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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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則關於各項育兒補助費用差距的平台倡議連署,背後是有進一步探究之必要。

話說: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有民眾倡議要將包括公費安置、準公共托育補助、育兒津貼等等的育兒補助金額統一為新台幣13,000元,藉此避免父母家人自己親帶只能領取5,000元,反而不如將幼兒往外送托只須繳交5,000元的變相懲罰,由於該項的倡議連署,業已於3月30日正式通過,致使主管機關必須在5月30日前做出回應,這也讓相與衍生的規範性、自覺性、表達性與比較性等等托兒育養的選擇出路,有其多重、深邃的發想提問,這是因為:首先,扣緊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的學理學派或成長經驗,指陳出來的是凸顯父母親人的貼身照顧,這對於新生嬰幼兒的身心發展及其個人動力而言,實則有其正面的肯定意義,如此一來,在這裡的考察針砭,也就不應該只是侷限在究竟是那一種身分別的育兒托照者,以及在那一種屬性場域來進行該項的托育服務照顧,而是從父母、家人、親族到托育人員等其他專業人士,是否兼具應有的育兒照顧素養,就此而言,若果是要將育兒補助費用,拉到齊頭平等的相同金額(flat benefit),那麼,涵蓋現金給付的津貼補助、方案服務的家外托育及其中介平台的托育資訊網絡,宜是要有從項目之間到項目之內的盤點整合,特別是更需要強化親人育兒照顧這部分的知能涵養(competence)。

誠然,關乎到準公共化托育的政策思維,當可以從究竟是要解決什麼人的什麼問題?可以讓育兒托照難題獲致什麼樣紓解程度?以及又會衍生出來那些預期或非預期性後果,藉此找出該項補助措施背後所潛藏的貓膩、縫隙之處,如此一來,從家內育兒到家外托育、從居家式托育到機構式托育、從父母一人照顧到保母托育多名幼兒、從托育補助的保健因子到親情呵護的激勵因素、從催生政策到就業對策,以迄於該項的托育補助係屬於幼兒本位、父母本位、婦幼本位、家庭本位、社福本位、勞動經發本位、家內育兒照顧本位、家外準公共化托育本位、交易成本、機會成本,抑或是用以捍衛嬰幼兒最佳利益的關懷旨趣,都有關涉托育補助之於角色定位、功能運作及其照顧素養、幼兒安全的必要性廓清,特別是逐年加碼的該項托育補助金額,又有無復歸於涵蓋需求評估、過程評估以及結果評估的應有效益評估機制設計,更遑論於成家立業、增產報國、安居樂業和國泰民安之於目標管理的節節敗退和四大皆空。

冀此,在這裡的論述思辨斷然不在於該項育兒補助之於家內與家外的金額給付差額,而是要如何將該項補助多寡的比較性需求和相對性差距,據以提升至〈兒童權利公約〉裡所要被彰顯之於兒權至上的規範性需求,特別是從國家機器的最終父母角色扮演,延展至親人家屬之於稱職父母角色扮演的論述思考,如此一來,先有粗暴、粗糙與粗拙等該項『粗』之大業的準公共化政策,這對於倡議連署的官方回應期待,自然也是粗率、粗略和粗劣般的可想得知,而這又豈止於一個『粗』字,就可以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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