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凌風暴延燒,北市校園霸凌通報近2年都逾200件,但成案比率才1成多。議員接獲陳情,有學生從國小五年級被霸凌到畢業,多次通報校方不認定,還以荒謬審議結果回應被害者。市長蔣萬安神情嚴肅表示,會從通報機制上檢視,避免「球員兼裁判」、「官官相護」等狀況。
北市議會昨總質詢,議員許淑華調閱數據也發現,台北市110至今年9月16日的校園霸凌通報,分別有160、142、266、250件,不僅去年266件為近年新高,今年僅統計到9月中也有250件,但成案數都僅10、15、38及26件,比率均1成多,沒有成案的案件難道是自己幻想被霸凌?北市淪為「校園霸凌地獄」。
教育局長湯志民表示,通報是法定規定,只要學生感覺到不舒服就會通報,不過的確件數比較高。
許淑華也說,北市一名學生從國小五年級被霸凌到畢業,包括同學拿一杯水往他頭上倒,其他同學都在旁邊看,還有不斷言語霸凌等,審議結果認定「難認具有敵意或不友善環境, 產生精神上、生理上或財產上損害結果。」
另外,今年4月30日這名受害學生也被同學散播作弊謠言,審議結果竟是「散播作弊行為是憲法保護的言論自由範疇」;5月31日又被散播段考抄襲,審議結果竟是「 因4人均已畢業,爰不以其等行為處理。」
家長更氣憤的是,儘管孩子已國小畢業,但家長不服向教育局申復,也被打回票,結果向教育局申復的調查委員,竟與學校的調查是同一批,「這不是等同球員兼裁判?教育局面對霸凌事件毫無角色,根本淪為總機。」
北市教育局表示,學校調查此案時,訪談其他目擊同學說法時,發現與申訴人有出入;未經查證就散播作弊一事,確實是學生偏差行為,但未符合霸凌成立要件,如貶抑、排擠及戲弄等。
教育局表示,校園作為教育的重要場域,應以輔導為優先,積極協助學生改正偏差行為,學生的偏差行為老師都會妥善處理,但偏差行為並不等同於霸凌,只要有人提出不舒服的感受,學校都會通報並立即輔導,透過教育和溝通來改善,是否是霸凌行為,仍應該依法嚴謹認定。(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4.11.27)
1.“偏差行為”要從原生家庭開始說起,父母的教育很重要,小孩出生後的教育是父母的責任,而學校責任是負責“教學”,知識的傳遞,不是全全丟給老師來教育學生,“道德、品性、價值觀”都是父母該負起的教育責任,在原生家庭沒有教育好自己小孩,進而到了學校環境就對其他學生有不當行為,各父母要重視小孩的“人格教育”才是治本方式。
再來談的是,有“出現問題”就要有“解決問題”
2.該說政府單位的解決能力有待加強,還是訂定霸凌定義有出入,還是說霸凌程度要到“死亡”,才稱的上“霸凌”,長時間造成身心靈傷害,是要花多少時間才可以復原,這不是走“漂亮流程”就可以解決問題的簡單事情,應該重視為何會有霸凌事件發生,制訂一套的規範,該如何解決霸凌者本身的問題,該如何處遇“被霸凌者”的身心靈問題,這是現今社會上的每一個人要共同面對解決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