是,未成年卑對尊的家庭暴力事件,近70%的加害者有身心狀況,這其中過動症占22.7%,泛自閉症診斷占17.8%,情緒障礙及妥瑞氏症各占4.4%,憂鬱症占3.1%,諸此種種突顯身心疾患者在家庭環境中的脆弱性及其交織困境,從而顯現於遭受不當對待或施暴親人時的更形無助與孤立。

誠然,針對上述現象,實有必要深入探討背後的原因,這是因為:相較於一般兒童,遲緩兒的照顧需求更形複雜、棘手,許多父母或寄養家庭在面對這些有特殊需求的遲緩兒,因為缺乏必要的知識技能,導致無法提供適當的支持與照顧,這種怯弱的照顧知能,使得遲緩兒在情緒與行為上出現問題,往往成為家暴事件的引爆點,特別倘若還是被當成一般孩子來加以教養的話,更容易引發兒虐事件;其次,社會資源的配置不均也是一個重要因素,畢竟,現存的療育資源分配,城鄉之間還是存在明顯落差,許多居住在偏遠地區的身障家庭無法獲得必要、及時、充分、持續的早期療育服務,這也使得遲緩兒喪失早期發現、早期療育的介入先機;此外,法律與政策的執行效率,也會影響兒童發展的篩檢效果,即使有相關法源依據來保障遲緩兒的相關權益,但是,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常常因為資源不足或體制內部的協調問題而無法落實,這也讓遲緩兒未能接受篩檢、聯評與療育的連續性服務,進而延誤日後的身心發展機會;最後,當代家庭的結構與功能變遷,多少因為工作壓力、時間管理、情感支持、互動質量等等漸趨羸弱的家庭動力能量,而影響到遲緩兒的心理健康與行為表現。

冀此,針對上述問題,具體改善措施的策進作為,包括:首先,應該加強對家長及照顧者的充權培訓,藉此提升他們對於遲緩兒的理解與照顧能力,以建立正確的療育素養觀念;其次,應該強化早期療育服務的資源配置,特別是增加對於偏遠地區療育和特教等特定需求資源的社會性投資,來確保每一位需要幫助的兒童皆能獲得完備的支持體系;此外,法律與政策的執行效率需要提升,應該定期檢討相關政策的實施情況,據以落實法律能夠真正到位,同時,更要加強對兒童發展篩檢的觀念宣導,提高全社會對於遲緩兒的社會性認知,鼓勵更多家庭主動尋求幫助;最後,應該促進家庭內部的溝通與支持,鼓勵家庭成員之間的互動以提升遲緩兒家庭的凝聚力,從而減少家庭暴力的發生,畢竟,從漫漫長夜到慢飛天使的一線之隔,實有其回應於遲緩兒生命歷程及其諸多融合工程的有待變革和突破,這其中包括資源盤點、家庭充權、個案管理、社區守護、社會宣導及政策倡議所關乎到全人、全家、全時、全隊和全社會等等策略性運作的相關提問。

總之,發展遲緩兒童在家庭暴力事件中的高比例,反映出來的是我們在照顧與支持這些脆弱群體方面的嚴重不足,如此一來,透過對於議題現狀的結構性分析,當能更清晰看到問題的根源,並提出相應的改善對策,唯有如此,除了能夠改善遲緩兒在家庭暴力事件中的身心處境外,更有其用以提升全社會對於身障家庭陪伴、支持的社會性相融意涵,畢竟,從難以照顧到難以安置的特殊兒少、從原生家庭到安置家庭的照顧素養、從受虐者到施虐者的家暴角色轉換,以迄於從兒少個人動力歸因到父母家庭動力歸因及其支援體系的系統動力歸因,直指出來該起議題現象的嚴肅性,當比想像之中的棘手、嚴重。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本文的著作財產權經王順民授權歡迎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