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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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則攸關到數位變遷所衍生的性暴力犯罪議題,背後實有其擺盪於數位性暴力與性暴力數位化之間的迷思與弔詭論述。

話說:在一項由官方所委託進行之〈網路性別暴力狀況調查報告〉的研究結果,顯現出來幾個相與關聯的變遷趨勢,這其中包括:在各類數位與網路性別暴力樣態中,係以騷擾的48.5%終生盛行率最高,至於,就其被害人年齡層而言,雖然是以30至39歲的71%終生盛行率最高,但是,數位性別暴力被害人係屬於跨年齡組的全年齡化,除此之外,有超過八成的數位性別暴力被害人認為其身心受到多重影響,但是,卻有超過六成的被害人並未對外求助,如此一來,對於這些表達性態度行為的考察針砭,自當是要有從個體到制度及其大環境中之綜融性思辨的必要。

誠然,該項的調查顯示,18至74歲民眾遭受數位網路性別暴力的1年盛行率為47.4%,而15歲以後至調查之際曾有數位性別暴力被害經驗的終生盛行率則為59.4%,顯而易見的是,遭受性暴力數位化之不當對待的比例,可謂是相當驚人,就此而言,要如何因應於該項數位工具已然是成為某種必要之惡,據以因勢利導於思索包括從價值理性到工具理性,以及從需要到想要之於雙重性運作命題的比例原則,以此觀之,來自人性想像的科技創造,是否因為脆弱的人性誘因及其難知的數位素養,而讓數位使用者身處於數位性暴力的陷阱風暴之中;連帶地,即使數位性別暴力的被害人已然是一種不分年紀大小的全年齡化趨勢,但是,相與配搭的因應對策,還是要有分齡與分流的協力措施。准此,若果數位性別暴力是一項預期或非預期的發展性後果,但是,不同年齡層的數位知能素養培力,實有通盤檢視之必要。

至於,扣緊包括騷擾、羞辱與攻擊以及跟蹤或肉搜在內的各類數位與網路性別暴力樣態,探究的重點就不全然只是聚焦於盛行率本身的排序,而是該項的先後順序,是否有其從發微、積累到某種對於身體上不法侵害的演變歷程,這部分加惡的發展過程,更有其必要去思索就其如何從實體性暴力到數位性暴力的創傷症狀、如何從措手不及的毫無防備到證據保全的難以舉證、如何從檢討對於被害人的譴責到理解被害人的身心處境、如何從受害人的個人動力受限到社會參與受制、如何從數位素養的事前防制到事發之際的防治作為、如何從求助管道到服務資源連結,以迄於如何從主管機關到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協力網絡,藉此檢視、反思對於數位性暴力的應有作為;連帶地,從性暴力數位化所被突顯的該項智能數位科技到私密影像之於數位網路的特定暴力樣態,這也直指出來「網路—數位—元宇宙」的迷亂情事,當比想像中來的嚴重、可畏。

總之,該項的調查報告,固然還是偏向於某種的特定拼圖,但是,要如何從拚圖而來的各項大數據資料勘查,藉此追索脆弱人性的自為、自衛、自處和自保之道,這部分的觀念充權之社會性教育,實屬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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