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晴天電子發票愛心碼9595995

 

身心障礙者本身的議題現象,實乃是一項兼具集體意涵的整體社會事實(holistic social fact),對此,我們藉由衛生福利部統計處身心障礙者統計專區相關的變遷資料,以進行包括人口、照顧服務、工作與就業、適足生活水準及社會保障、人身安全、特殊教育、無障礙環境、健康及醫療以及其他不同構面的輪廓勾勒及其整體生活圖像的描繪,據以進一步深究背後所隱含的變遷意涵與結構性限制意義。

一、身障者人口的變遷意涵與結構性限制意義:
截至2022年第三季為止,台灣地區的身障人口數共計有1,195,448人,占總人口比率5.15%,這其中男性身障者人數有662,035人(占男性總人口比率5.77%)、女性身障者人數有533,413人(占女性總人口比率4.55%),進一步依其新制八大功能分類的身障人口數,排行順序分別為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有358,728人(占30.0%)、神經肌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能有340,918人(占28.5%)、眼耳及相關構造與感官功能及疼痛有人186,647(占15.6%)、泌尿與生殖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有80,580人(占6.74%)、循環造血免疫與呼吸系統構造及其功能有64,763人(占5.41%)、涉及聲音與言語構造及其功能有12,490人(占1.04%)、消化新陳代謝與內分泌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有12,022人(占1.00%)、皮膚與相關構造及其功能有4,609人(占0.39%)、跨兩類別以上者有124,702人(占10.43%)以及舊制轉換新制暫無法歸類者有9,989人(占0.84%)。(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統計處,2023)

至於,按其不同屬性變項所得出的身障人口圖像,這當中包括有按年齡別的前四名(2022年第三季),分別為65歲以上有548,506人(占45.88%)、50-59歲有188,869人(占15.80%)、30-44歲有138,322人(占11.57%)、6064歲有131,918人(11.04%);按等級別的前四名(2022年第三季),分別為輕度有468,772人(占39.20%)、中度有384,471人(占32.2%)、重度有202,000人(占16.90%)、極重度有140,205人(占11.73%);按縣市別的前四名(2022年第三季),分別為新北市有174,364人(占19.90%)、高雄市有145,976人(占12.21%)、台中市有130,036人(占10.88%)、台北市有117,117人(占9.80%);以及按障礙成因別的前四名(2021年),分別為疾病有752,223人(占62.49%)、其他有176,616人(占14.67%)、先天有149,568人(占12.43%)。(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統計處,2023)

冀此,身障者整體人口圖像包括有:身障者的人口數有隨其人口變遷出現緩慢減少趨勢、身障者出現中高齡及高齡的老化趨向、有七成以上的身障人口係屬於輕中度及其男性又多於女性的等級別、身障人口有因為都市化而出現集中趨勢,以及障礙成因有超過六成係為後天疾病,不過,值得注意的是:相較於一般屬性的身障族群,諸如身心障礙原住民、身心障礙榮民、原住民子女身障類學生抑或身心障礙育齡婦女等等特定人口、特別範疇、特殊需求及其特製項目的『存異』和『求同』,點明出來的是,單就身障人口的觀測指標,宜要有從不同身障類別對象之間到同一身障類別對象之內,以迄於從需求項目之間到需求項目之內的深究考察。

二、身障者照顧服務的變遷意涵與結構性限制意義:
身障者的照顧服務分屬於身障機構與護理之家兩種不同內涵的運作場域,這其中共有267家的身心障礙者福利機構(2022年第三季),若是按辦理方式分,計有178家私立(占66.67%)、77家公設民營(占28,84%)、12家公立(占4.49%),顯現出來隸屬於社政體系且民間性質的身障福利機構,居於絕大多數(占95.51%),這也使得身障機構的治理、管理議題,成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一項尾大不掉的修法工程;其次,按機構性質分,計有168家全日型住宿(占62.92%)、74家日間服務(占27.72%)、19家福利服務中心(占7.12%)、6家夜間型住宿(占2.25%);再則,按機構類型分,計有241家生活照顧(占90.26%)、19家福利服務中心(占7.12%)、4家生活重建(占1.50%);以及按實際安置服務人數分,就其合計共有17,420人的安置人數當中,全日型住宿人數有12,771人(占73.31%)、日間照顧人數有3,817人(占21.91%)、部份時制照顧人數有660人(占3.44%)、夜間型住宿人數有172人(占0.99%)(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統計處,2023),直指出來的乃是:使用總人數近2萬名的身障福利機構,因為是偏屬於替代性質的安置照顧型態,這也使得身障機構住民的相關權益保障,將會是一項迫在眉睫的變革工程所在。

至於,以思覺失調患者為主的精神護理之家(2020年)計有47家、4,895床位數(16家公立、31家私立),以及精神復健機構部分計有71家日間型機構、10,195名可收治服務對象數(20家公立、51家私立)、159家住宿型機構(13家公立、146家私立)(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統計處,2023),但是,精神護理之家與精神復健機構兩者的占床率與使用率/占床率都在八成上下,這也讓入住型的機構收治及其包括居家護理、社區復健、就業服務、精障會所、社區家園以及精神復健機構所串連的護理復健協力體系,實有進行總體性布建之必要,特別是要如何回應〈精神衛生法〉修法之後,對於精障病友回歸社區或生活自主的基本提問。

三、身障者工作與就業的變遷意涵與結構性限制意義:
身障者工作與就業可以概分為勞動力人口、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等三大類別範疇,這其中的勞動力人口部分,2021年12月底的義務機關(構)數共計有17,905家(公立4,492家、私立13,413家)、法定進用人數共計有61,547人(公立24,473人、私立37,074人)、實際進用人數有89,602人以及145.58%的實際進用率(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統計處,2023),只不過,從剛性的定額雇用規定到不同障別屬性的積極性差別作為,抑或是從同工同酬到同工同值及其可以比較價值(comparable worth),扣緊身障者性別、年齡、類別等不同屬性及其未能達到法定進用機關(構)數的供需媒合,這也凸顯出來依法辦理的該項身障者定額進用措施,形式意義是遠大於實質效益,更遑論於如何導入身權公約裡諸如不可歧視、尊重原始尊嚴、機會平等、差異多樣性、近便性、包容性以及過程參與等等精神體現。

其次,關於2021年12月底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之求職、求才概況,新登記的求職人數共計有3,263人以及新登記的求才人數則有1,534人,這兩者之間的落差也點出攸關到教育投資、專業培力、職業重建、就業媒合、職務再設計以及穩定就業的協力身障就業服務,宜有通盤規劃之必要;此外,關乎到身障者的職訓部分,資料顯示:2021年全年度勞動力發展署辦理身障者職業訓練的結訓人數共計有3,467人,這其中男性有1,701人、女性有1,766人(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統計處,2023),以此觀之,男、女兩性的人數相差無幾,但是,如何就從其障別、等級、年齡的生理範疇及其教育程度、人文區域、屬性身分的社會範疇,以思索身障者不同訓練性質及其就業媒合的職訓效益,這部分是有待進一步深究。

四、身障者適足生活水準及社會保障的變遷意涵與結構性限制意義:
身障者適足生活水準及社會保障區分為經濟補助與社會保險等兩大類別範疇,這其中在經濟補助部分,2022年第三季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計共計有1,042,208人次(5,531,922,000元),這其中的中度障礙以上低收入戶有162,435人次(1,448,501,000元)、輕度障礙以上低收入戶有39,676人次(203,719,000元);中度障礙以上中低收入戶有37,804人次(193,273,000元)、輕度障礙以上中低收入戶有27,938人次(106,567元);中度障礙以上最低生活費1.5倍以上未達2.5倍者有478,656人次(2,445,666,000元)、輕度障礙以上最低生活費1.5倍以上未達2.5倍者有291,584人次(1,112,122,000元);以及榮民(補差額)有4,115人次(22,075,000元)、原住民有40,178人次(228,250,000元)。(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統計處,2023)冀此,回應於身障貧窮化的關懷意旨,包括兼具福利身分的舊貧或他特定族群的近貧,相與關聯的貧窮身障化的概念內涵,實有進一步深究之必要。

其次,攸關到身障者的社會保險類別範疇,這其中2020年農民健康保險身障者之被保險的補助人數共計有129,101人、政府補助保險費61,305,392元;2020年農民健康保險身障給付共計有11,114件、2,384,692,000元;2021年國民年金保險投保身分為身心障礙者共計有210,086人(重度以上有88,467人、中度有70,156人、輕度有51,463人);2021年國民年金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的核付人數共計有19,357人、1,190,349,133元;2022年10月為止壽險業承保身障者人身保險共計有19,117件、新契約保費收入有2,832,721,423元;2022年11月為止產險業承保身障者人身保險新契約承保件數共計有10,366人、新契約保費收入17,539,763元。(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統計處,2023)准此,回應於身障者經濟安全的關懷意旨,無論是社會性或商業性手段之於身障者所得替代水準的機制設計,宜有通盤規劃之必要。

五、身障者人身安全的變遷意涵與結構性限制意義:
身障者的人身安全議題包括保護案件和司法保護等兩大類別範疇,這其中2021年性騷擾申訴調查結果成立事件的被害人資料當中,領有身障手冊或證明計有35人、疑似身心障礙者有4人;2022年11月當月查尋失蹤人口概況發生數的智能障礙走失有55人、精神疾病走失90人;此外,2022年上半年保護案件家庭暴力事件通報的被害人部分,精神病患有1,691人、肢障有1,128人、智障有1,018人、多重障礙有548人、聽障有307人、視障有275人、失智症有171人;以及2022年上半年性侵害被害人統計部分,智障有186人、精神病患有113人、多重障礙有25人、肢障有15人(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統計處,2023),顯然,扣緊身障者各自殊異的個人動力,這使得身障家暴事件而來的人身安全,自當是要有來自於身障視角的對應性思考,特別是對於精神病患人身安全的具體保障。

至於,關於身障者的司法保護,2020年地方檢察署辦理保安處分情形,有身障議題保安處分的監護人數共計有204人,這其中因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致不能或欠缺辨識行為能力不罰有35人、因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致辨識行為能力減低而減輕其刑有169人,這兩種樣態的男性又遠多於女性。(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統計處,2023)

六、身障者特殊教育的變遷意涵與結構性限制意義:
110學年度特教學校學生數共計有4,573人(國立有2,237人、直轄市立有2,279人、私立57人),這其中幼兒部有217人、國小部有626人、國中部有732人、高中高職部有2,998人,同時,各個學制都是男性人數多於女性人數,至於,110學年度大專校院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學生人數共計有15,106人,這其中學習障礙有4,852人、自閉症有3,361人、情緒行為障礙有1,578人、智能障礙有1,291人、聽覺障礙有1,043人、肢體障礙有1,009人、視覺障礙有586人、身體病弱有542人、腦性麻痺有480人、多重障礙有188人、語言障礙有68人以及其他障礙有108人(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統計處,2023),以此觀之,捍衛身障族群的就學權益及其相與衍生的受教權保障,成為一項重要的變革工程,特別是身障學生族群的障別樣式,已經是從傳統官能型態轉為涵蓋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的認知障礙型態。

七、身障者無障礙環境的變遷意涵與結構性限制意義:
身障者無障礙環境雖然可以概分成輔具、交通、資訊、公共設施、休閒及運動等五大類別範疇,但是,就其變遷資料的豐富、完整與多樣來看,還是以輔具的類別範疇為主,首先,2021年度身障者的輔具費用補助,補助人次前5名之輔具項目分別是助聽器C款、輪椅B款、助聽器B款、氣墊床B款、輪椅座墊B款;2021年度在長期照顧失能者的輔具補助使用狀況,依分類統計顯示最高為個人行動輔具共9 8,006人次(占37.56%),最低為溝通及資訊的聽覺相關輔具共 11人次(占0.004%),至於,長期照顧失能者的輔具補助費用,依分類統計顯示,最高為住家及其他場所之家具及改裝組件共37,8703,167元(占41.59%),最低為溝通及資訊的聽覺相關輔具共16,800元(占0.002%),長期照顧失能者輔具補助平均每人次補助金額依分類統計最高為預防壓瘡輔具共10,996元,最低為居家生活輔具輔具共409元。(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統計處,2023)

其次,關於教育系統的輔具服務,110學年度全國大專校院及高中職學生學習輔具中心輔具採購金額及所佔比例大小依序為,其他輔具計3,10 7,120元(占33.54%)、個人行動輔具計2,938,000元(占31.78%)、溝通及資訊視覺輔具計2,59 2,250元(占28.04%)、溝通及資訊電腦輔具計271,800元(占2.94%)、預防壓瘡輔具計205,000元(占2.22%)、住家及其他場所之家具及改裝組件計13 6,250元(1.47%),平均每件輔具採購金額為45,990元;至於,110學年度各縣(市)教育局(處)含特教學校學習輔具採購金額及所占比例大小依序為,其他輔具計 33,484,481元(占47.84%)、個人行動輔具計19,305,879元(占27.58%)、溝通及資訊視覺輔具計6,752,550元(占9.65%)、身體肌力及平衡訓練輔具計4,242,151 元(占6.06%)、住家及其他場所之家具及改裝組件計3,351,279元(占4.79%)、溝通及資訊、面對面溝通輔具計1,267,640元(占1.81%)、溝通及資訊電腦輔具計617,450元(占0.88%)、預防壓瘡輔具計36 8,110元(占0.53%)、個人照顧及保護輔具計33 9,450元(占0.49%)、居家生活輔具計213,100元(占0.30%)、矯具及義具計46,950元(0.07%)。(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統計處,2023)

至於,2021年度各縣(市)政府勞工局提供身心障礙者的職務再設計,主要是採補助雇主以提供身障者在職場之改善工作條件、改善職場工作環境、調整工作內容、改善工作機具以及提供就業輔具等五項措施為主,對此,輔具補助僅是占其中一部分,畢竟,相關的輔具協助除了具體考量到身障者的身體適配外,用以消除身障者於職場上所處環境之障礙和提升工作效率,這會是提供就業輔具時,所需要進行佈建的整體性配套措施規劃。

冀此,攸關到身障者無障礙環境的輔具內涵、項目、補助及其服務對象,是比想像中來複雜、多樣與深邃,像是從不同障別到輔具狀況、從教育系統到長期照顧、從一般性輔具到就業輔具、從輔具採購到輔具服務、從特殊教育學校到輔具中心,只是,如何鑲嵌於生活自立、社會參與及其健康促進而來的輔具通用化和友善環境,這將會是從身障輔具意旨而來的基本發想。

八、身障者健康及醫療的變遷意涵與結構性限制意義:
身障者的健康及醫療涵蓋有醫療利用和早期療育服務的兩大類別範疇,這其中醫療利用類別範疇的罕見疾病通報個案統計,以2022年11月為例,包括先天性代謝異常、腦部或神經系統病變、呼吸循環系統病變、消化系統病變、腎臟泌尿系統病變、皮膚病變、肌肉病變、骨及軟骨病變、結締組織病變、血液疾病、免疫疾病、內分泌疾病、先天畸形症候群、染色體異常以及其他未分類或不明原因在內的分類序號之罕見疾病個案數有19,699人。(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統計處,2023)

至於,2022年第三季發展緩早期療育服務個案有6,988人,這其中的男、女分別是4,833人(占69.2%)、2,155人(占30.8%),0-未滿1歲有324人(占4.64%)、1-未滿2歲有767人(占10.98%)、2-未滿3歲1,929有人(占27.60%)、3-未滿4歲有1,142人(占16.34%)、4-未滿5歲有1,135人(占16.24%)、5-未滿6歲有1,269人(占18.16%)以及6歲以上有322人(占4.61%),至於,遲緩兒個案人數按其通報來源分,包括家長或監護者有758人(占10.85%)、托嬰中心有196人(占2.80%)、居家托育人員有98人(占1.40%)、早療機構有120人(占1.72%)、社福機構有1,444人(占20.66%)、幼教機構有501人(占7.17%)、醫療機構有3,117人(占44.61%)、衛生所有690人(占9.87%)以及其他有64人(占0.92%)(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統計處,2023),顯然,扣緊早期發現及其早期介入的關懷旨趣,雖然已有多方管道的通報來源,不過,主要還是以醫療機構和社福單位等等責任通報為主,因此,要如何強化未滿2歲以下的列管機制,會是該起議題現象的癥結所在。

九、身障者其他議題的的變遷意涵與結構性限制意義:
2021年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者有218人,這其中按身心狀況分的一般有149人、身心障礙有6人、發展遲緩或疾病有63人,這也凸顯出來育有遲緩兒或特殊兒少的身障家庭,相與關聯的權益保障與福利增進議題,將會是賡續於從〈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到〈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於貫通與落差的考察所在。

總之,藉由上述的資料統計及其所隱含的變遷意義,直指所謂『身障學』的命題旨趣,實則是一項艱鉅的變革挑戰,畢竟,從接軌於國際社會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到台灣一地所攸關到身障者權益保障與福利增進之政策、法規、行政及其涵蓋就醫、就學、就業、就養與其相關配套作為的各項服務措施,指陳出來的是:後高齡社會的當代身障者生活圖像,業已顯現不同於過往的樣態、風貌,而需要正視相與關聯的解構、新構工程。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本文的著作財產權經王順民授權歡迎轉載)