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九歲陳姓老婦長期照顧疾病纏身丈夫,二○一八年間疑不堪壓力,拿榔頭猛搥老伴頭部十三下致死,士林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判她二年八月徒刑。台灣高等法院開庭時,連法官都感慨「老人照顧老人」的悲哀,昨撤銷原判決,改判她二年徒刑,緩刑五年。陳婦有機會免入獄。

殺人罪要減刑減到「緩刑」幾乎不可能,檢察官起訴時認為陳婦手段殘忍、不顧丈夫強力掙扎,應只依自首減刑;一審則認為她長期照顧多重疾病丈夫,案發前二個月前又苦惱長孫行為問題,心力交瘁,依自首、情堪憫恕減刑後判二年八月。

高院依台大醫院鑑定,陳婦犯案時出現譫妄(急性意識錯亂)現象,符合刑法第十九條第二項辨識、控制能力顯著降低,一審沒考慮這一點,認為可減三次刑,撤銷改判。

陳姓老婦是退休老師,照顧洗腎丈夫長達卅餘年,二○一八年十月十七日丈夫出院返家,她得知丈夫血管鈣化,未來恐無法再加裝心臟支架,情緒崩潰。當天中午她原在廚房煮午餐,突轉身到客廳拿一把榔頭,朝睡夢中丈夫連續搥打十三下,丈夫活活被敲死。

陳婦犯後稍做清洗,打電話請社區保全報警,她自首說因無法再照顧才會動手。案發後她精神、身體欠佳,入住三總北投分院精神科,暴瘦十七公斤,體重僅卅八公斤,無法自理生活。

士院囑託馬偕醫院做精神鑑定,鑑定報告書評估陳婦有適應障礙症,但無影響生活或處理生活事務,也無幻想症狀。

高院開庭時,陳婦多由律師代答。律師表示陳婦案發後沉默不語,也不為自己答辯、多做解釋。法官感嘆發生這種事誰都不願意,年輕人不要把照顧工作都丟給老人家,憾事應可避免。

陳婦女兒泣說,母親盡心盡力照顧家庭,侄子情緒不穩常闖禍,母親失神才犯錯,希望不要抹殺母親對家庭的付出。「不要讓我媽孤零零死在監獄裡」。

陳婦兒子則說母親不會將辛勞跟子女講,他們也沒發現母親壓力過大,「子女不孝」,希望法院從輕量刑,不希望也失去母親。(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3.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