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電子發票愛心碼9595995、9595520
一則攸關到地方政府的組改議題,背後直指的是擴大、拉高及其加以深化的關照視野。
話說:擁有404萬人口的新北市,65歲以上法定的老年人口數,業已高達有75萬人之多,乃為六都之冠,但是,與老人相關的事項業務則是分散於社會局、衛生局,像是住宿型長照機構、老人機構歸社會局管,護理之家、精神康復之家則是歸衛生局管理,衛生局設有高齡及長期照護科,社會局也設有老人福利科,此一不甚清楚的角色分工,經常也造成業務執行上的權責混亂,對此,市議員建議應整合成立所謂的長照處,從而讓人力、經費等相關資源集中於單一的專責機關,方能達到避免出現多頭馬車以及有效提升行政效能的多重目的,如此一來,長照處的成立,係可將目前分散於衛政及社政的業務進行整合,這其中的社政體系自可發揮活動設計、志工組織、人性關懷等強項,至於,衛政體系當可展現醫療資源、感染控制等優勢,從而減少各自的本位主義。
誠然,針對長照處的設置構思,朝其必要性、迫切性和可行性等目標管理挺進之際,相與對應之「長期—照顧—長期照顧—長期照顧處」的命題意旨,是有進一步廓清之必要,這是因為:首先,「長期」一詞的概念內涵,不單單只是侷限於法定老人用以迎接未來天光的人生下半階段,而是如何扣緊不同發展進程的年齡層,據以思索「長期」實乃是一項連續、積累、變化的演變歷程,如此一來,小自聚焦於高齡者的有限歲月,大到延展至個人、跨齡、整全、多層的整個老化過程,這也讓關乎到「照顧」的操作性定義,實有必要進行包括生理、心理、社會、經濟、認知、文化等發展介面的個人動力探究,也就是說,「長期照顧」不應只是淪為生理退化的健康衰弱範疇,就此而言,推動長照處的新設,宜有必要同步針砭目前衛政、社政兩機關各自老服業務還是過於狹隘的慣性認知基模,此一解構、新構的行政變革,其重要性也不亞於另設長照處之切割式的便宜行事。
冀此,關於「長期照顧處」的成立一事,便有另類的發想思維,畢竟,從以年齡人口到以議題範疇而來的老人事務界定,背後所牽動的是多樣、複雜、深邃的事物範疇,這也讓設置長照處,還是有窄化、偏頗且格局不大之虞;連帶地,從衛生與社福的名實之爭及其攸關到就醫、就養、就業、就學等高齡者事務,那麼,無論是單一局處的兄弟登山抑或另起爐灶的新設機關,這部分還是要面對「一主責、多協力」機制設計的基本提問。准此,在這裡的思辨發想,包括有『下策』之另設長照處、『中策』之進行與高齡者事務之權責機關的業務盤點、『上策』之成立高齡者權益保障與福利增進委員會,並且藉由市長的高度,來進行跨局處的溝通、共識、規劃和行動計畫。
總之,該項「長期—照顧—長期照顧—長期照顧處」的命題意旨,有其必要回歸於老命、老身、老本、老力、老宅、老趣之於全人關懷及其老人動力的基本命題思索,特別是兼具因地制宜、有所權變的地方政府老人事務項目,更要有供需、媒合、輸送及其績效管理等相關提問,換言之,關涉到老人事務的該項行政編制規劃,宜是要有從市府最高層級、各個職責局處、相關科室,以迄於基層單位的通盤性擘劃,如此一來,推動長照處的設置,實有必要借力使力進一步進動市府行政組織的改造工程,這部分更要有包括擴編、縮編、整編的整體性布建,就此而言,此一「長照處」的稱謂、編制,印照出來的將會是長照願景與藍圖的大破與大立。
最後,若果「長照處」的設置是一項與時俱進的策進作為,那麼,糾結托育、幼教、課照、才藝的「兒顧處」;含括教育輔導、社工諮詢、心理諮商、職業重建、司法服務的「少保局」;綜融於婚、生、教、養、衛、勞的「婦權局」之類的命題旨趣,皆有其比例原則之同樣發想的必要。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本文的著作財產權經王順民授權歡迎轉載)
身為現職為長照界的一員,特別能感受到角色分工及到業務執上的權責混亂,長照推廣以來,分工越來越細,有好有壞,好的部分,是可以運用的資源變多、民眾也有選擇權;壞的部分,是民眾時常搞不清楚到底要找誰協助處理,有時候會覺得被踢皮球。從長照的一份子的角度來看造成分工、角色混亂的因素,很值得去探討。以基層來說,我們有時候也不知道到底是哪個機關或部門處理,或是如果舉手之勞順手協助,是否民眾會覺得理所當然的幫忙,或是辦事不利會得到投訴及責怪等等隱憂。造成在工作上要協助做多少、多遠、多廣、多深,多為自由心證。假設整個組織有一致的中心理念,從上層到下層都有接收到此理念,進而大家往一致的方向執行,是否可以改善混亂的情形
提到理念,時常會想說組織的成立、政策的制定、或在事情發生狀況時,究竟是人的問題還是政策制定錯誤呢?造成混亂的因素很多,例如理念傳達不完成、組織不完全、教育不夠,再到資訊的落差,希望未來全國人民對於長照的理念有一致的想法。
話說關於地方政府行政組織的改造工程,尤其是「長照處」的設置,以應對超高齡化社會所帶來的長期照護需求,確實是一個與時俱進的策進作為。這將有助於解決現有政策執行中的重疊與混亂現象。以下就其必要性、迫切性與可行性進行論述,並提出在未來如何整合「就醫、就養、就業、就學」等高齡者事務的規劃建議。
1. 設置「長照處」的必要性
隨著台灣社會的快速老化,超高齡化社會帶來的長照需求迅速增加。目前,與長期照護相關的業務分散於社會局和衛生局等不同部門,使得業務分工不明確,容易導致權責不清、協調困難的情況。因此,設置「長照處」具有以下幾項必要性:
集中管理與提升效率:長期照護業務涵蓋廣泛,包括醫療照護、社會福利、居家服務、輔具提供、護理機構管理等多項工作。設置「長照處」可以將這些業務集中在一個專責單位進行統籌規劃和執行,提升政策執行的效率與一致性。
解決權責分工模糊問題:目前老年照護業務分散於不同單位,如住宿型長照機構歸社會局,護理之家則歸衛生局,造成執行上的權責混亂。設立「長照處」後,所有長照相關業務將統一管理,有助於避免跨局處之間的矛盾與推諉。
回應高齡社會需求的專業化服務:隨著老年人口增加,高齡者的需求也日益多元,從醫療到社會照護,皆需要更加專業化的服務。長照處可以專注於高齡者的多元需求,提供綜合性且個別化的服務。
2. 設置「長照處」的迫切性
台灣已進入超高齡化社會,根據統計,2026年將有20%以上的國民年齡超過65歲。長照需求的激增使得現行的長照政策和機制面臨巨大的挑戰,若不及時改進現行組織架構,可能會造成以下問題:
服務品質下降:高齡者面臨多樣化且複雜的需求,分散於不同部門管理的現況,讓高齡者和其家庭難以獲得有效的服務整合,最終導致長照服務質量下降,延誤老年人的照護需求。
跨部門合作困難:衛生局與社會局在政策執行上有各自的重點和專業領域,但由於缺乏明確的協調機制,往往導致跨部門合作不暢。特別是涉及緊急醫療與日常生活照護的情況下,無法有效連結醫療與社福資源。
長照負擔迅速增加:隨著高齡人口增長,政府和家庭承受的長照成本將持續攀升。及早設置「長照處」,能夠透過統一規劃和更有效的資源分配來減緩這種壓力。
3. 設置「長照處」的可行性
設置「長照處」不僅必要且迫切,從實施的角度來看也具備一定的可行性:
現行架構中的資源整合:目前的衛生局和社會局都有相關的業務科別,例如衛生局的高齡及長期照護科和社會局的老人福利科。設置「長照處」可以將這些相關科室和資源整合,避免冗餘,並且可以充分利用現有的人員和專業知識,減少組織重整的衝擊。
跨部門整合機制的建立:未來的「長照處」可扮演跨部門協調者的角色,整合衛政、社政、勞政、教育等資源,避免行政系統中的多頭馬車現象,提升政府服務的效能。
借鑒其他國家的經驗:許多國家在面臨高齡化社會的挑戰時,已經設立了專責機構處理長期照護相關事務。台灣可以參考這些國家的經驗,為「長照處」的設置提供基礎框架。
4. 未來「長照處」在就醫、就養、就業、就學的整合規劃
在解決目前分散與混亂的現象下,未來「長照處」應整合以下四個關鍵領域,提供全面的服務:
(1) 就醫:整合醫療與長照服務
統一管理醫療與社福資源:將醫療機構(如護理之家)與社福機構(如長照機構)一併納入長照處管轄,實現醫療與長期照護的無縫接軌。這樣可以減少高齡者在醫療與照護機構之間轉換時遇到的困難,提供連貫的健康管理。
推動居家醫療服務:針對行動不便的高齡者,長照處應推動「居家醫療」計劃,將醫療資源延伸至高齡者家中,減少醫療就診與轉院的負擔。
(2) 就養:建立全面的長期照護體系
建立多層次照護模式:針對不同程度的失能或需求,高齡者可選擇居家照護、社區照護、日間照護及住宿型照護等多樣化的模式。長照處應統一規劃這些模式,根據高齡者的需求提供個別化的照護方案。
發展社區照護中心:增設社區長照中心,使高齡者在熟悉的社區環境中獲得必要的日間照護、社交活動及輔助服務,減輕家屬照顧負擔。
(3) 就業:促進高齡者就業與生產力
延遲退休與高齡就業計劃:長照處應與勞工局合作,推動延遲退休計劃,設計適合高齡者的就業機會,例如社會企業、志願服務或兼職工作,讓高齡者能夠繼續貢獻社會,並保持身心活躍。
高齡者再技能培訓:為退休高齡者提供再培訓機會,培養適合的職業技能,讓他們能夠適應新興產業,延長職業生涯,並減少老年貧窮問題。
(4) 就學:促進終身學習與社會參與
推動高齡學習中心:結合社區資源,設立專門的高齡者學習中心,提供多元課程,如健康管理、藝術創作、數位科技等,讓高齡者保持學習動力,豐富生活質量。
鼓勵跨世代互動學習:設計跨世代學習計劃,讓高齡者與年輕人進行知識交流與合作,促進不同世代間的互動與學習,減少高齡者的孤立感。
結論
「長照處」的設置是應對超高齡化社會的一項必要且迫切的行政改造工程,能有效集中資源、解決現行體系中的分工模糊與權責混亂問題。未來,透過整合就醫、就養、就業、就學等高齡者事務,長照處將能為高齡者提供更完善的服務體系,滿足他們在健康、
續上留言~滿足他們在健康生活、工作和學習等多方面的需求,並進一步提升整體社會的長期照護品質與效率。這種跨部門整合與專業化管理模式,不僅能避免現有政策執行中的重疊與混亂,還能讓政府在面對高齡化社會時更具應對能力。
設置「長照處」後,透過其統一管理和資源配置,地方政府將能夠有效協調不同層級的照護服務,確保每位高齡者都能獲得適合的照護,同時減輕家屬與社會的負擔。這不僅有助於維護高齡者的尊嚴和生活質量,還能讓社會在面對人口結構變化時,更具彈性和應變能力。
最後總結
在地方政府行政組織的改造中,設立「長照處」是為了因應超高齡社會所帶來的長期照護需求的必然步驟。它不僅能夠有效解決現行行政分工中的權責混亂問題,還能提升政府在醫療、照護、就業和學習等領域的服務效能。這將使高齡者的長照服務更加完善、專業,並能夠促進跨部門協作、資源整合,進而提升長期照護體系的整體運作水平。
社會老齡化是長照處必然產生的結晶,在現行狀態下大多數為長照在衛生局底下,但有效整合長照資源很有限,在非六都縣市政府提供哪些照護資源可能也都是問號? 台灣將在2025年邁入超高齡社會,勢必長照是政府的負擔,要執行可長可久的長照政策,首要解決財源問題。在財政困難的現實下,政府應可考慮借助市場力量,需要配合公私立的資源整合,讓中產及中低收入家庭,能帶來子女安心上班,家人放心養老,有效的資源提供部分的長照服務,除減輕政府負擔,更可帶動台灣長照產業的蓬勃發展,甚至輸出長照產業,帶動經濟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