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衛福部至2022年第四季的低收入戶統計,台灣共有14.6萬戶,其中又以六都台北市21,909戶最多,其次為台中的20,398戶,第三則為新北市的18,041戶,接著為高雄市的15,091戶、桃園的12,091戶、台南的8775戶。

仔細觀察低收入戶較多的區域,可以發現皆集中在北部都會區,然而前五名內有四名都在台北市,包括萬華區的3914戶、文山區2537戶、士林區2519戶、北投區的2397戶;另外同樣超過2000戶還有桃園市桃園區的2727戶、台中市北屯區2372戶以及新北市三重區的2279戶。

以比例來看,台灣的低收入戶比例占所有家戶比例的1.61,各縣市低收入戶比例最高的縣市為台東縣的4.32%;其次為花蓮縣的3.53%、屏東縣的2.93%、雲林縣的2.3%,而首善之都台北市的低收入戶比例占了2.08%,排名全國第五,也六都中最高、比例突破2的縣市。

至於低收入戶比例最低的縣市,分別為金門縣0.57%、新竹縣0.89%。

台灣申請低收入戶的條件,其一是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當地區公告的最低生活費以下;其二是家庭財產未超過低收入戶適用的當地區公告金額。不過各地區的生活條件和物價不同,因此地方政府設立的門檻也不同。

以112年度台北市低收入戶申請條件,家庭平均所得要低於19,013元、動產限額每人每年15萬、不動產限額每戶765萬;新北市的條件則是家庭平均所得低於16,000元、動產限額每人每年9萬、不動產限額每戶420萬。

台北市因為工作機會多,但房價和物價水準高,申請低收入戶的最低生活費也是22縣市中最高的,因此低收入戶數較多。尤其市台北市的萬華地區,光是一個區的低收入戶數,就比台東縣整個縣的3648戶還要多!

萬華區的弱勢居民在前年爆發的疫情中更顯無助,因此當地不僅有許多社福單位進駐,連里長都得身兼數職,向各界募款發送物資,隨時接住街友。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台北市這幾年的人口不斷流失,2022年的低收入戶比例2.08%卻創下10年新高,也是六都中唯一創新高的。台北市雖為首善之都,卻離老、窮愈來愈近。

不過,台灣的貧窮問題可能存在更多黑數。

2030台灣無貧困推進協會表示,根據數據,台灣的貧窮率為1.27%,遠低於世界各國,與台灣類似社經條件的國家,像是韓國17.4%、日本11.2%,另外美國也有12.8%。台灣貧窮人口比起日韓,僅十分之一不到。

但實際上,台灣芒草心慈善協會預估台灣現在至少有220萬人生活貧窮,卻因為不合理的法規而無法獲得政府補助。其一原因,就是為了幫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保障生存權的《社會救助法》,上次大幅修法已是13年前,許多規範早已不合時宜,像是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家庭成員所得合併計算、沒工作卻設有虛擬所得等等。

民團「社會救助法修法聯盟」在4月12日與各黨派立委支持推動首部民間版《社會救助法》修正草案。並提出修改的四大方向:

1.調整過於嚴苛的「貧窮認定」
「實際貧窮者」遠多於「法定貧窮者」,因為時下的貧窮認定過於嚴苛,例如名下有一定價值的不動產就不能申請補助,然而擁有的不動產可能是多人繼承、零碎土地等無法變現的情況;家戶綁定的做法,使得家庭成員收入超過基準就無法申請補助,也有因家暴導致家人間無往來,卻仍被合併計算的情形。

2.階段式脫貧
現行的社會救助法採取「斷崖式脫貧」,只要順利找到工作,或是經濟狀況稍微有改善,就會被取消低收入戶補助資格,導致部分民眾找到工作後反而更加貧窮。

3.消除歧視
以「保障適足生活」取代既有的「基本生活扶助」,並且消除社會貧窮者的歧視,像是「不努力」「靠政府養」等刻板印象。

4.尊重專業
尊重社工師專業,授權社工評估弱勢家庭經濟狀況,讓貧窮者更快獲得幫助。

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長蘇昭如對於修法方向則回應,預計今年底前提出衛福部修法版本,另外關於階段式脫貧,目前法規針對接受政府輔導就業的低收、中低收入戶者,開始工作後,前三年薪資不列入審查紀錄,並可多延長一年,讓原本接受補助者不用擔心有了工作而失去資格。不過立委和民團希望,藉由薪資評估,以遞減方式減少補助,而非採用年限限制,但如何得知民眾真正收入多少?則是一大問題,需思考可行程度。(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3.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