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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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於當今的臺灣社會,關於大麻的討論越來越頻繁,尤其是近期民間團體在立法院旁舉辦「支持大麻除罪化」的集會遊行,吸引了社會各界的關注,該項由民團所提出的3大訴求,包括有上修四氫大麻酚(THC)容許值、比照國際公約管制大麻,以及將大麻從反毒宣導中移除,此一訴求大麻合法化的群眾活動,其目的乃是希望喚起全社會對於大麻議題的重視,並且呼籲主管機關法務部要以理性對話取代懲罰對抗,藉此終止所謂的『大麻戰爭』。
根據法務部的資料,大麻是被列為二級的法定毒品,無論是持有或吸食,均屬於有待依法懲處的一種違法行徑,至於,之所以會祭出司法手段來加以制止,無非是因為大麻含有65種以上的生物鹼成分,這其中的四氫大麻酚(tetrahydrocannabinol,簡稱THC)和大麻二酚(cannabidiol,簡稱CBD)為其最主要的成分,THC會影響人體中樞神經,導致生理依賴和精神疾病,甚至於會造成依附成癮性,至於,CBD雖可用於多重醫療用途,但是,仍須依據相關法規加以申請後合法進口監管,對此,來自於內政部2024年查緝毒品概況指出:共計有3萬6,511件毒品案件,總重量為1萬632.6公斤,這其中又以安非他命2萬2,160件占總案件數60.7%最多,重量部分則是以愷他命2,413.7公斤占總重量22.7%最多,安非他命1,807.5公斤占17.0%次之,大麻1,770.6公斤占16.7%位居第三,至於,單就第二級毒品重量係以安非他命占49.2%最多,大麻48.2%次之,顯示政府對於毒品管制的嚴格態度,只不過,映照許多國家已經開始對於大麻進行有條件合法化或除罪化的時代背景下,臺灣的大麻嚴禁政策是否應該要有所調整,抑或是限制性的加以放寬,這也讓大麻是否去罪化成為了一項與時俱變的熱議話題。
誠然,支持大麻除罪化的團體認為,臺灣對於大麻的法律規範過於嚴格,且存在許多誤解,也讓民眾對於大麻的認知基模,依舊是停留在過去的偏頗觀念,而並未能真正了解大麻的特性及其潛在的醫療價值,這種情況底下,社會對大麻的恐懼和排斥,導致了對於使用者的歧視、標籤與烙印,甚至於影響到許多有需要的患者,無法獲得合法的醫療用大麻,大麻的潛在醫療價值更是不容忽視;此外,根據統計,近年來其他毒品的使用率上升,相形之下的大麻使用率卻是未顯現相對增加,這也直指出來即使對於大麻進行嚴格管制,但是,未必能夠有效降低其他毒品的濫用問題,過度的打壓反而可能會將大麻使用者推向更危險的地下買賣市場,從而增加包括個人、家庭或社會的償付成本,更遑論對於毒品的嚴格管制往往導致更多的犯罪風險或誘發其他社會問題。准此,在這裡的思辨論述點明出來當前的毒品防制政策未能有效解決根本問題,反而加劇社會不平等及其對於對弱勢群體的結構性迫害。
以此觀之,當大麻的吸食已經成為了一項兼具集體意涵的整體性社會事實,那麼,相對應的批判性反思,實屬必要,這其中包括:(一)政策調整與社會對話:主管機關應該考慮進行政策調整,與專家學者、醫療界和社會團體進行對話,重新評估大麻的法律地位,特別是參照其他國家已朝其合法化方向推動的實施經驗,並根據臺灣社會風土民情的實際情況,來進行適當調整;(二)增進公民社會參與:鼓勵公民社會參與毒品政策的討論,透過舉辦講座、論壇等社會性對話活動,提高大眾對大麻及毒品問題的認識,消除可能的誤解與偏見;(三)強化預防犯罪措施:應加強對於青少年的毒品預防教育,提供正確的資訊,減少未成年人接觸毒品的機會,特別是攸關到完善心理輔導和支持系統的協力體系,以幫助有需求的青少年個體;(四)大數據分析與統計支持:應加強對於毒品使用情況的統計與研究,提供正確、透明、及時、對稱的大數據資料庫,以便於進行科學決策斷行;(五)預擬可行的配套措施:倘若大麻除罪化命題成真,實有必要超前部署於相應配套措施的規劃制定,像是對於大麻的品質控制、使用年齡的限制,以及針對大麻使用者的心理健康教育等,以確保社會安全與公共健康。
總之,大麻除罪化乃是一個複雜而敏感的公共議題,涉及到法律、醫療、社會及經濟等多面向考量,如此一來,更是需要透過理性討論與科學研究,來讓這個議題得以找到更為合理的解決方案,從而達到適切和諧的社會性發展。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本文的著作財產權經王順民授權歡迎轉載)
針對大麻的討論,社會大眾除了想跟進國際潮流外,加上醫療療效之宣傳,網路與各類交友平台討論與分享的緣故,大家均查的到大麻使用之優劣勢,包含THC:具有鎮靜和興奮及迷幻的效果,具成癮性,被列為管制藥品及毒品而 CBD:不具有興奮迷幻作,且能改善焦慮、輔助減輕癲癇症狀,可用來治療小兒頑固型癲癇,因為不具成癮性,所以未被列為管制藥品,國外已有用CBD緩解癲癇、化療副作用等案例,成癮科(精神科)醫師對此療效亦表認同,但仍有未對大麻有深入瞭解的民眾,僅是一昧抱怨法律限制太多,別國都可以除罪,無法進行深入理性討論,淪為表面罵聲與對政府的不體諒,我是覺得政府與其打壓與限制外,不如提供正確的資訊來提高社會對大麻及其他毒品的認識,減少誤解與偏見,加強正確的毒品教育,讓大家真正了解大麻的風險與可能的用途,幫助大眾更明智的選擇,例如:
1. 醫療用大麻及娛樂用大麻,怎麼區別?
2. 購買年齡限制與疾病限制,是否出示醫療診斷或身分證明?
3. 購買合法管道之建置?
4. 怎麼防止濫用,才不會讓地下市場更猖獗?
或更多更為慎重的考量來制定除罪化,來避免衍生更多社會問題,除參考國外施行狀況外,政策的調整應該是一個開放的對話過程,讓專家、學者和社會團體共同參與,尋求較適台灣的解決方案。
4月19日支持大麻除罪化的社團法人台灣綠草安全教育協會,今天在立法院旁舉辦第7屆「綠色浪潮」集會遊行活動,提出放寬四氫大麻酚(THC)容許值、比照國際公約管制大麻以及將大麻從反毒宣導中移除等3項訴求,再次引起社會大眾對大麻議題的關注。
本文章中提到,大麻含有65種以上的生物鹼成分,這其中的四氫大麻酚(tetrahydrocannabinol,簡稱THC)和大麻二酚(cannabidiol,簡稱CBD)為其最主要的成分,THC會影響人體中樞神經,導致生理依賴和精神疾病,甚至於會造成依附成癮性,至於,CBD雖可用於多重醫療用途,但是,仍須依據相關法規加以申請後合法進口監管。
近年來,大麻不僅在歐、美有合法開放的趨勢,去年至今,韓國、泰國及菲律賓也相繼開放大麻的醫療使用。世界衛生組織也建議聯合國對大麻在毒品分類上進行降級。參照美國國家藥物濫用研究所的資料,大麻雖會對未發育完全的頭腦造成永久性傷害,但對成年人的健康危害性及成癮性皆低於菸、酒,理應不該被界定為毒品。(僅媒體報導是否正確,尚無明確實驗研究報告)
然而,2022年6月9日泰國雖成為東南亞首個大麻合法化的國家,但大麻合法化腳步過快,政府沒有同步制定相關法令配套,導致空窗期亂象叢生,泰國新政府在去年9月上台後,政策大轉彎,總理賽塔(Srettha Thavisin)宣示要在年底前將大麻重新列為管制毒品。
部分學者表示若開放,青少年使用比例可能上升。目前證據指出,青少年吸食大麻,會些微增加罹患思覺失調症的比例;也有證據認為,青少年一週若大量使用大麻超過3次,也可能影響腦部發展、造成智商下降。
美國大麻藥劑師也表示,民眾領取的大麻用藥到底是不是自己服用、是否多拿而轉讓給其他人服用,藥局、醫師都難以明確得知。
我們應該站在全國人民的利益、安全為出發點,思考這件事情,是否要開放大麻的合法化?同時要慎重地考量開放的程度,在不花費大量社會成本的前提下,能否有效管控不造成社會及民眾的損害?
儘管大麻陸續被發現對頑固型癲癇、噁心嘔吐、罕見疾病等一些症狀都有效果,但在整體性的毒害不可逆的風險上,我們仍然不可忽視其影響力。
因此大麻是否該除罪?開放的程度,僅特殊醫療開放還是娛樂性質的開放,這每一個環節都需仔細思考前因後果及存在的風險,例如大麻對人體健康、作為藥品的療效、管理麻駕、流用等眾多的社會成本,都是合法化需要面對的影響。
未來每一步都還需要更多思考、更多討論,才能找出最合適的做法,但沒有完善的管理、防險措施,千萬別輕易嘗試,否則禍及國家,造成社會亂象,影響國人健康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