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114年度預算案增「強化空襲警報發放及警察機關指揮通訊備援中程計畫」5億多元,盼爭取防空避難時效。不過,立法院預算中心認為,至今年7月底,仍有10縣市的防空疏散避難設施收容倍數未達1.2倍,應著重備援處所等得以正常運作,才能達到後援計畫辦理目的。
「強化空襲警報發放及警察機關指揮通訊備援中程計畫」自114至115年度總經費13億4千元,114年度預算案增5億2168萬1千元,用於警察機關各級勤務指揮中心備援處所5106萬4千元、強化警通訊備援建置3億5999萬4千元、強化空襲警備援1億1062萬3千元。
警政署說明,該計畫是為因應兩岸緊張情勢,並提升台灣應變韌性,盤點全國警察機關備戰整備工作,針對警察指揮、通訊機制及空襲警報發放,檢討目前面臨問題,辦理勤務指揮中心、警用通訊及空襲警報發放的備援計畫。
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該計畫辦理目的是為貫徹指揮命令,即時處置各種治安狀況,並維持警報發放任務不中斷,強化空襲警報設備,爭取防空避難時效,確保人民生命安全,「應著重在備援處所、通訊機制及警報發放系統得以正常運作,才能達到該後援計畫的辦理目的。」
依防空疏散避難設施建檔作業要點第5點第1項規定「考量都市人口密集程度與活動人口變化幅度,除直轄市、基隆市、新竹市及嘉義市供需比例以不低於2倍外,其他縣市供需比例以不低於1.2為原則。」
警政署統計,截至今年7月底各市縣防空疏散避難設施收容倍數,計10個縣市防空疏散避難設施收容倍數未達1.2倍,依序為宜蘭縣1.13、花蓮縣1.11、澎湖縣1.10、嘉義縣0.84、台東縣0.81、雲林縣0.78、雲林縣0.77、彰化縣0.66、金門縣0.39、連江縣0.17。
預算中心認為,「防空避難時效及系統完備與否,決定在防空疏散避難設施是否足夠」,但部分縣市卻未達標準,為有利於完備空襲警報等突發狀況的疏散及避難需求,應研謀改善。
內政部警政署回應,目前全國防空疏散避難設施計8萬3470處,可容納5536萬多人,已為全國人口2.36倍,以整體來算是足夠,將持續依防空疏散避難設施建檔作業要點規定,辦理建檔作業,並配合國防部軍民聯合防空(萬安)演習規劃,以維護民眾避難安全。(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4.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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