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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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則頗為庶民的時事新聞,背後卻是有其足堪玩味的人文性思索。

話說:根據統計有超過300個的社區使用『幸福』這個名字,而成為近十年社區命名的排行榜首,顯然,該項幸福社區的建案稱謂,何嘗不是用以印照國人一圓成家夢想和據以追求美滿生活的人性期待,就此而言,該項偏向於房屋銷售的行銷話術,除了是直指脆弱的人性誘因外,其所潛藏之結構與變遷的多重意涵,實有嚴肅看待之必要,這是因為:

首先,取名為幸福社區,原本就是一項社會心理結叢的集體性投射,就此而言,要如何將側重於主觀、個別和殊異的幸福感知範疇,以擴大到客觀、普同和結構的時代變遷介面,如此一來,關乎到「幸福—社區—幸福社區」的關懷意旨,便是有進行通盤檢視之必要,也就是說,取名幸福社區之稱的起手式,其所指涉的就不單單只是購屋買房的人性想像,而是進一步去思索何以幸福會有所變質,特別是涉及到諸如「租不到」之於房東、「買不起」之於建商、「住不優」之於諸多住戶等等結構性環境限制;連帶地,從離譜的公設比到不合乎比例的管理費用調整,以迄於從自為的私人空間到屋外空間的公德敗行,更是點明「幸福—社區—幸福社區」的加總意涵,已然是兼具個別性、集體性、私人性、公共性、內部性、外部性、損益性及其變遷性的多重意涵。

其次,糾結於「幸福—社區—幸福社區」的人性旨趣,主要的癥結破口還是在於如何從斯土斯有財之於住者有其屋,以進化到住者樂其屋、住者享其屋和住者適其屋,如此一來,相應於食、衣、行、育、樂的「住」,雖然,居住乃為一項普世價值的基本人權,但是,不斷飆高的房價和羸弱的居住品質,卻也讓居住的權益保障,惡化成為某種基本需求風險化的難以規避,也就是說,單純之人的問題,背後糾結的是一項集體性意涵的公共議題,連帶地,以幸福為名的建案稱謂,直指出來的會是:下一站幸福的企求或追求,這又豈止於房舍物理環境的設施設備,而是進一步涉及到人、文、地、產、景的整體性布建,特別是華人社會所特有之家戶、家庭或家後的文化主義,要如何得以找到創造性轉化的變革契機。

總之,買房購屋本屬於一項重大的生命事件,特別是回應於家庭生命週期而來的人性期待與文化主義,就此而言,包括幸福、莊園、一品抑或帝寶等等不一而足的命名稱謂,實屬安住其心的某種寬慰劑,如此一來,如何正視低薪就業之於第一桶金的頭期款及其房貸還款壓力,那麼,握在手中的幸福,就不全然只是聚焦在房舍、房屋、房型、房東、房客、房間、房價的房地產,而是如何得以超脫緊綁於居住所有權的生活重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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